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李建军:贾谊《治安策》与儒家政治秩序的重建

文以传道人 2024-07-18 02:05:34
摘要:出于对秦朝灭亡的反思总结,贾谊提出以“仁义”“礼义”作为根本要道来治理汉朝,真正开启“治天下”的道路,彻底改变西汉开国以来的“取天下”格局。为了切实可行地达到这一宏大的政治目标,贾谊建议有罪官员自杀以免除刑罚。有罪官员的自杀有利于培养其气节廉耻感。作为国家中坚力量的官员有了廉耻感,不但有利于国家政治的治理,而且有利于优美、淳朴、厚重社会风俗的形成。良好的风俗有力地“托”起了政治,使政治不复堕落败坏。在贾谊主张有罪官员自杀的背后,潜藏着他重建儒家政治秩序的长远目的,这一目的在贾谊之后得以逐步地恢复和实现。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哲学问题,要能够深入理解其价值与意义,必须超越现代视野。 关键词:贾谊;《治安策》;政治秩序;政治哲学 一1958年4月27日,毛泽东主席给秘书田家英写了一封信: 家英同志:如有时间,可一阅班固的《贾谊传》,可略去《吊屈》《鹏鸟》二赋不阅。贾谊文章大半亡失,只存见于《史记》的二赋二文;班《书》略去其《过秦论》,存二赋一文。《治安策》一文是西汉一代最好的政论,贾谊于南放归来著此,除论太子一节近于迂腐以外,全文切中当时事理,有一种颇好的气氛,值得一看。如伯达、乔木有兴趣,可给一阅。 毛泽东主席对贾谊的《治安策》推崇备至,称之为“西汉一代最好的政论”,为何如 此,姑且不论。但正是在此文之中,贾谊提出了违法犯罪的官员应该自杀的主张: 故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君子,所以厉宠臣之节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曰不廉,曰“簠簋不饰”;坐污秽男女无别者,不谓污秽,曰“帷簿不修”;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故贵大臣定有其罪矣,犹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迁就而为之讳也。故其在大谴大诃之域者,闻谴诃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清室而请其罪尔,上弗使执缚系引而行也。其中罪者,闻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颈盭而加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也,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遇之有礼,故群臣自熹。厉以廉耻,故人务节行。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而群臣不以节行而报其上者,即非人类也。(贾谊《阶级》) 在这里,贾谊明确提出有罪官员“自裁”的主张,即对于那些犯“有大罪”的官员,不进行逮捕审判等刑罚程序,而是主张其私下自杀。这一主张被孝文帝所采纳:“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为什么贾谊要如此主张,而孝文帝又要“深纳其言”呢?贾谊自己进行了详尽的解释说明:“故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君子。”在贾谊看来,在上古时候,就已经开始实行“刑不至君子”的规定,也就是对违法犯罪的君子不实行拷问、下狱等身体性的处罚。不仅如此,即使在大臣有与凡人一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对其罪行的称谓也不同:“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曰不廉,曰‘簠簋不饰';坐污秽男女无别者,不谓污秽,曰‘帷簿不修';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对罪行的称谓有别于凡人,而且君主对犯罪官员的态度也迥然有别———皇帝不但不公然指斥之,相反还为之隐讳。综合来看,国家对犯罪官员可谓呵护备至,关爱有加。尽管如此,客观的事实却是犯罪官员与普通犯人一样,都是触犯了法律,所以不可不加处罚。犯罪官员与普通犯人不同之处只是在于:凡人可能要接受身体性的处罚,而官员则可以免除这一处罚;相同之处则是犯罪官员也必须接受法律的处罚,只是这一处罚方式是自杀。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官员可以免除逮捕、起诉、审判等法律程序,但必须接受审判的结果。 