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一女子称怕走光上班打伞遮摄像头被辞退,上诉3次索赔33万均被驳回。高院裁定: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引起网友关注和热议。
事件详细情况是:日前,深圳一女子因怕走光,于上班时撑伞遮蔽工位摄像头,此事引发诸多争议。公司多次与她沟通并发出警告信,然该女子仍持续此行为长达十多个工作日,公司遂以严重违纪将其辞退。此后,女子上诉三次,索赔 33 万,却均遭驳回。高院裁定,其不听劝阻、拒不改正之态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法院指出,公司装摄像头旨在保障工作环境安全与管理秩序,于理有据,而女子之举既拉低工作效率,又给其他员工带来不良示范。此案警示,劳动者与企业皆需借法律规定与合理制度,平衡权益与管理权之关联。
深圳女子因撑伞遮工位摄像头被辞且索赔遭驳一事,着实引人深思。在平衡工作环境安全管理与职工隐私方面,公司首先应明确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与范围,确保仅用于合法合规的工作监督与安全保障,而非窥探员工隐私。同时,在安装前充分告知员工,给予其表达意见的机会,并对摄像头所采集信息严格保密与妥善管理。
然而,就此次事件而言,公司工位本非私密场所,员工理应有适宜着装规范。女子因怕走光而遮摄像头且不听劝阻,其行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公司依规定处理亦无可厚非。但这也提醒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应更加注重人性化沟通与疏导,避免类似纠纷激化,在维护自身管理权威时也兼顾员工感受与权益保障,以构建和谐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