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读过初中语文教材的一篇课文“我的叔叔于勒”。
很多人对里面的那位母亲(克拉丽斯)的印象深刻。

由于这个母亲表现的嫌贫爱富,一开始对赚钱了的于勒很期望,当知道这个于勒变得非常落魄的时候,就改口了,显得非常瞧不起于勒。所以有人认为,这个母亲是一个嫌贫爱富、自私冷酷的人。

甚至有的人认为文章中的菲利普夫妇的性格特点就是自私、冷酷、卑鄙,庸俗和爱慕虚荣。这对夫妇已经严重的被资本主义的物质至上的理念侵蚀了。普通的一对夫妇,却整天想着发财,想着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却又对有钱人毕恭毕敬,没有骨气。他们的生活,他们的言行举止,喜怒哀乐,恩怨爱憎,完全是围绕着“钱”来转动的。把钱看的太重要了。

很多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父亲和母亲),尤其是菲利普太太(那位母亲)嗤之以鼻,极度厌恶和瞧不起。
既然很多人已经把她定性了。那么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那位母亲,你会怎么做呢?

文中以“我”的视角讲述了:叔叔于勒年轻的时候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几乎败光了家里的家产,拖累了全家人,后来按习俗他的父母将他送到美洲去了。

在此情况之下,父亲整天在外面做事,要忙到很晚才会回家,母亲则经常因为家里的拮据生活而感到痛苦不堪。家里样样东西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也从来不敢答应,以免回请,买日用品经常是找减价的或者库存货,姐姐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就连最便宜的布,克拉丽丝都要讨价还价。

由此可见,这位母亲的生活也是非常拮据,整天为家里操劳,包括她自己,稍微好一点的东西,根本不舍得买,连油盐酱醋,布料等等这点生活的必需品,好像也喜欢讨价还价。

那么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呢?显然菲利普夫妇并不是有本事,或者有能力赚大钱的人。于勒的败光家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就如莫泊桑所言:“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
其实这位母亲所做的,也都是大部分生活中最底层的家庭主妇的标准做法。谁不想过好日子?谁不想买喜欢的东西?可是你没有钱啊!而且你还要为将来做打算,拮据的生活从来不是她想要的,但是却又不得不低头去承受的。

很多人指责这位母亲的嫌贫爱富,势利眼。因为在于勒发财的那段时间,这位母亲对于勒的态度大为改观,期望于勒能回来帮他们改善生活,弥补损失。
但是,这不是大部分人的正常反应吗?当一个人饮食无忧的时候,他可以对生活在底层的人们的各种不良习惯提出严肃批评。其实他批评的底气来自于他不需要像底层劳动人民那边去艰难的生活,他衣食无忧,他完全可以去鄙视比他穷又有很大小毛病的人。

文章中最大的落差,是当菲利普夫妇知道于勒再次落败时候的态度的变化,父亲是失望加上沮丧,母亲则是愤怒加上绝望。
其实打垮一个人的,不一定是面临的困难或者窘境,而是他对未来失去了希望。于勒再次落魄这件事,把菲利普夫妇的对未来的希望,冲击的支离破碎。

很多人觉得那位母亲(于勒的嫂子)太绝情,她可以去接纳贫穷的于勒进入这个家庭,虽然她二女儿的男友大概率会因此离开,但是一家人在一起,哪怕苦中作乐,也依然可以生活下去。
但是事实是:她的两个女儿都是剩女,好不容易有一个女儿有了男友,有了一点点希望,她绝对不允许有人来击碎这个希望。她们一家人生活已经很拮据了,如果再来一个这样落魄的人,她们的生活质量会再降低一个档次,那时候可能温饱都不一定能保证了。这位母亲已经为现状感到痛苦,如果再贫穷一些,可能这个家都要摇摇欲坠了。

其实这里面最绝情的,应该是菲利普(那位父亲),因为他和于勒有血缘关系,从“我的叔叔于勒”原著上面看,菲利普一家大概率从此再没有碰到于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