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两个孩子一起吃饭,饭桌上有红烛和“双喜”。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这对“新人”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11月29日,潮阳区贵屿镇政府通报称: 视频中男女均未成年,双方自由恋爱,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并未到民政部门登记,责令家长让女方回归原家庭。
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于“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情况通报 2020年11月28日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视频。获悉后,潮阳区贵屿镇政府迅速开展核实,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目前,贵屿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贵屿镇政府将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潮阳区贵屿镇政府 2020年11月28日华商有态度
现代文明之外的“陋习烂俗”怎么破 最近连续看到几个真实的新闻,颠覆了我正常的认知,不仅意外的大跌眼镜,还让我苦思冥想:怎么是这样?怎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不能这样,到底应该怎么样? 广东潮汕18岁退学男子,娶了14岁的休学女子,离法定婚龄远着呢,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如此低龄结婚也是被祝福的,双方家长像模像样按当地习俗给办了婚礼仪式,只是没有到民政登记。 想想之前广东一男子因为感情纠纷,被当地人用上了民间私刑——浸猪笼,装进猪笼里浸水,所幸没有丧命,警方介入后抓捕了施刑的嫌疑人。再之前,山东一名22岁女子,因为不能怀孕被老公与婆家虐待致死,死后被配了阴婚。 最基层的某些习俗这么厉害,这么顽固吗? 不对,这恐怕都不能叫习俗了,应该叫陈旧的烂俗,这么顽固吗? 这几件事情,与我们接受的现代文明意识格格不入。我们无法想象,在公民社会的当下,这些事情,还可以在中国的哪一个角落里,悄悄上演,只是被我们意外发现。 这可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啊! 但耐人寻味的是,不管哪一件事儿,都会有网民在底下跟评:这不奇怪,在我们老家,好像也有类似的风俗,如何如何。这或许在提醒我们,不必讳疾忌医,尽管中国社会文明的进步可谓突飞猛进,但现代文明的阳光,并不会天然地照射到所有的角落。在社会神经的最末梢,某些陈旧的、粗鄙的、烂俗的东西,很可能被以习俗的名义,在某些人脑子里顽固地传承下来。
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你越装着看不见,它就越会相互传染。我们也不能光莫名惊诧,还要考虑这些东西,如何徐徐除之。 物质扶贫之外,还有精神的扶贫。 中国太大了,即便到了21世纪二零年代,出现一点这种封建意识残余也不算奇怪。但我们必须去思考,现代文明意识,文明制度,文明规则,如何打破以传统乡村社会或家族式规矩的名义,顽固存在的陋习——包括我们常见的低俗婚闹。 风气自上而下,风俗自下而上。我们的目光里,不能只有北上广深大城市,要看到,广袤的大地上,还会有如此这般的烂俗与毛病。 在某些人意识里,还会对某些民间习俗颇有留恋,认为是法治与警察之外的补充。但我们必须看到,哪些习俗是可以容忍的,是有利的,哪些习俗是不能再被容忍的,反法治的,甚至反人性的。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绝不允许陋习烂俗在宗法习俗的荫庇下继续蛰伏、生存。用自上而下的现代文明视角,涤荡自下而上的最后的某些陈规陋俗,这是未来乡村振兴、乡村文明建设当中的应有之 义。(文/毕诗成) 加强普法教育 正确引导 知法懂法守法 才能摒除不良社会风气! 来源|潮阳发布、北京青年报 编辑|华宝 审核|麦子 -推荐阅读-
我不赞同也不反对,但是这种事情大张旗鼓上新闻,脑子有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