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起源于秦代,一直延续到明末,作为皇帝御用的宝剑,就像诏书一样,代表天子权威,见之如见君,必须磕头跪拜,以示服从。
皇帝赐予臣子尚方宝剑,一般用于皇帝交办的重要事务,皇帝赐剑,也是便于臣子见机行事,提高权威性。
当然,持有该宝剑,并不代表臣子就有无限的生杀大权,它的主要作用是提升臣子的权威性,使得下面的官员不敢造次,但持有者并不能随意斩杀官员和军官。
明末的袁崇焕,利用皇帝赐予的尚方宝剑斩杀了毛文龙,最后这成为他被凌迟处死的主要罪名之一(擅杀岛帅(毛文龙)),另一个主要罪名是与后金议和。
古代,手握尚方宝剑,只有在战争环境下,才能临阵斩将、稳定军心,和平时期,即使钦差要杀人,一般也要请示皇帝,尤其是拿着尚方宝剑斩杀地方大员,这在历史上是闻所未闻的,皇帝把这个剑赐给你,就是为了方便钦差到下面办事方便,使得各地官员可以无条件地配合钦差的工作。
宋代,赵匡胤曾经先后赐予多位高级将领尚方剑,准予他们“如朕亲临,违法专杀”,当时记载: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
古代军事领域有句耳熟能详的话: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战争环境下,形势瞬息万变,理论上各种突发的事情都会发生,而将领往往身居边塞,与京师远隔数千里之遥,限于古代恶劣的交通和通信条件,一个事儿来回通报审批一下,动辄几个月的时间,遇上突发情况,黄花菜都凉了,所以,授予尚方剑,则主事军官不必事事启奏,可临阵决断,以避免贻误战机,假定有出现不听话的将领,即可请出尚方剑杀之。
当然,即使拥有尚方剑,能斩杀的官员也是有限定的,战后也必须收回。比如赵匡胤赐予大将曹彬尚方剑时说:“副将以下,不听命者可斩”。
尚方剑在明代后期使用频繁,宁夏哱拜叛乱时,因为地方官员镇压不力,万历皇帝改派甘肃巡抚叶梦熊出征,“亦赐尚方剑”,叶梦熊决河灌城,在城内内乱之际,一举攻破城池,“尽诛拜党及降人二千”,随后哱拜之子哱承恩等叛乱首领被押往京师处死。
综合来说,尚方剑作为皇权的代表,主要还是在战事环境下使用,和平时期,钦差也不能随意杀人,一般也得将官员就地逮捕,押赴京师听凭皇帝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