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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声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31讲)
美丽老板娘在雪夜惨死歹徒究竟是谁 ?1996年东北小城恶性奸杀案
东北小城一个开烧烤店的漂亮老板娘,突然在雪夜被人奸杀而死。凶手的身份扑朔迷离,究竟是爱慕他的食客,还是她的地下情人,又或是有着刻骨仇恨的敌人?真相往往让人不敢置信。听萨沙说一说吧。

1996年,东北某个小城市突然发生了恶性案件。
这个人口仅仅一二万人的小城,本来只是个小镇。
自从60年代铁路开通并在这里设置站点后,国家就在小镇附近成立了一个大型国有木材公司,职工高达数千人之多。
在那个年代,木材公司职工都是吃皇粮的体制内,属于工作稳定、收入较高的人群。
这数千人迅速带动了当地发展,配套的各种设施,包括商场、菜场、医院、学校等等纷纷建立起来。
到了90年代,这里人口增加到一二万人。
然而下岗潮也波及这里,据说木材公司制定了第一批下岗人员名单,搞得人心惶惶。
这种情况下,一些感觉有下岗危险的工人纷纷开始自谋出路。
26岁的女会计郑梅凭借自己会做头发的特长,找了个剃头老师傅合作,在业余时间开了一家小型理发店。
这个东北小城比较落后,观念尤其古板。当地居民认为有编制的工作才有脸面,服务业和个体户都是低档次谋生手段。小城的理发店数量很少,会做头发的更少。郑梅手艺好、人长得漂亮又会说话,店里客人很快就多得挤不开。
店刚开了一年,郑梅的理发店生意非常好,全年赚的钱是他们夫妻以往四五年的工资收入。
过完年后,郑梅租下了理发店隔壁门面,扩大了店面规模,又重新装修,准备大干。

郑梅是个好心人,赚到钱以后没有只顾自己。
郑梅有个姐姐叫做郑兰,在木材公司做后勤工作,收入不高。郑兰的丈夫患有严重的慢性病,失去了劳动力,只能病退在家养病。夫妻两人有个12岁的儿子,家庭负担较重。郑兰的岗位不重要,很有可能被列为第一批下岗名单中,她平时经常向妹妹抱怨。
郑梅想了很久,劝告姐姐不如也开个店。
此时的小城比较落后,连店面都很少,只要肯做就能赚钱。真要是下岗潮来了,很多工人会被迫去创业,到时候满街都是店,什么生意都不好做。
与其如此,不如提前先开店占据行业优势,狠狠赚一笔钱站稳了再说。
郑兰则有些畏惧:我哪里有钱开店。你姐夫医疗费让我家欠了一屁股债,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我没什么手艺,能开什么店?
郑梅则劝告姐姐,自己可以借钱给他。至于店面,可以将理发店隔出一间给姐姐暂时用医用。
至于手艺方面,姐姐郑兰是搞后勤的,有一手还算不错的厨艺,可以开个烧烤店。
当地人很喜欢吃烧烤喝酒,小城的烧烤店有是凤毛麟角,一定能够赚钱。
在妹妹的劝告下,郑兰同丈夫商议了一通,咬牙决定开店。
姐妹两人张罗了1个多月,烧烤店终于顺利开张。
让姐姐郑兰喜出望外的是,这家新店的生意非常好。每到晚上,客人坐满了店内的桌椅,连店外的板凳也坐得满满。
郑兰姐妹都是实在人,烤肉的质量上乘,白酒、啤酒绝无假货,烧烤和酒水价格也比较便宜。加上20多岁的郑兰比妹妹还有姿色,也是个能说会道的女人,很多男顾客都来捧场,慢慢积累了近百名熟客。
店开了几个月,郑兰赚了不少钱,直到冬季来了因为店面较小,生意才稍微有所下降。
郑兰同妹妹商议,等来年也找个大店面,多雇几个服务员,将生意扩大。
姐妹两人找了几天,终于找到一个位置很好的店面,重新在这里开了新店,搬离了妹妹的理发馆。
果然,这家新店的生意非常得好,客人真是挤破了门。

