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33岁男子自捆双脚从40米高的大桥跳下身亡”的消息,牵动很多网友的心,也引发了很大争议。
很多人有种不适感,人们质疑,如此极尽详细地描述一起自杀事件,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对自杀者亲属造成二次伤害,和引发潜在自杀者的效仿?早有权威研究表明,对自杀事件不恰当的新闻报道,会引发“维特效应”,即那些与自杀者生前处境类似者会从报道中获得“灵感”,进而效仿自杀行为。
这则新闻报道能有目前的传播量和话题度,主要推手是微博平台。在“33岁男子自捆双脚跳桥身亡”话题的详情页,主持人一栏赫然写着“新浪新闻”,数据更显示该话题在热搜榜最高位置为第11位,在榜时长长达14.2小时;在这种“人为引导+技术加持”的双重操作下,该话题获得3.3亿阅读量、1.1万讨论量、31.5万互动量。
显然,这一次,微博又“赢麻了”,但也再次将平台关于自杀事件的伦理规范问题,置于公众审视的目光之下。传统媒体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自我进化,已经基本形成了对于自杀事件报道的伦理规范,这可以分为价值观和方法论两大方面。
在价值上,应当遵循非必要信息不披露、最小伤害、隐私保护、平衡透明等原则;在方法论上,文字和表达应当客观、平实、理性,避免渲染悲情、绝望,多进行建设性地讨论与协商。更具体地说,对自杀者的个人信息以及自杀的方式、使用工具等细节不报道,尤其不在新闻标题里进行展示;不使用自杀现场的图片、视频;不对自杀原因进行揣测或简单粗暴的“分析”等。
具体到这篇报道,确实源自正规新闻单位的报道,但新闻单位绝不会把这条新闻放进自己的头版。而新浪新闻不存在这种伦理包袱,直接截取了最刺激、最血腥的细节放入了热搜这一头版位置。
探求真相是媒体的天职,但新闻伦理并不与媒体正常履职相悖,它只是基于媒体特殊工作性质和社会影响提出的底线要求。自杀事件报道应当遵循的新闻伦理,说到底,是由自杀的本质是公共卫生议题决定的,包含媒体在内的所有机构和个人必须站在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高度,严肃对待自杀事件。
进入网络和社交媒体时代,传统媒体遵循的新闻伦理受到冲击。一方面,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需要借助网络和社交平台进行二次分发和传播;另一方面,网络和社交平台毕竟有别于传统媒体,它们并不天然就被套上了传统媒体新闻伦理这一“紧箍咒”。相反,它们多追逐流量和技术,伦理规范往往不处于价值排序的第一优先级。新闻行业权威期刊《新闻记者》发布2019年十大传媒伦理问题时就指出,一些社交媒体平台在新闻传播领域,正衍生出新的伦理恐慌。
这种现状必须得到改变,尤其是当冲击新闻伦理的是微博这样的国民级社交平台时。微博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度及中期财务业绩公告显示,微博2023年6月的月活跃用户数为5.99亿,同比净增约1700万,其中移动端用户占月活跃用户数的95%。2023年6月的日均活跃用户数为2.58亿,同比净增约500万用户。可以说,相比于其他平台,微博的“霸主”地位并没有动摇,这与其本身开放式的传播平台模式直接相关。在重大事件、重磅新闻报道面前,几乎只有微博能够在短时间内将信息进行大范围地铺开,形成裂变式的传播和社会级的影响。
10月12日,上海市网信办会同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约谈新浪,指其在新浪微博开设“4岁女童搜救因外部原因中止”不实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榜第1位,传播谣言信息,干扰正常搜救工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微博平台若还不能意识到自身的问题,自觉将社会责任扛在肩上,就有必要动用监管的约束力了。总之,不能再放任微博平台对社会事件尤其是自杀事件不加约束式的传播。人为炒作自杀话题、制造噱头以博流量和话题度的操作,更应该彻底杜绝。一个值得尝试的做法是,能否以传统大报头版报道的管理规格,来管理微博热搜?要知道,热搜作为微博平台作为在同行业竞争屡屡胜出的利器,重流量轻管理、重收益轻伦理、重商业轻责任的倾向非常明显,屡屡对舆论生态形成负面导向作用,理应引起重视并重塑严格的管理规范。
否则,一系列负面影响将会随之而来,并有可能造成失控级的后果。实际上,此次自杀事件被挂上热搜后,已经出现了人们不想看到的连锁反应:微博上涌现出各种真假难辨的信息,其中不乏对自杀者的诸多恶意揣测,对还处于悲痛中的死者亲属造成压力和困扰。微博平台背后的管理者、运营者,和亿万网友一样,都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生命,都有珍视和守护的人,将心比心,对于这些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嘈杂喧嚣,于心何忍、于情何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