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一名32岁的交警费尔道斯(Muhammad Firdaus Bin Yusoff)因在执行任务时超速驾驶,不幸导致一名58岁的男子陈龙兴(音译)在过马路时被撞身亡。这起悲剧发生在2023年6月21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地点是后港3道和金泉路的交汇处。
费尔道斯在2020年加入交警队伍,事发时他正骑着电单车前往一个电单车自行打滑的事故现场。他接到任务,需要指挥现场交通,并在必要时为伤者提供救援。在赶往现场的过程中,费尔道斯的骑行速度达到了每小时108公里,远超该路段50公里的限速。
当费尔道斯到达后港3道和金泉路的交叉口时,陈龙兴正从费尔道斯的左侧过马路。尽管费尔道斯尝试紧急刹车并右转以避免碰撞,但最终还是撞上了陈龙兴。陈龙兴被撞飞至路边草坪,费尔道斯也从电单车上摔下。陈龙兴被紧急送往医院,但不幸在事发后一小时内因多处受伤去世。
法庭文件显示,陈龙兴过马路的位置附近50米内没有天桥,因此他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此外,事故调查中没有发现涉案电单车有任何机械故障。
控方指出,费尔道斯的超速行为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他曾因超速被罚款。控方请求法官判处费尔道斯五至七个月的监禁,并吊销其驾照八年。费尔道斯在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出庭,并自行求情,表示他是在执行任务,并非故意造成事故。他向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并请求法官能够从轻发落。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事故发生后对费尔道斯进行了调查,并暂停了他的前线职务。费尔道斯已于9月5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了违反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法官将在9月9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