让郑梅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家新店就开了几个月,姐姐竟然出事了。
这天下午1点多,姐夫拖着病体来公司找郑梅,询问姐姐郑兰的去向。
这对姐妹工作都一样,郑梅在理发店只是兼职,平时是要去上班的。东北人情关系多,他们姐妹送给领导一下好处,就可以隔三差五的不在岗,还可以动辄请假七八天。
面对姐夫的询问,郑梅颇为惊奇。
她知道姐姐搞烧烤很辛苦,通常要到凌晨二三点才能收摊,到家就要三四点了。此时家人已经睡熟,根本不知道郑兰什么时候回来。
姐夫介绍,他身体不好,夫妻作息也不一样,所以平时分居两屋,防止互相干扰。
姐夫考虑到妻子太辛苦要睡觉,自己每天早上挣扎着起来给儿子做早饭。
当天送走了儿子以后,姐夫以为妻子在小卧室里睡觉,没有敢于惊动她,独自去菜场买菜了。
直到中午1点多,姐夫做好了午饭去喊醒郑兰时,却发现妻子不在床上。卧室的床铺完好,看来郑兰一夜未归。
这是从没有过的事情,姐夫有些惊慌,赶忙跑到小姨子家来询问。
得知姐姐失踪,郑梅吓了一大跳。她非常了解姐姐,知道她做事最是循规蹈矩,从小到大从没有夜不归宿的事情。
当时东北治安混乱,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案件随处可见,好在这个小城的治安情况尚且不错。
为啥?严格来说,这个小城几乎是对外封闭的。
小城虽在铁路沿线,却是铁路最后一站。平时铁路都是运输木材的,根本没有客运火车停靠。
小城只有一条公路连通外部,然而道路崎岖难行,加上此时冬季大雪封路,几乎没有客车通行。
小城居民基本都是木材公司的员工和附近农场职工,衣食住行都在当地自给自足,极少有外来人口到该地。加上当地贫穷落后,犯罪分子也不屑过来作案。
所以,郑梅和姐夫抱着侥幸心理,跑到亲朋好友家打听郑兰的踪迹。
就在两人胡乱寻找的时候,一个郑梅熟悉的当地民警突然找到两人,告诉她一个惊天大消息:郑兰被人杀害了。
身体本来就虚弱的姐夫,听到这个消息当场休克,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
郑梅非常悲痛,毕竟是经过社会历练的女人,心里还能够承受,赶忙询问具体情况。

根据民警介绍,当天上午八点多,有个在木材仓库看门的老汉,赫然发现较为隐蔽的大门口躺着一个年轻女人。
老汉误以为女人喝多了,上去叫喊她,却没有反应。老汉见女人脸色青紫,上手一模冰冷刺骨,知道人早就死了,吓得连忙报警。
老汉认为女人可能是醉倒在门口,在大雪中被活活冻死。
民警们一看尸体,就知道情况不对。这个年轻女人的脖子上,有着清晰可见的掐痕,显然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女人的衣衫不整,尤其裤子都穿反了,显然是被歹徒胡乱套上去的。女死者颇有些姿色,有可能死前遭遇了性侵。
木材公司大门比较偏僻,现场保存较好。当时又是雪夜,可以看到一条明显的拖拉痕迹。民警们跟着痕迹,追踪到一百米外的一栋居民楼。
在居民楼的二楼和一楼,警方发现了一些搏斗痕迹和血迹,显然这里是第一现场。
小城市就这么点人,很快有民警认出,死者是烧烤店女老板郑兰。
警方立即联络家属来辨认尸体,确认了死者身份。
法医进行尸检,果然发现郑兰生前遭受强奸,提取到不明男性的精液。
除此以外,郑兰身上还有外伤,尤其有一处较为严重的骨折。
根据现场判断,郑兰是在2楼遭到袭击,同歹徒发生了激烈打斗。混战中,两人互相拉扯着从二楼平台摔下,郑兰受了重伤昏迷过去。
残忍又胆大的歹徒,唯恐有居民听到打斗声,将昏死过去的郑兰拖行百米到木材仓库门口,不顾当时零下10多度的严寒,将其残忍强奸。
事后,歹徒又将昏迷中的郑兰掐死,随后离开现场。
民警们还发现两件古怪的事情,第一是郑兰的衣服被翻找过,零钱和脖子上的项链都不见了,给人的感觉是遭到了抢劫,奇怪的是裤袋中的600元现金没有被拿走;第二是郑兰遇害的这栋楼的居民都表示,他们同郑兰没有任何接触。

