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上海老太自称陈独秀养女,陈松年大怒,老秘书揭开其身份

网娱一纱网 2025-04-14 15:23:27

【前言】

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有个事儿突然闹得沸沸扬扬——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里,走进了一位老太太,她说自己是陈独秀的“养女”。

陈独秀是中共的开创者之一,也是党早期的重要头头。1942年5月,他在四川江津这个地方去世了。

那时候,全国各地的报纸都在热炒一件“怪事”。不过,陈独秀的三娃子陈松年却一再跳出来澄清,说他老爹压根儿就没“收养啥女儿”。

这到底是怎么个情况呢?

【一个名叫潘凤仙的人】

潘兰珍曾经照顾过一个小女孩,就像亲生母亲一样。报道中提到:

潘兰珍领回了一个四岁的小女娃,给她取名叫潘凤仙。但因为没人照看,这小家伙就被送回了潘兰珍的老家南通,找亲戚帮忙带着。

第二件事是关于陈独秀留下的“五个老金碗”的故事。文章提到:

陈独秀离世不久后,潘兰珍就和一个国民党的小兵成了家,但好景不长,这个小兵也生病去世了。潘兰珍没办法,只能拿出自己手头剩下的钱,买了些首饰,还把陈独秀生前一个朋友送的五个老金碗带上,一起回了上海,想去找找以前的老亲戚老朋友。回到上海后,潘兰珍把那几个金碗放到了陈独秀的好朋友汪孟邹和汪原放开办的亚东图书馆里,就当留个纪念。

张先生和李学者都是钻研陈独秀的专家,他们写的文章都挺靠谱的。但出乎意料的是,那篇小论文发表了大概三四年光景后,竟然闹出了一场不小的动静。

那时候,有个人叫潘凤仙,她给相关单位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其实是陈独秀和潘兰珍夫妇的养女,希望能按政策给她点照顾。听说后来,相关单位查了查,认定了潘凤仙确实是陈独秀的养女,就给了她一些政策上的照顾:给了她一套新房子,还让她当上了宝山县政协的委员。

我实在是搞不明白,相关部门到底是怎么展开调查的,又是怎么认定潘凤仙跟陈独秀、潘兰珍夫妇的关系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陈独秀还在世的儿子陈松年,他亲手写过一份东西。他在那里面发牢骚,说调查的人压根儿没找他问过这事儿,也没问过他的想法,而他自己是不承认潘凤仙是陈独秀养女的身份的。

算了,不说这个了。虽然陈松年觉得相关部门处理这事儿有点“草率”,可他并不想在这上面多纠结。没想到的是,潘凤仙又跳出来说,要争那“五只金碗”的继承权。

【“养女”和“五只金碗”】

1987年的某一天,潘凤仙走进了上海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据报纸上说,她自称是陈独秀的养女,想要拿到陈独秀留给她的五只老金碗,所以就找了这家律师事务所帮忙处理这事儿。律师事务所的人一开始听到这事儿挺吃惊的,但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帮她打这个官司。

同年的10月15号,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给之前那篇文章的作者张君寄了封信。信里说,他们接了革命前辈陈独秀和潘兰珍夫妇养女潘凤仙的活儿,帮她争取继承陈独秀和潘兰珍的一些遗产。为了把事情弄清楚,正确用法律手段,他们请张君给提供一些历史资料,具体包括:

陈独秀和潘兰珍是在啥时候、在哪儿收养了潘凤仙,这事儿得找谁来证明呢?

说说陈独秀遗嘱里给潘兰珍留的话陈独秀在遗嘱里,专门给潘兰珍交代了一些事情。他讲得很直接,没有拐弯抹角。他说,兰珍啊,我这一走,你就得自己照顾自己了。咱们一起过的日子,虽然不长,但我很知足。你对我好,我都记在心里。他提到,以后的生活,可能会有些难。但别怕,你要坚强点。我之前留下那些东西,应该能帮你一阵子。记得好好用,别浪费了。他还说,咱俩的感情,不需要别人说三道四。你自己知道,我对你是真心的。我走了,你也要好好活下去,找个好人,过上好日子。这就是陈独秀在遗嘱里,主要给潘兰珍说的那些话。简单明了,都是心里话。

陈独秀去世后,潘兰珍带回上海的那五个老金碗是从哪儿来的,现在到底值多少钱呢?

在1983年出版的《党史资料丛刊》第二本里,您和陈善学一起写的那篇《讲讲潘兰珍的事儿》的文章,资料是从哪儿找来的?有没有原始的文件记录啊?

