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痛!福建11岁女生在校跳楼身亡,教师教育惩戒权何去何从?

冰冷的玫瑰花 2024-09-21 03:46:38

教育之痛!福建省福州市平潭一个11岁女生在校跳楼身亡,舆论纷纷指向学生的班主任,教师还敢使用教育惩戒权吗?

9月14日,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世纪学校发生了一起让网友痛心无比、让家长无法接受的悲剧,一个11岁的女生在学校和同学发生矛盾、在被班主任教育后,在学校跳楼,不幸身亡。

一个11岁的孩子本应该天真浪漫、无忧无虑,可是,她却在学校上学期间跳楼身亡,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悲伤的事啊!

悲痛欲绝的女生父母亲人怎么也无法接受明明早上还活蹦乱跳的孩子,在正常上学时竟然和家人从此阴阳两隔的事实。

悲剧发生后,教育过这个跳楼女生的班主任也陷入被网络抨击和指责中,她除了深怀对孩子跳楼的心痛悲伤外,是不是也有深深的自责、后悔和矛盾呀?她是不是在想:如果当时不对学生进行教育就好了?

跳楼事故在学生正常上学期间发生了,而且还是发生在班主任教育过学生之后,老师和学校再说什么也很被动,因为大家看到的事实结果就是一个11岁女生在正常上学期间不正常的死在了学校。

有些人往往非常愿意用自己的想法去解释、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也愿意为弱者声张他们所谓的正义。

有些人更是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审判老师和学校。

其实,这个女生在校跳楼身亡,它不仅是家长不可磨灭的痛,也是班主任挥之不去的痛,更是学校不可抹去的痛。

如果在意外发生前,女生的班主任是在合法合理正常履行教育职责的话,请各位要理性看待问题,停止对老师的严厉抨击。请把老师的教育惩戒权还给老师!

各位老师,也要从中吸取教训,要用好自己手中的教育惩戒权,要对自己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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