民警首先调查烧烤摊帮忙的小工,17岁的小黄。
小黄介绍,当天晚上突然下起大雪,风又非常的大,烧烤摊的客人越来越少。
郑兰告诉小黄:刮风减半、下雪全完,今天不会有什么生意了,我们早点收摊吧。
于是,晚上11点最后一波客人离开后,郑兰就同小黄就收摊后各自回了家。
根据案发现场痕迹分析,郑兰是在深夜11点半遇害的。
也就是说,郑兰收摊后径直走到这栋居民楼,随后遇害。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郑兰会在深夜跑到一个,没有熟人的居民楼二楼,又在这里遭到袭击呢?
歹徒目的是什么?就是单纯的劫色吗?那为什么又要搜郑兰的全身,拿走部分财物?
搜全身代表很可能是抢劫强奸,那么歹徒为什么没有拿走裤袋的600元钱?
歹徒强奸以后为什么要杀人?强奸一般最多判刑10年,杀人则要枪毙的,歹徒为什么强奸得逞后还要杀人灭口?
会不会这是熟人报复性奸杀作案,只是故意搜索腰包伪装成陌生人抢劫强奸?
会不会是因为丈夫久病不愈,年轻美貌的郑兰在外面有了相好。她晚上去相好家约会时,被人报复奸杀了。

民警们先去询问郑兰的丈夫,这个男人一口否定。
他和郑兰虽是二十八九岁年龄,结婚却比较早。两人十八九岁就结婚了,儿子都有11岁。
根据丈夫介绍,妻子郑兰作风非常正派,结婚10年算是老夫老妻,漂亮的妻子从没有半点作风方面的问题。
丈夫坦率的说,自从他1年多前发现患有严重慢性病后,只能全心养病,夫妻生活只得停止了。然而身为少妇的郑兰没有因此抱怨,反而对他很体贴,千方百计赚钱为他治病和养身体。
在东北的小地方,年轻女人一般不愿意抛头露面做生意,这认为是丢人的事情。郑兰明明有坐办公室的工作,为了家里宽裕点能够为孩子上学和丈夫看病,很辛苦的搞了这个烧烤摊。她几个月内就熬瘦了十多斤,算是标准的贤妻良母。
如果郑兰有情人,何苦这么操劳。她直接选择离婚跟别的男人走,就可以过上舒适的生活。
虽然丈夫说得很好,民警们却没有全信。
警察们什么人没见过,很明白奸情这种事情通常是丈夫最后一个知道。
想要知道真相,恐怕要从郑兰的妹妹和闺蜜那里询问。
郑兰的妹妹说法同姐夫差不多,认为姐姐没有任何外遇,也没有情人。
他们姐妹两人天天在一起,如果姐姐有情人,她绝对能够发现蛛丝马迹。
不过,郑兰的闺蜜,也就是同一个办公室的女同事杨夏燕,则有另一种说法。

杨夏燕表示,郑兰的作风确实比较正派,但漂亮又健谈,颇有男人缘。公司保卫科科长高胜,是个30多岁的已婚男人,就曾打过追求过她。高胜是复员军人,长得高大魁梧,相貌颇为英俊,也非常健谈。
不知道为什么,高胜很喜欢郑兰,不顾自己有老婆孩子,曾经纠缠郑兰长达几个月之久。
办公室的几个女同事,都知道这件事。然而郑兰比较正派,虽不愿意得罪这个有权势的科长,却从不给好脸色。
几个月后,高胜自觉无趣,加上他的老婆似乎听到了风声,他就不敢在公司继续纠缠郑兰。
闺蜜杨夏燕曾听郑兰抱怨,高胜经常带着朋友去烧烤摊喝酒,有话没话的拉着她闲聊,经常折腾几个小时才走。
郑兰打开门做生意,无法挑拣客人,不能随便拒绝高胜上门,对此颇为头疼。
案发前半个月,高胜借着酒劲,当着几个朋友的面去搂郑兰的肩膀,作势要去亲她的脸。
郑兰大怒,一把将高胜推开,又大声怒骂她耍流氓,威胁要去报警。
几个朋友急忙上来劝阻,说高胜是喝太多才失态,老板娘千万别计较,随后七手八脚将他拉走。
郑兰余怒未消,追着高胜骂了几句:看你油头粉面的流氓样,敢跑到我这里来占便宜?放在10年前,你当街调戏良家妇女,就得送到大兴安岭去吃牢饭!什么东西!
闺蜜杨夏燕回忆,高胜第二天酒醒以后很是不满,对几个男同事说:郑兰这娘们不识好歹。我带着这么多朋友在她那里消费,她前后赚了不少钱,竟敢当着大家的面骂我。我可不是好惹的,迟早给她点厉害尝尝。
闺蜜杨夏燕认为,自古以来奸情出人命。高胜一直垂涎于郑兰的美色,两人又有这个过节,就存在报复性奸杀作案的可能。
最关键的是,高胜的家距离案发现场不到1公里,比较熟悉周围的情况。
民警们很重视这个消息,立即跑到木材公司去调查高胜。
古怪的是,案发后第二天,高胜突然向公司请假,随后搭乘运木材的火车去了省会走亲戚。
警方认为,高胜突然离开本地,很有可能是畏罪潜逃。