张君一接到这封信,立马就转手给了陈松年。陈松年仔细阅读后,在同年的11月份,他给律师事务所回了信,针对那件事情谈了自己的观点。

聊到“养女”这事儿,陈松年说,他爸进了监狱后,他经常去瞧瞧,但从来就没听过有啥养女的传闻。至于古董碗嘛,确实有那么一个,不过是朋友送的一个紫窑碗,金碗?那玩意儿他可见都没见过。

陈松年给律师事务所回信那会儿,陈独秀的老秘书郑超麟听到消息,也动手写了篇文章,名字叫《说说陈独秀的五个摊子》。在这篇文章里,郑超麟先是对那五个所谓的“金摊子”做了细细的解释。

文章里头说了:

陈独秀被关在国民党监狱那会儿,有人给他捎了五个瓷碗,说是老古董。但其实吧,那些都是仿的,根本不值钱。可陈独秀却当真了,以为那是真正的五代时期的瓷器。他从南京一路带到武汉,又从武汉带到了四川。到他临终前,还把这五个碗交给了潘兰珍。

一九四六年那会儿,潘兰珍从四川来到了上海,手里头拎着一个木箱子,里头装了五只碗,打算把它们给卖了。有人给她指了条路,说去找一个专门搞古董买卖的人。那古董商人一瞅见这碗,立马就说这是假货,还指出了是哪个家伙伪造的,啥时候造的,说这行里的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可潘兰珍呢,她压根儿没往心里去。

1980年的时候,陈松年通过郑超麟了解到那五只老碗的事儿,但他当时对此并不感冒。

没想到这话莫名其妙地就传到了潘凤仙耳朵里,她立马急了,硬说那五只碗是潘兰珍留给她的,得归她所有。她回想起自己刚到上海那会儿,大概是一九四六年或者一九四七年吧,潘兰珍曾跟她讲过:“咱俩娘儿们不用担心没饭吃,我手里还有五只金碗呢。”

聊完了那五只碗的故事背景,郑超麟又继续给讲了讲潘凤仙的出身,还有她和陈独秀、潘兰珍之间的联系。

说实在的,潘凤仙并不是大家口中的“养女”,她是潘兰珍和陈独秀住一起时,潘兰珍自掏腰包买来的一个女仆,名字叫阿凤。那时候,法律上不让买女仆,但是可以买养女,所以他们就对外说潘凤仙是“养女”。那次买人,潘兰珍花了50块银洋,她一直把这个女孩当女仆使唤。

后来,潘凤仙认识了一个来自宁波的工人,这事儿让潘兰珍很不高兴,她跑去质问。最后是那个工人的兄长站了出来,拍板说会让他弟弟娶潘凤仙,还给潘兰珍一笔钱,数目不小,差不多相当于以前的五十个银洋。这样一来,事情才算摆平。打那以后,潘兰珍就说,她的“投资”已经赚回来了,阿凤就交给他们了,她不再插手。等到上海解放那会儿,那个宁波工人打算回老家,想让阿凤一块儿走,可阿凤不乐意,俩人的关系就这么断了。

最后,郑超麟聊起了关于那“五个瓷碗”的归属和潘凤仙作为“养女”的事儿,他开口道:“要是以后真要把那五个碗拿出来分,潘凤仙能不能继承,这得看政府的决定。我呢,就作为知道内情的人,照实说,潘凤仙名义上是潘兰珍的养女,实际上啊,她就是潘兰珍的一个小丫头,再说了,潘兰珍临终前都已经把这丫头给打发走了。”

得说实话,郑超麟写的那篇文章,把事儿讲得明明白白的。但可惜啊,它并没有被公开拿出来给大家看。郑超麟提过,上海有那么一家律师事务所,派人去拜访他的时候,瞧见了这篇文章,还拿走了一份复印件呢。

就在律师楼正忙着查这件事、找证据的时候,《上海法苑》杂志1987年12月那期突然刊登了一篇文章,讲了潘凤仙跑到律师楼,说要继承那五只古董碗的事。有个重点是,《报刊文摘》里头提到,那文章说潘凤仙是因为过去的一些事儿,不敢提自己和陈独秀的关系。一直到1979年,三中全会开完,潘凤仙觉得是时候让大家知道她和陈独秀那段没人知道的关系了。她就给中央有关部门写了一封封信,讲自己的身份。中央那边很快就派人核实了潘凤仙的身份,后来她还成了宝山县政协委员,真是挺荣耀的。

这段话让人感觉,潘凤仙其实就是陈独秀收养的闺女。

不过,郑超麟提到,那篇文章虽然采纳了他在《陈独秀的五只碗》里头的不少资料,但对他提出的关键看法,也就是潘凤仙并非养女、没有继承权这些,却是一个字都没提。相反地,文章里头还编造了跟他说的不一样的情节,硬说潘凤仙是在陈独秀被捕之后才去的南通。

