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69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13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中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以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的形式实施。单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不超过1000万资金标准进行直接补助,重点支持创新中心测试验证、中试孵化等能力建设的研发设备、软件购置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已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计划,且未获得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中心依托单位。
(二)申请单位须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全部组建资金(即注册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3000万元,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同意正式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实际运营后,可申报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三)申请单位报送的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方案须合理可行,预期资金投入合理,技术与市场前景良好,且须包含明确的绩效目标。能力建设项目中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研发设备、软件购置。
(四)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于11月22日前将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送至我局405办公室。材料中须包含项目建设方案、资金投入计划、任务目标及预期成果等内容。具体清单详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1337号)。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管理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2019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pdf粤工信创新函〔2019〕133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管理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