通过走访高胜的妻子,民警发现高胜在案发当晚自称同朋友们通宵打牌,彻夜未归。
接着民警询问了经常同高胜在一起打牌的朋友,却都说当晚的牌桌上根本没有高胜。
看来,高胜有作案时间,此刻又突然逃走,很有可能是真凶。
于是,民警们快速追踪到省会高胜的亲戚家,将正在同亲友喝酒的高胜当场擒获。
在当地派出所,民警们进行突击审讯。
高胜好歹是保卫科长,对公安工作比较熟悉,直接一问三不知,推得一干二净。
但高胜对妻子声称打牌,却又说不出去谁家打牌,这是对他极为不利的。
高胜对公安办案流程比较了解,警方就直接告诉他:你有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又没有不在场证明,上了法庭十有八九会判你有罪。强奸杀人不是小事,你肯定要掉脑袋。到了这种地步,你还不知死活的跟我们瞎扯?我们现在是在帮你,你要是不合作,就等着上刑场吧。
听了这番话,高胜顿时软了,只能交代出一个秘密。
当晚他确实没有去朋友家打牌,也没有去奸杀郑兰,而是去了秘密的情妇家。
情妇是工厂医务室的一个护士,也是有夫之妇,生性放荡。
高胜是个好色之徒,两人臭味相投,多年前就勾搭成奸。
这几天,护士的老公被公司派去出差,这对狗男女趁机偷情。
之前高胜不说这件事,主要是怕丑闻穿帮后影响工作和家庭。
到了生死关头,这种丑事也就无法隐瞒,只能交代清楚。
警方跑去情妇那个护士调查,说起来这个东北女人还是比较讲义气的。听说情夫可能会被判死刑,护士冒着自己家庭解体的风险,为高胜作证。她说案发当晚,两人从晚上9点开始就在床上鬼混,一晚上折腾了好几次,到第二天才分手。
所以,高胜压根没有作案时间。
于是,高胜被无罪释放。然而他的老婆恼羞成怒,直接离了婚,带走了一对儿女。出了这种事,高胜自觉没脸留在工厂,自行辞职,护士的绿帽丈夫也愤然离婚,高胜带着情妇一起去南方打工,10多年没有再回来。

高胜被排除嫌疑以后,警方又在无意中发现了另一个嫌疑人,就是烧烤摊的帮工小黄。
小黄年仅17岁,是个未成年人,性格内向,不爱说话,看起来挺老实的,还同郑兰姐妹有些远房亲戚关系。
初中毕业后,小黄因成绩太差没有继续读书,一直在家啃老。他是单亲家庭,父亲一直酗酒成性,几年前饮酒过量暴毙而死。
他和弟弟就依靠母亲,在街上骑着倒骑驴三轮车拉客为生,家里经济非常拮据,亲戚们都知道这件事。
几个月前,郑兰搞烧烤摊时,出于好心找到这个远房亲戚家的孩子来帮工,给他一份薪水养活自己。
郑梅表示,小黄踏实肯干,人也勤快,平时不是在烤肉,就是搞清洁卫生,也要穿插着端盘子。他的手脚麻利,从不抱怨,甚至一声不吭。郑兰很喜欢他,当做亲侄子一样对待。
所以,小黄是最后一个看到郑兰的熟人,警方却从没有怀疑过他。
在调查高胜期间,当地片警无意中说起一件事,就是小黄曾经涉嫌性犯罪,恐怕也不是人畜无害的正派小伙。
这倒将办案民警们吓了一跳,立即搞清楚是怎么回事。

