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阻碍耕种事件愈演愈烈,那位不懂法的镇党委副书记被免职处理,村书记村副主任被党内严重警告。随着媒体的深入挖掘,更多的内幕被透露出来。
根据红星新闻23日的报道,有村民爆料种植户张文军家承包土地期限的确是30年,但是他们签署合同的属于草地,是让他们种草养牛用的,后来张文军一家人在那里搞开发种庄稼,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在2020年就被确认为水浇地,按照当地规定,水浇地自然是要交钱的。
该村民表示收费是全县统一行为,村镇两级干部只是执行县里的决定。
而另外一位村民华某某则说起了自己的遭遇,他在当地承包了100多亩地,性质为草地。“多少年都在上面种玉米也没人管,去年突然就说不让种,还把我人给抓了,拘留了两天。”
华某某表示,在他被抓的时候,家人把玉米苗撅了并缴纳保释金后,他就被释放了。
根据华某某提供的资料,他被抓的罪名是涉嫌非法占用农用耕地。最终,开鲁县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根据报道,当地70%的村民已缴纳增补承包费。
当地村民的现身说法,让我们这些外人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
首先,收费是全县统一行为,村镇两级干部只是在执行上级工作安排。在这种前提下,他们的主观恶意就不大,更多的是方式方法的问题。作为一线干部,上面有工作指令,下面又有老百姓顶牛不交钱,他们夹在中间实在太难,情绪失控,态度变差,虽然也不合适,但是有逻辑可循,可以理解。
第二,当地对于相关政策执行地相当严格,有人在草地上种玉米,竟然被抓!这是让人非常骇然的,我们都以为村镇两级干部在田间地头直接阻碍耕种,扣留农机已经是非常严厉的了,没想到竟然有村民因为在草地里种玉米被抓去拘留,执法之严,可见一斑。
我们不去扩展讨论拘留是否合理合法,那需要更多的信息对比。就站在我们这些南方城市人的角度上来看,当地对非法占用农用耕地的行为打击是很严厉的。这一点来说,我们表示钦佩,严格执法从来不是一件坏事。
第三,内蒙古的土地有各自的功能,胡乱更改功能是不被允许的。通过这两天的新闻我们可以大概了解到,内蒙古这样的地方,缺水多沙,所以对于每一块土地的功能都有规定,草地就是草地,耕地就是耕地,林地就是林地,每一块土地都有自己的功能与使命,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就比如前面所说的村民,不让他在草地上种玉米,他还要种,所以他违法被抓了。
对于村镇两级干部在当地的一系列行为,我们已经找到了合理的解释。但是能够解释他们的行为,不代表认可他们的行为。
毕竟签订合同在前,土地改变在后,想要认定人家违约,那么作为干部,更应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是现在这样的方式。
作为一线干部,你们更应该具有法律意识,你们是代表政府跟民众打交道,你们办事得力,大家会夸你们也会夸政府,你们办事不力,人们怪你们也会怪罪政府。遵纪守法,是所有人必须做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