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郑州华润燃气发现两家店铺的燃气表存在小孔,随即展开调查,发现有数十家店铺涉嫌雇佣同一人进行“开孔”以“节省”燃气费。这一事件被称为“郑州最大燃气盗窃窝案”,共涉案23人被判2年内有期徒刑,而主使者赵某则被判10年。
此案引发广泛关注,引发了对于类似违法行为的惩罚不公的质疑。与此相对比,燃气公司因“盗窃”用户燃气费只被迫退款、道歉并有责任人免职,这种两重标准让人无法不质疑。普通人盗窃燃气被严厉处罚,而燃气公司“盗窃”用户却仅免职,这显然不公平。根据刑法规定,盗窃行为最低也要判处3年有期徒刑,而燃气公司的行为涉及大规模欺诈,远不止“盗窃”,应被视为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此外,公众对于燃气费的增加也越来越担忧,但监管部门的处置显得不够严厉,免职处理只是治标不治本。若不对此类行为采取更严厉的打击措施,将难以制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重庆的群众在面对此类问题时表现得更为果断,他们敢于曝光问题并获得了一些回应,这表明了公众的勇气和对公正的追求。然而,如果不对燃气费乱收等问题严肃处理,将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类似的情况。
综上所述,对于燃气公司的“盗窃”行为,应该以更加严厉的手段进行打击,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于此类事件的监督和处理,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公正。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于权益的保护和公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监管部门需要更加敏锐地捕捉到社会问题的脉搏,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否则,这种两重标准的现象只会加剧社会的不满和不稳定因素,最终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
性质不一样,小偷违法,大盗有道
不服又能怎样?再说管你几个月
跟用户偷电和电表跑快一个样。
不是乱收费,是盗窃,比盗窃还严重
能咋滴?
偷一赔十
重庆人民告他们去!!不枪毙几个,难平民愤!!!
淋漓尽致的体现双标[点赞][点赞][点赞]
判二十年以上不行吗?
从危害角度来说,肯定是开孔盗气的会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比如燃气爆炸什么的,从商业的角度说,人燃气公司交多少钱,你几个饭店交多少钱自己没点数?所以应该这么判。[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别人偷抢有有牌有证的你个人偷无牌无证的当然重判啦!
就像我公司楼顶广告牌被天眼偷电一样,用的是插卡预付费电表,第一次电表没电费了,他来在表前接线,物管电工发现了说我们偷电,第二次没电了他又过来接,我就奇怪了,过去查才发现被天眼偷电,我直接把他线拆了,电箱门上锁,贴纸带用电请找物管,能拿他怎样,须然用电不多才30瓦时,我拆他线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区别啊
双标
坚决反对
诈骗什么事都没
哪个偷的多?偷多的严格参考偷少的判刑
一句临时工 你能咋滴
有全说话就是发,没全说话不算数,它们有全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想说
换煤气罐不就好了。
能退仨瓜俩枣就很好了,还想怎么的??这都要靠人多力量也不大!
哈哈哈哈哈哈哈
能咋地
团伙,'判的比个人还轻,问题是l数额巨大,
论“最终解释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