大概2年前,小城的平房区,一个30多岁女人在自家铁皮屋浴室里面洗澡。她突然看到屋顶和墙壁的夹缝中,隐约有对偷窥的眼睛。糟了,这是有个流氓在偷看她洗澡。
这个已婚妇女见多识广,没有惊慌失措或者胡乱喊叫。她不声不响的突然套上衣服,突然冲出浴室,一把抓住偷窥者大声喊人。平房区邻居们相聚不远,大家都很熟悉,听到女人喊叫纷纷跑来将流氓按住。
让他们吃惊的是,这个偷窥女人洗澡的流氓,就是当时年仅15岁的小黄。
此时小黄羞的满脸透红,结结巴巴的求饶。女人和他的丈夫不听他的解释,直接将小黄就拖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小黄羞愧的承认偷窥。他在晚上四处溜达闲逛,无意中路过这里,听到铁皮房里有水声和女人哼歌声,推测有个女人在洗澡。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小黄,对女性很感兴趣,一时冲动就爬上房顶偷看了一会。谁知道,铁皮屋内有大量水蒸气,他爬上去看了三四分钟,什么都还没看清,就被女人和他的丈夫生擒了。
小黄还被愤怒的女人,重重擂了几拳。
没多久,小黄的寡母慌忙赶到派出所。听说了儿子的丑事,寡母又气又怕,哭着向女人道歉,诉说自己是单亲家庭,平时每天骑车三轮车到处送货拉客长达十多个小时,忽视了对两个儿子的教育,才做出这种丑事。
说到动情处,寡母向被偷窥的女人下跪。
东北人性子直,女人看到寡母如此可怜,就动了恻隐之心,表示不再追求了。
对于警方来说,这事可大可小。
往大了说,这就是流氓罪,小黄没成年也可以送到少管所。但小黄是个没都没长齐的半大小子,偷窥几眼没有造成多大的社会危害。现在受害者都不追究了,警方何必多事。
最终,小黄写了检讨书,又向受害妇女反复道歉,这个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本来这件事不大,此时烧烤摊女老板突然被人奸杀,小黄就有了一定的嫌疑。
小黄是最后看到郑兰的熟人,不能排除他对相貌出众的郑兰有歹意。收摊后,小黄尾随郑兰后寻机作案,将其残忍强奸。由于两人是熟人,小黄强奸后必然要杀人灭口,不然自己就要坐牢。
不管怎么说,小黄有过性犯罪的前科,或许能够做出这种事。
对于警方的怀疑,小黄百口莫辩,只是一口咬定没有做过。
当天下班后,他跑到录像厅看了一部武打片,大概12点多钟才回到家睡觉,录像厅老板可以证明。
警方去调查老板时,老板则表示晚上看录像的人很多,录像厅光线又暗。他根本看不清人脸,不能证明小黄来过这里。
至于小黄说自己看了某个录像,老板则表示这也不能说明什么。每天录像厅门口都会用黑板预告今晚放什么录像,路人们都可以看到。
于是,小黄被认定有作案时间。
万幸的是,当地警方还是负责任的,没有随便杀良冒功。
他们将小黄抽血后,同现场取到的歹徒精液进行对比。
1996年当地还不能做DNA鉴定,至少可以确定凶手的血型。
结果,凶手的血型是B型,小黄则是A型。
显然小黄不是奸杀案的真凶,也被无罪释放。

