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债务纠纷的问题,市民王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李先生,他们一来二去就熟悉了。后来,李先生就说他有一个很好的投资理财项目,希望王先生能够投资,开始王先生对此并不感兴趣,但是禁不住李先生一再说服。李先生向王先生保证,这些钱肯定瞎不了,如果投资失败,他会连本带息还给王先生,王先生听李先生这么有保证,第一次从银行给李先生转账了5万块钱。
而后,李先生说,如果想要更高的收益,可以多投点钱,王先生经不住李先生的诱惑,第二次又给李先生打了5万块钱,而后第三次又给李先生转账15万元。
王先生从银行转账一共给李先生转账15万元,也静等着李先生给他收益。但是两年过去了,王先生也没有见到李先生给他收益。见没等来收益,王先生心里也开始着急了,就向李先生要回这15万元本金,但是李先生都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是说这个钱在投资理财平台里还没取出来,就是说现在收益正在不断上涨,提出来比较可惜,或者说等过一段时间再说,这样一推再推,让王先生心里直发毛。看到李先生这个情况,王先生现在收益也不想要了,只想要回15万块本金。张律师,王先生现在问,他可以起诉李先生要回这15万元吗?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律师张振海表示,我从你刚才的叙述来看,王先生前后打给李先生15万钱,就产生了银行转账的现金流水。如果有银行转账的流水,这就证明王先生把钱打给了李先生,但是这个钱是用来做什么了?是王先生借给李先生钱,还是还李先生的钱,这需要证据来证明。现在李先生对王先生口头承诺,说投资失败,连本带息就还给王先生。
如果王先生有李先生的书面承诺或者微信聊天能够证明钱的用途,那这个钱是可以通过起诉来要回来的,那王先生可以以不当得利来起诉,要求李先生返还15万元。什么叫不当得利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不当得利”是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李先生借王先生钱,王先生可以以民间借贷起诉李先生还钱。但是,如果没有书面的证言或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钱的用途,那这些钱很难通过起诉要回来的。
另外一个办法是,再找李先生进行协商,让李先生尽快把钱还给王先生,这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果钱能要回来,相对来说,时间和人力成本性价比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