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湖南省邵东市的叶先生19岁的儿子小叶在邵东市看守所内死亡,有关方面给出的结论为“自杀”,叶先生不予认可。这件事说起来确实有点蹊跷,涉事19岁男子已经被送进了看守所,其已经被警方严格监管之下,其能有机会“自杀”,按常理确实让人难以置信,那么,警方乃至其他相关方,怎样才能让涉事男子家人相信“自杀”这一结论呢?
叶先生19岁的儿子被送进看守所,据红星新闻报道披露,是其在家中砍伤了其弟弟,其弟弟被送到医院抢救后医院报警,19岁男子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送进了邵东市看守所。从报道的叙述看,这一切过程完全合法,没有任何纰漏或被诟病之处。医院看到未成年人被伤害,选择报警,系依法而为,警方接警后依据事实对涉事19岁男子予以刑事立案,也完全合法。
但为何19岁男子被刑事立案,送到看守所后,会有机会“自杀”呢?
大家都知道,凡被送到看守所的嫌疑人,都会被强制收取身上携带的有可能影响生命安全的物品,甚至连腰带都要被抽掉。红星新闻的报道引用叶先生的话说,警方告诉他,19岁男子“小叶是在看守所内的律师会见室内用胶带缠住口鼻窒息身亡,是自杀,胶带是小叶偷拿的”。且不论叶先生所说是否警方原话,单就这一说法,确实让普通人能够信服。
在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自杀”?一般来说,能够进入律师会见室的嫌疑人,大多都是律师受委托和嫌疑人见面。要解除涉事男子家人的疑惑,首先要弄清楚他们是否委托了律师,律师是否于当天到律师会见室和19岁涉事男子会面。如果没有,那这事便有纰漏,或者值得怀疑之处。其次,一般来说,即便是律师在会见室和嫌疑人会面,要么律师在场,要么有看守所相关人员在场。在有人在场的情况下,19岁男子怎么有可能用胶带缠住口鼻窒息身亡呢?退一步说,即便是19岁男子当场用胶带缠住口鼻,在场的律师和看守所相关人员就没可能及时阻止并施救?
据19岁涉事男子父亲叶先生对媒体说,他得知的情况是,“律师会见完之后”,其“儿子一个人在会见室待了40多分钟”。这事或许是看守所有关人员的疏漏,可以认定属实的话,会见室为何会放置胶带纸,让19岁涉事男子有机可乘呢?由此,19岁涉事男子父亲叶先生“在此期间不知道他怎么在会见室内拿到胶布自杀,我也无法知道看守所内怎么会有胶带,而且会被在押人员拿到,而且在那么长的时间内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发现”的质疑,不无一点道理。
截止目前,红星新闻的报道表明,邵东县人民检察院业已介入并作出“被监管人小叶系自杀死亡”的结论。但19岁涉事男子的父亲叶先生仍有疑惑。青锋建议,在有关方面表示“监控没有缺失,整个过程是很明显的”的情况下,有关方面是否可以让19岁涉事男子的家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将监控查看一遍,用事实让涉事男子家人彻底信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