讨债,本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但若方式不当,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有哪些情况讨债不当的话会构成犯罪?今天,讼状元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一、讨债不当致非法拘禁
在追讨债务过程中,最易触碰的法律红线便是非法拘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无论是索取合法债务还是赌债等非法债务,只要通过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尽管法律对入罪门槛未明确界定,但通常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构成:长时间拘禁,如单次超24小时或累计超时;或在拘禁中使用暴力造成伤害,即便是轻微暴力。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场所的简单拉扯通常不构成非法拘禁,而需是在密闭场所如房间、车辆内控制他人。
二、赖债务人家中不走或涉非法侵入
另一种常见讨债手段是赖在债务人家中直至还款,但这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律对此罪界定不明,但若债务人不在家,仅其家人在家且明确表示拒绝,仍强行逗留,则极易构成此罪。
三、跟踪滋扰或构成寻衅滋事
有组织地跟踪债务人,干扰其工作生活,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这尤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重视,表现形式包括贴大字报、堵锁眼、喷字、呐喊、跟踪等“软暴力”。如债务人在银行工作,召集人员在银行大厅静坐滋扰,即属此类。
四、动手打人易触故意伤害罪
讨债时,尤其是讨要工资或借款,若债务人否认,一时冲动动手打人,造成轻伤,即构成故意伤害罪。特别是击打面部,如眼眶、太阳穴、鼻骨,易致轻伤二级。
五、毁坏财物或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与打人相似,愤怒之下毁坏债务人财物也可能犯罪。如债务人欠债却驾驶豪车,一时气愤砸车或车窗,损失超5000元,即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六、高利贷催收不当或涉催收非法债务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新出现的一种罪名,其中针对的就是发放高利贷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使用如下三种方法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与前述罪名不同,此罪专用于非法债务,若情节严重但未达前述罪名标准,则按此罪处罚;合法债务则只适用前述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