以现代眼光来看,这实在是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换言之,中国古代的法治真的是封建腐朽而落后……这在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以接受人民、舆论监督以保障公正执法的今天,或许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贾谊如此主张,必然有其理由。 ——“故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君子,所以厉宠臣之节也。”贾谊如此来概括他的理由。“礼”不降及普通百姓,“刑”则不上及君子,对君子不但要以礼相待,而且当他们违法 犯罪时要免除逮捕、审判等刑罚,之所以如此,是为了激励君子和大臣的气节。“气节”对君子和大臣至关重要,所以要倍加呵护和关注。“气节”的培养必须要假道具体可行的措施,所以贾谊提出犯罪官员自杀的主张。对此主张,贾谊以生动有趣而意味深长的文章修辞进一步地说明解释:“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遇之有礼,故群臣自憙。厉以廉耻,故人务节行。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而群臣不以节行而报其上者,即非人类也。”贾谊的解释相当讲究修辞,其中耐人寻味、发人深思者多矣。首先,贾谊模拟君主说话的语气场景,以“曰”字开头,称犯罪臣子为“子”,君主则自谓“吾”,从而营造出一种特殊的关系和氛围。在此,犯罪的臣子与君主构成一种复杂的关系,这一关系既包含了政治上严肃的君臣关系,又包含了私人性的亲昵的主子关系,前者彰显的是大义,后者则为私情。“情”与“义”在此交融无间,使严肃的政治大义也显得温情和睦、彬彬有礼。尽管犯罪的臣子有着过错,但是皇帝却待之以礼。正是皇帝以礼待之,所以臣子即使犯“有大罪”,但还能够自尊自爱,懂得廉耻,所以罪臣面对皇帝的“礼”就能够报之以“节行”。由此一来,大臣的“气节”感、廉耻感就得以培养呵护。在气节感、廉耻感的召唤下,臣子能够心甘情愿甚至心怀感激地自杀。由此以来,官员的自杀不再是抱怨式的、泄愤式的自戕,而是心怀感激地出于保护自身尊严荣誉的高贵的君子行为。因此,在他们自杀时就有着一系列复杂具体、庄严神圣的仪式:“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清室而请其罪”、“闻命而自弛”、“闻命则北面再拜”。这一仪式也清楚地表明,官员自杀不再是私人行为,而是国家(君主)、法律所明示、暗示下的合法行为,国家审判机关和法律执行者始终以隐形、变相的方式在场出现。通过这一系列的自杀程序,官员的气节和廉耻得以培养呵护。 对于官员的气节、廉耻之感,贾谊相当看重,认为事关皇帝的尊严安危: 鄙谚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喻也。鼠近于器,尚惮而弗投,恐伤器也,况乎贵大臣之近于主上乎!廉丑礼节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是以系、缚、榜、笞、髡、刖、黥、劓之罪,不及士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礼,不敢齿君之路马,蹴其刍者有罪;见君之几杖则起,遭君之乘舆则下,入正门则趋;君之宠臣虽或有过,刑戮不加其身,尊君之势也。此则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所以体貌群臣而厉其节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今与众庶、徒隶同黥、劓、髡、刖、笞傌、弃市之法,然则堂下不亡陛乎?被戮辱者不太迫乎?廉耻不行也,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无耻之心乎?夫望夷之事,二世见当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习也。 在权力的金字塔上,皇帝高居顶端,但是如何保障其安全却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对于一般百姓而言,可能终生不得闻见皇帝音容,更别说能够与之时常相处,帝王的宠臣大臣则能随时陪侍左右,所以,如何保障宠臣大臣对皇帝的忠诚敬畏,就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早在秦朝时期,秦二世就是被身边的宠臣宰相赵高及其女婿阎乐谋杀于望夷宫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贾谊当然懂得这一点。对此,贾谊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培养官员的廉耻之心,激励其气节,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其手段和方法就是礼遇大臣宠臣,在他们违法犯罪的时候,不对之进行刑罚而是“赐死”。