连续排除了两个嫌疑人,案件走到了死胡同。
此时警方考虑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就是某个烧烤摊的客人对郑兰有邪念,当晚喝多了后尾随她作案;第二就是,郑兰是被什么流窜犯所杀,歹徒不认识郑兰。
对于第一种可能,警方又同郑梅、郑兰的丈夫以及闺蜜杨夏燕联络,他们绞尽脑汁想出了十多个可能垂涎郑兰美色的食客。
警方对他们进行调查,这些人有的气愤,有的愕然,有的惶恐,有的羞愧,却都异口同声的强调自己不是凶手。
经过血液鉴定进行排除,最终只列出4个嫌疑人。
让警方无语的是,这4个人恰好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他们当晚不是聚餐打牌,就是在家同老婆孩子看电视、吵嘴。
一时间,案件的侦破走入死胡同。
东边不亮西边亮,此时帮工小黄突然想到一件事。
老板娘遇害当晚,曾说有个烧烤架子坏了,非常影响生意。她同什么人约好了去修理,但那个人在外地老是不回来。
小黄推测,会不会是当天收摊较早,老板娘跑到修理工家打听消息,才走到一个陌生小区遇害。
小黄提供的消息非常重要,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郑兰遇害的那栋居民楼,确实住着修理铺老板老严。
老严10天前去了外地亲戚家办事,一直都没回来。
人命案件非同小可,警方立即赶到外地,找到修理铺老板老严。
老严介绍,他的修理铺专门修理各种铁器。12天前,郑兰到铺子里,说有个烧烤架有问题,需要修理。
当时老严急着亲戚家办事,让郑兰一周后再来,也可以直接去他家里找他,不用去铺子。
由于天降大雪、交通不便,老严就在外地拖了几天没回来,根本没听说郑兰遇害的事情。
警方由此判断,郑兰应该收摊后,跑去老严家看看人回来了没有,准备第二天将烧烤架送去维修,结果在途中遇害。
推论是不错,可惜没什么意义。

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全面调查案发当天,到本市的外地人。
夸张的是,这个封闭的小城市的冬天,外地人是极少的。他们要么是来走亲访友,要么就是来采购木材的业务员,总数只有二三十人。其中住在亲友家的七八人很快被排除嫌疑,其余住在小旅馆、招待所的十多人被一一调查,根本没有人去过案发现场或者烧烤摊,更没有一个人见过郑兰。
由此,两条路线都走入死胡同。
该案似乎不是很大,然而在这个小城的影响巨大。
连续几个月内,当地妇女不敢单独走夜路,上到六七岁老妇人,下到十一二岁幼女,晚上都要男性亲友护送才能上班上学。
全城谣言四起,风声鹤唳,上级要求务必破案。
警方被逼急了,干脆采用人海战术。
当年的省会鉴定机构,勉强可以做DNA检测的。而小城市能够接触到郑兰的成年男人,不过二三百人,有嫌疑的也就一百多人。
警方就让这一百多人全部进行DNA鉴定,这些男人大多骂骂咧咧的同意了。虽然吃了一个烧烤就被强行鉴定精液有些夸张,毕竟他们谁也不愿意背着强奸杀人嫌疑犯的污名。
在当年,作100多次DNA鉴定也是一笔巨款。
没想到,这一百多人鉴定结果竟然都不是真凶,案件彻底失去了线索,只能挂起。