先不管潘凤仙到底是不是陈独秀的养女这事儿,《上海法苑》杂志上的那篇文章一出,立马就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上海、四川那些报纸杂志,都抢着转载。这些报纸杂志卖得特别好,所以这事儿就越传越广了。不少人读了文章后,都以为陈独秀真有这么个养女叫潘凤仙;潘凤仙呢,也一下子火了,好多记者都跑去采访她。

1988年3月20号,《文汇报》登了篇记者的特别访问,里面明确讲了潘凤仙其实是陈独秀的养女。那篇文章里,潘凤仙还仔细回忆了她小时候的事儿,说她跟爸爸陈独秀特别亲。

另外,潘凤仙在访谈时聊起了往事,她说当年是潘兰珍亲自跟她讲了那“五只古瓷碗”的故事。她转述道:“咱家藏着五只超值钱的古董瓷碗,还有好多别的东西,咱俩这辈子算是吃喝不愁了。你要听话,现在晚上去上点课,以后给你寻个靠谱的女婿,再买套房子安顿下来。”

这事被媒体一传,就闹得沸沸扬扬,情况也变得越来越棘手。

这事儿传出去后,陈独秀的家里人可都气坏了。不光是陈松年,还有那个跟这事儿有关的郑超麟,反应也特别大。到了1988年4月12号,他作为知情人士,洋洋洒洒写了一篇长文章,题目叫做《潘凤仙并非陈独秀养女》。写完后,他就给《文汇报》的编辑部门寄过去了,想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清楚。但遗憾的是,《文汇报》那边没给他登。郑超麟也没放弃,又把这篇文章寄到了香港。结果,香港的《广角镜》月刊在1991年10月的时候,把郑超麟的文章整篇发了出来。不光如此,他们还附录了《上海法苑》1987年第12期上的那篇文章,就是那篇《陈独秀遗产之谜》。

在郑超麟的文章中,他一开始便指出,有的报纸杂志文章“凭空捏造,说潘凤仙是陈独秀的养女”,对于这种“没影的事儿,我本来是不想站出来多嘴的。但这事越闹越大,这些报纸杂志里还扯上了我的名字,那我就得把这事儿的前因后果给捋清楚,戳穿这个瞎编的故事,省得它继续误导别人。”

后来,郑超麟站出来反驳了潘凤仙在接受《文汇报》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些“回忆”,他觉得那些都是编造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人相信她是陈独秀的养女。接着,他又讲了自己当年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再次强调潘凤仙只是潘兰珍买来的丫头,根本不是什么养女。说到最后那个“五只古碗”的事儿,郑超麟是这样写的:

潘凤仙一直坚称那是五只古碗,但追溯到1986年,当她找政府帮忙找那五只碗时,用的词却是“五只金碗”。政府的档案里还留着她那封求助信呢。她跟别人说,是潘兰珍告诉她那是金碗。后来政府的人查了查,告诉她,那些不是金碗,而是古瓷碗。这时,她才改口说那是古瓷碗。她不光改口说一开始找政府就是为了古瓷碗,不是金碗,还说潘兰珍原本打算给她看的,也是古瓷碗,不是金碗。这么一会儿一变,说话跟翻书似的,这能有啥可信度呢?

这篇文章挺长的,所以我就不在这儿全念出来了。要是你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上网搜一搜就能找到相关的详细信息。

现在的情况是,郑超麟那篇文章面世后,大家伙儿就再也没瞧见过跟这事儿有关的报道或者文章了。说到潘凤仙找的那个上海律师事务所给出的结论,还有政府部门有没有采取行动,我后来也没再去细究。估摸着,那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养女”和“金饭碗”事件,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收尾了吧。

写到这儿,可能有人会好奇:潘凤仙到底是不是陈独秀那个“不是亲生的女儿”?还有那五只老古董碗,该不该归她呢?我觉得吧,你们自己看看我之前提到的那些双方吵来吵去的证据,答案应该就一目了然了,我也不用多此一举,再去给这事儿下个定论了。

说白了,这篇文章主要是聊聊“养女”跟“金碗”那档子事儿的前因后果,并不是要给谁下个定论。就是想跟大伙儿说,真没想到陈独秀和潘兰珍都走了那么多年了,这事儿还能闹出这么大动静。要是陈独秀和潘兰珍在天有灵,他们心里头会怎么想呢?

陈独秀这辈子从没把钱财当回事儿,但现在有些人老想着拿他的名头来给自己捞好处。要是陈独秀地下有知,指定得被气得不轻,肯定会毫不留情地骂他们一顿,然后把他们甩得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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