在此我们可以看到,贾谊不但对现实有着清醒的认识,而且对于人心道德有着深刻的洞察。古往今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大凡犯上作乱的人一般都是道德卑下、毫无气节之人。实际上,在保障皇帝安危的背后,贾谊的更大目的在于维护政治秩序的稳定,在皇权制度下,这一政治秩序的稳定更多地体现在维护君主的尊严、权威方面。在《阶级》的开篇,贾谊即开宗明义地说出这一目的: 人主之尊,辟无异堂陛。陛九级者,堂高大几六尺矣。若堂无陛级者,堂高治不过尺矣。天子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此其辟也。 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陛无级,廉近地则堂卑。高者难攀,卑者易陵,理势然也。故古者圣王制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施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贾谊《新书·阶级》) 在贾谊看来,皇帝的尊严与大臣的关系就犹如殿堂与台阶。殿堂的高低取决于台阶数量之多少,同理,人主的尊严也取决于大臣的等级。为了树立皇帝的绝对权威,必须建立复杂的等级制度。这一等级制度属于庞大的政治秩序之一,所以,捍卫等级也就是保障政治秩序的手段之一。这一点,在今天已经适应所谓民主平等的现代人看来,可能会觉得腐朽荒谬,但是,如果我们了解历史,或许就不会如此认为了。据史载,刘邦在建立西汉帝国后,一日与群臣宴会,“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史记》)。汉初,西汉帝国的领导者大多出身布衣草莽,不知礼仪,表面看来,这只是涉及到是否尊重皇帝的问题,但实际上,这是关系政治秩序建构的重大问题。大臣不知尊卑,面对刘邦“醉或妄呼,拔剑击柱”,这反映出出身草莽的臣属根本没有“政治秩序”的观念。毫无疑问,这会严重威胁到西汉政治秩序的建构和稳定,所以刘邦深感忧虑。幸运的是,这一危局最终通过叔孙通制礼作乐得以暂时解决。 总的来看,贾谊主张有罪官员自杀是为了激励官员的气节,培养其廉耻之感,从而为政治秩序的稳定打下坚实基础。除此之外,贾谊还有一个现实的,同时也是更为远大的目标。 二贾谊所处的文帝时代,西汉开国已经二十余年,在常人看来,天下已经太平“和洽”,但贾谊独具慧眼,反而认为危机四伏: 臣窃惟事势,可痛惜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大息者六。若其它倍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矣”,臣独曰“未安”。或者曰“天下已治矣”,臣独曰“未治”。恐逆意触死罪,虽然,诚不安,诚不治,故不敢顾身,敢不昧死以闻。夫曰“天下安且治”者,非至愚无知,固谀者耳,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夫抱火措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偷安者也。方今之势,何以异此!夫本末舛逆,首尾横决,国制抢攘,非有纪也,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以数日之间,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陛下试择焉,何甚伤哉? 面对如此严重的局面,贾谊提出了应对之策。对此,司马迁有着充满洞见的全面深刻的记述: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天下和洽,而固当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秦之法。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悉就国,其说皆自贾生发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贾谊对自己的建议高度自信,认为:“虽使禹舜生而为陛下计,何以易此。为之有数,必万全无伤,臣敢以寸断。陛下幸试召大臣有识者使计之,有能以为不便天子、不利天下者,臣请死。”(《新书·数宁》)贾谊的建议也得到了文帝的高度赏识,“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但遗憾的是,因为贾谊的建议触及了王侯的利益,从而遭到了嫉恨,“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乃短贾生曰:‘雒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最后,文帝也逐步疏远贾谊,“不用其议,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贾谊最后也客死长沙,令人叹息。 