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育家蒋梦麟曾任国民政府第一任教育部长、行政院秘书长,也是北京大学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校长。一生有过三次“传奇婚姻”。
离婚再娶
蒋梦麟和高仁山是莫逆之交,陶曾谷是高仁山的遗孀。1928年,由于政治嫌疑,高仁山被奉系军阀戕杀于天桥刑场。高仁山遇害之后,蒋梦麟同情陶曾谷的凄凉处境,对她呵护有加,照顾备至。不久,蒋梦麟出任国民政府首任教育部部长,陶曾谷成为他的秘书。日久生情,二人坠入爱河。蒋梦麟宣布要同陶曾谷结婚,他向亲朋好友宣称,之所以要和陶曾谷结合,完全是为了尽朋友之间的义务,这一说辞成为当时知识界的一大笑谈。胡适夫人江冬秀就一直反对胡适为蒋梦麟、陶曾谷证婚,认为蒋梦麟因陶曾谷而与原配孙玉书离异,有亏于道德,到了结婚当天还把大门锁上,不让胡适去参加婚礼。胡适最终只能跳窗“脱逃”,成其美事。蒋梦麟与陶曾谷结婚后,夫妻感情倒是相当和谐,婚姻生活也算美满。
难展抱负
由于陶曾谷在为人处事上存在一些欠缺,这段婚姻并没有给蒋梦麟带来多少帮助。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44年北京大学“倒蒋迎胡”,反对蒋梦麟继续担任校长。抗战时期,北京大学内迁,与清华、南开共同组建西南联合大学,作为联大常委的蒋梦麟虽然尽心尽力,但是依然对北京大学寄予厚望,希图在抗战胜利后重新复兴北大,振兴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然而正当他踌躇满志,准备在复校的北大大展宏图时,北京大学却出现了一股反对他继任北大校长的势力,包括他的老友傅斯年、周炳琳等一些知名教授。
这些人反对蒋梦麟,固然是因为他以行政院秘书长兼任北大校长与当时大学校长不得兼任政府官员的规定不符,但是据知情人讲“他的夫人与多位谈不来”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傅斯年也承认蒋梦麟“与北大教授感情不算融洽,总是陶曾谷女士的‘贡献’”。因为妻子的缘故而不能施展自己的抱负,这是蒋梦麟的一大遗憾。
朋友反对
1958年陶曾谷去世后,蒋梦麟与女儿女婿一家生活在一起。起初两年,虽有不少人说媒,蒋梦麟却不为所动,1960年蒋梦麟初见徐贤乐,便着了魔,缴了械。徐贤乐一直追求者甚众,曾经嫁给杨杰,结婚7个月后,两个人便因为金钱问题,以离婚收场。徐贤乐认识蒋梦麟时,她虽已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
蒋梦麟的朋友们非常着急,老友胡适一直站在蒋梦麟这边,这一次,他也投了反对票。胡适住在医院,就写信劝说蒋梦麟,还为蒋梦麟支着儿,张群、陈诚等蒋梦麟的政界朋友也是纷纷表达了对婚事的异议。
惊动第一夫人
陈诚直截了当地告诉蒋梦麟:“我的太太接到蒋夫人(宋美龄)——第一夫人的电话,她坚决反对你跟这位徐小姐结婚,我的太太也反对,都要我转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结婚,那么我们以后不能见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们是不能见面了。”
蒋梦麟犹豫了,1961年7月11日,蒋梦麟去看望胡适,一进病房他说:“孩子不听话,医生要你住在城里,你不听医生的话,又搬回南港了。你给我的信,我已听了你的话了。现在我说的话,你也要听了?”蒋梦麟对胡适信誓旦旦,说自己会取消婚礼,然而一个星期之后,胡适知道了一个消息,蒋梦麟居然举行婚礼了。
心生不满
1962年年底,蒋梦麟不小心伤了脚住院治疗,住院未久,徐贤乐便心生不满,于1963年1月19日借口回家做年糕,将自己原在蒋家的户口迁了出去,并且把行李也搬回了自己原来在“中央信托局”的宿舍。蒋梦麟伤愈出院,徐贤乐已经不知去向。徐贤乐的所作所为令蒋梦麟再也不能容忍。1963年1月23日,他委托婚礼的证婚人、台湾有名的大律师端木恺致信徐贤乐,表示“由于两人的生活习惯、思想志趣无一相同,相处愈久,隔阂愈深,此次折骨就医,彼此意见更多不合”,经多日考虑后“决定分居”,但是可以每月给徐贤乐新台币3000元。这一提议遭到了徐贤乐的拒绝。2月8日,蒋梦麟再经端木恺发出第二封信,指责徐贤乐擅自领去其应得之利息、股息。4月10日,蒋梦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台北地方法院正式请求离婚,继而又专门举行记者招待会。
离婚官司
此时蒋梦麟已是风烛残年,腿伤未愈,体质孱弱,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当场老泪纵横:“我坚决要和徐女士离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我已是望百之年的老人了,在社会上做了几十年的事,也不是小孩子,岂会这么容易受人挑拨?”“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地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先生(此时胡适已经去世)的忠告,才犯下了错误。我愧对故友,也应该有向故友认错的勇气,更要拿出勇气来纠正错误。在经过亲友调处不谐之后,才毅然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以求法律的保障。”
对于蒋梦麟的这些做法,徐贤乐也不甘示弱。她以“我与蒋梦麟”为题不断在报刊上发表文字,否认她与蒋梦麟已经构成了离婚的条件。徐贤乐的反诉条理清明,也不能不算离婚官司中的好文章。尤其对“侵渎先室”的反驳,列举出蒋先生当年婚中恋慕陶女士,与原配夫人分居,后陶女士下嫁原告,“故原告此所谓‘先室’究指何人,已滋异议”。对于蒋在离婚书中说“指责她趁着蒋开刀之际把存折、股票、土地过户”,她的回答也算工整,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小儿女撒娇之态:“当初你说的,你的东西都归了我,所以我今天做的无非是照着你的意愿做罢了。”
1964年1月23日,这场旷日持久、轰动台湾岛的离婚官司,最终经人调解而息讼,蒋徐二人协议离婚,由蒋支付给徐赡养费50万元。尘埃落定后仅仅半年,6月19日,蒋梦麟便因肝癌病逝,终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