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企业和达人互相推广,这本来是一件双方都有益的事情,最后闹到起诉诽谤。几年都遇到的怪事,最近看到了。不过这次我得说,我站在品牌这边。
现在有些明星代言产品,不仅要拿高额的坑位费,还得拿提成。品牌也不是没吃过亏,花大价钱请人代言,结果一单都没成交,自然不愿意再付高额广告费,更希望按照千次展示来明码标价。
书瑶徕芬这事儿吧,也一年多了。

先说这个博主,博主书瑶已经做了几次推广,为什么突然跳出来索要广告费。都合作好几次了,怎么可能最后才要广告费呢?这逻辑就有点不对劲,所以我更倾向于品牌方。再加上后来的黑品牌行为,这就有点破罐子破摔了。
作为大V,你肯定有影响力。品牌当然更看重效果,不搞品牌曝光那一套,不然谁受得了上来就砸大钱呢?

我看了整个事件,其实挺简单的。他们的问题出在合作模式上,书瑶认为徕芬没给广告费。但这种事儿,私下聊聊就能解决。
可这位博主偏偏公开抱怨,还对徕芬说了些不太好听的话,还有不实的内容在视频,结果被徕芬告了,赔了33万。本来这事就应该到此为止了,但博主还是不消停,继续在网上黑徕芬,说没给广告费。

这就引发了一场小风波。既然是合作,那就是沟通的问题,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别让情绪带偏了,我建议双方都冷静一下,博主别再黑品牌,品牌也别继续追究了。既然法院都判了,就按判决来,不然这事没完没了。

大家还是得理智看待这事儿。一方面别被情绪牵着走,另一方面,也希望品牌方在选择合作达人时,多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