司马迁在记载贾谊的对策时,将之分为两个方面叙述,一是“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二是“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悉就国”。这样的划分深刻地反映了司马迁 的慧眼通识和深刻洞察,在他看来,贾谊的对策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涉及国家根本,属于基本原则层面;后者则为具体政策,属于技术层面。毫无疑问,最重要的当属于前者。对于这个层面,司马迁终之以“悉更秦之法”一语,更是显示了其深刻见识。从表面来看,这一句话只是简单地说贾谊变更了秦的制度,但如果我们深入历史的深处,则会发现这句话所潜藏的深远含义。 “秦楚之际风云诡谲,事态纷纭,他昭示于后人的历史结论,一是非张楚不能灭秦,二是非承秦不能立汉。”汉朝继秦朝而起,在人、地、制度等诸多方面承继了秦朝。这样的继承,对于汉帝国早期的稳定而言,当然是合理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势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暴露。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汉帝国的安危存亡、长治久安。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涉及根本性的变革,也即汉帝国治国根本要道的调整与确立。对此,贾谊充分展现出他的慧眼通识,发人深省。 臣闻之:自禹已下五百岁而汤起,自汤已下五百余年而武王起,故圣王之起,大以五百为纪。自武王已下,过五百岁矣,圣王不起,何慅矣。及秦始皇帝,似是而卒非也,终于无状。 贾谊首先从历史的长时段角度提出一个宏大的问题:“圣王”的问题。在他看来,从大禹到商汤再到武王,每个圣王间隔五百年,所以圣王出现的周期为五百年。贾谊为什么要这么说呢?难道这不“迂阔”吗?其实不然,相反这正是贾谊被后人如毛泽东者所赞赏的地方。现在的问题是,从武王到贾谊所在的孝文帝时期,又已五百年,按理应该出现圣王,但是却始终尚未出现,即使是秦始皇也不是。那么这个圣王是谁呢?贾谊把希望寄托在孝文帝身上。由此可知,贾谊如此说的目的,是要激励孝文帝勇于担当历史使命,对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进行改革调整。但我们会发出疑问,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又处于什么地位呢?难道刘邦不是“圣王”吗?贾谊的回答是:“礼:祖有功,宗有德,始取天下为功,始治天下为德。”根据礼法,“祖”的功劳在于“取天下”,“宗”则是“治天下”。“汉家‘始取天下'者是刘邦,故为祖,‘始治天下'的宗则尚未有其人。”那么这个人是谁呢?贾谊对文帝说:“及今天下集于陛下,臣观宽大知通,窃曰:是以掺乱业,握危势,若今之贤也,明通以足天纪,又当天宜,请陛下为之矣。然又未也者,又将谁须也?”(《新书·数宁》)贾谊如此对孝文帝说,那毫无疑问,“他认为文帝便是那姗姗来迟的汉家‘圣王',应当肩负其‘始治天下'的责任,‘因顾城之庙为天下太宗'。” 贾谊对此相当自信,同时也担心文帝缺乏自信,所以言辞恳切地保证:“以陛下之明通,因使少知治体者,得佐下风,致此治非有难也,陛下何不一为之?其具可素陈于前,愿幸无忽。臣谨稽之天地,验之往古,案之当时之务,日夜念此至孰也,独太息悲愤,非时不敢忽也。虽使禹舜生而为陛下计,何以易此。为之有数,必万全无伤,臣敢以寸断。陛下幸试召大臣有识者使计之,有能以为不便天子、不利天下者,臣请死。”(贾谊《新书·数宁》) 换言之,在贾谊看来,汉朝虽然已经开国二十余年,但真正的治理则尚未开始,国家也根本没有走上政治的大道、正道。刘邦只是取得天下而已,真正的治理则寄托在文帝身上。如果文帝愿意承担这一历史使命,则可为武王之后的“圣王”。这真的有点“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气魄。但问题是,为什么贾谊如此看重文帝“始治天下”的事业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回到贾谊对“政治”的理解和看法。 强大的秦朝二世而亡,令天下震惊。秦亡之后,针对秦朝灭亡的原因,汉代的知识分子纷纷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和反思,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过秦”思潮。贾谊也正是在这一思潮之中成就声名。众所周知,贾谊之所以青史留名,很大程度上依靠于他那著名的政论文章———《过秦论》。也正是在此篇文章中,贾 谊完整地回答了他对“政治”的理解。 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崤函之固,自若也。