而郑兰家,也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郑兰死后,本来就重病在身的丈夫情绪非常低落,病情恶化,2年后就病死了,留下刚上初中的儿子。
郑梅收养了姐姐的儿子,对他视如己出。
外表开朗的郑梅,自己心中非常痛苦和自责。当年如果不是她劝告姐姐去开店,或许不会落到如此下场。
郑兰的儿子连续遭受母亲和父亲惨死,留下了很大心理阴影。高中毕业报考了一所南方的大学,随后告别姨妈南下读书又定居,再没有回过老家这块伤心地。
这个案子就这么不了了之,直到整整22年后全国范围的犯罪数据库建立。
2019年,当地警方将这个案件的DNA信息输入犯罪数据库,由人工智能程序进行自动检索。
让警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短短几分钟后,系统就检索到相同的记录。
民警们大喜过望,立即查看详细情况。
记录显示,DNA信息同一个叫作王大全的强奸抢劫犯完全一致。
王大全自称是内蒙古人,然而他的身份和户籍信息都被证明是假的。
此人在2005年连续强奸抢劫两起,最后一次作案后被警方生擒。
古怪的是,王大全始终不交代真实身份。法院怀疑他还做过什么大案,就重判了20年。
目前,王大全还在东北的监狱服刑。
当地警方火速赶到监狱,找到王大全进行质问。
面对这种铁证,王大全无法抵赖,只能承认在22年前犯下的这起奸杀案,也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王大全真名叫李小全,是东北人。
这家伙是个品质恶劣的惯犯,从18岁开始不断入狱。除了这两起强奸抢劫案被判刑20年以外,他因为盗窃、抢劫入狱高达5次,每次都是胡乱编造一个身份,唯恐牵连出郑兰奸杀案。
根据李小全介绍,他出生于贫穷农民家庭,家里有兄弟姐妹四人,就是他最聪明。
家里放弃其他3个孩子的教育,省下钱给李小全读书。
李小全读书不错,考上了全县最好的一所高中,在高二时长期位于年级前10名。在那个年代,乡下孩子只要能够上大学,就能够从此平步青云。
学习成绩不错,人品却不高,李小全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到了高二终于犯了罪。
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李小全发现自己的自行车被偷了。对于贫寒的家庭来说,自行车失窃是大事,李小全没钱购买新车。
一念之差,李小全拿着工具去撬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妄图拿回家自己用。
就在他撬开车锁,骑上车正准备走时,被失主一把抓住。也算李小全运气差,这是一辆民警的自行车。
民警不由分说将他拖到派出所,以盗窃罪拘留十五日。
话说回来,派出所拘留他是有理由的。
如果不是惯偷,普通人哪里有这种撬窃自行车的工具和手艺?这说明李小全绝对不是第一次偷车,只是之前没被抓住罢了。
爱惜声誉的重点高中知道了这件事,将李小全开除了。
小小的县城不会有第二所高中接纳他,李小全由此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父母对他深深失望,从此不再管他。
李小全也自暴自弃,从此破罐子破摔!
他开始以盗窃为生,在全国各地四处流窜作案,在1989年、1991年、1994年因盗窃连续入狱3次。
根据李小全介绍,1996年,他刚从监狱释放,身无分文。

听一个狱友说,受害老板娘郑兰所在的小城市,没人愿意干服务业,在这里比较容易找到工作。
于是,李小全偷偷爬上一辆运输木材的火车,冒着刺骨严寒到了这个小城。
身上没钱,李小全无法住店,到处露宿,这就是警方排查小旅馆、招待所无法找到他的原因。
案发当天下起大雪,李小全躲在这栋居民楼一楼的楼道里取暖。
当晚11点多,郑兰来找修理铺老板老严。她走入一楼时,同李小全打了个照面。
郑兰心眼实在,误以为李小全是居民楼的住户,开口询问老严是不是住在楼上。
李小全一面随口回答“是”,一面打量起郑兰,发现这个女人相当漂亮,顿时动了色心。
郑兰发现李小全眼露凶光,此刻又是深夜,就感到了危险,向楼上快速跑去。
李小全迅速追到二楼,不等郑兰开口呼叫就卡住她的脖子。两人激烈搏斗起来,混乱中纠缠在一起从二楼平台摔下。郑兰头部落地,受了重伤,当场昏死过去。
胆大妄为的李小全竟然不怕被住户发现,将昏迷的郑兰拖行了百米,在木材仓库大门口将其强奸。
施暴以后,李小全发现重伤的郑兰还有一口气。郑兰看到过他的样子,而在90年代强奸又伤人也可能判死刑,李小全干脆决定杀人灭口。于是,他狠狠卡住郑兰的脖子,将其活活掐死。
随后,他搜了郑兰的口袋,看看是否有钱。这是李小全第一次杀人,此时比较惊慌,根本没有发现郑兰裤袋中的600元钞票(烧烤摊当天营业款),就迅速逃离现场,偷爬上第二天的火车逃到他乡。
犯下杀人案以后,他曾考虑改过自新,留在家乡打工务农,不再出门犯罪了。
然而此人狗改不了吃屎,在1998年又因小事将同村的村民打伤,被判刑6年。
2000年,李小全在监狱外工作时找了个机会逃走,随后一直在江湖流窜,又因盗窃和强奸抢劫被判刑两次,直到这次杀人案发。他本来就被判刑20年,此次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夸张的是,被枪毙之前,李小全不去检讨自己6次入狱犯下的种种罪行,反而埋怨当年偷他自行车的无名小偷。
李小全认为,如果不是那个小偷盗窃了他的自行车,自己早就考上大学,现在可能已经是腰缠千万的老板或者高级白领了,不至于在刑场上吃枪子。
这种从不会检讨自己的垃圾,还是早点送他去地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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