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也;锄耰棘矜,非铦于钩戟长铩也;谪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也;深谋远虑,行军用兵之道,非及向时之士也。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何也?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过秦论》) 在贾谊看来,秦朝的灭亡,并非在于其国力的衰退和武力的衰弱,也不在于敌人的强大,而是在于取得天下以后“仁义不施” (贾谊《过秦上》)。如果秦朝在取得天下之后,能够改变“取天下”的政策而实行“仁义”,则不会灭亡。贾谊也正是以此来认识国家稳定和文帝使命的。在他看来,国家稳定的根本在于以“仁义”为根本要道。现在的问题是,尽管汉朝已经立国二十余年,但依然处于“取天下”的阶段,而尚未进入“治天下”的阶段,换言之,国家的根本要道不是“仁义”,“仁义”尚未成为国家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一般人所认为的“天下太平”实际上是“取”而未“治”的苟且局面。这样的局面一旦得不到根本改变,则汉朝也会重蹈秦亡的覆辙。刘邦是“取天下”,但时过境迁,目前文帝的使命就是结束“取天下”的格局而进入“治天下”的阶段。秦建国后以法为治,“仁义不施”,尽管已经埋下了灭亡的种子,但最为重要的原因则在于继承秦始皇的秦二世不懂得“是以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过秦下》)的道理,不能迅速改变秦朝立国治国的根本要道,最终导致秦朝迅速灭亡: 今秦二世立,天下莫不引领而观其政。夫寒者利裋褐,而饥者甘糟糠。天下嚣嚣,新主之资也。此言劳民之易为仁也。向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虚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孥污秽之罪,使各反其乡里;发仓廪,散财币,以振孤独穷困之士;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约法省刑,以持其后,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节修行,各慎其身;塞万民之望,而以盛德与天下,天下息矣。即四海之内皆欢然各自安乐其处,惟恐有变。虽有狡害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而暴乱之奸弭矣。 秦二世和孝文帝都不是开国皇帝,但都是处于一个新的王朝的开初阶段的君主。他们的共同使命都是必须审视“取天下”的得失,开启“治天下”的新的格局。贾谊此言,与其说这是在批评秦二世,为之惋惜遗憾,倒不如说是在警告、激励孝文帝。汉承秦制,到了孝文帝时期,必须根据时势的变化,对于秦制及西汉以来的国策进行根本改变,而不再是细枝末节技术层面的简单的法律法规的调整。正因如此,司马迁在记载贾谊时将他的对策划分为两个层面分别记载。贾谊的“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等就是根本变革的体现,所以司马迁说它们“悉更秦之法”。今天,我们对之的理解不仅仅是超越现代视野下的法律范围,而是必须提高到政治的高度。 正是在这个恢弘的变革背景下,贾谊提出了官员自杀的主张。我们今天也只有从这个宏大的背景下,才能够真正理解这个主张的意义。但是我们可能会难以理解,这样的伟大变革,必须依靠皇帝及诸官员才能够实现,而贾谊恰好在官员的犯罪处罚问题上提出了官员自裁的主张。 三 任何一个根本原则或者指导思想,必须体现在具体的制度法规之中,才能得以最终实现“落实”。“仁义”作为贾谊所设计的“治天下”的根本要道,亦然如此。作为一个洞察现实的 政治家,贾谊清楚地认识到,要落实这一原则,除了皇帝之外,还必须抓住作为国家中枢的官员集团。作为儒生,贾谊的这一思想受到孔子的影响: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救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 在儒家的视野中,所谓“政治”,在某个意义上来说,就是道德榜样示范导引下的国家治理。孔子认为,普通民众在道德上只有影从的能力而并无独立自主性,所以,国家的治理必须要树立道德的标杆和示范,再以之引导普通百姓返归于正(政)。这一标杆和示范就是君子,所以国家治理必须要抓住“关键少数”。在现代民主观念看来,这一观念落后而错误,但这是中国传统政治的事实,即使梁启超先生也如此主张。在梁启超看来,社会的领导阶级应为“中坚阶级”,而“所谓中坚阶级者,非必名门族姓之谓。要之,国中必须有少数优秀名贵之辈,成为无形之一团体,其在社会上,公认为有一种特别资格,而其人又真与国家同休戚者也,以之董率多数国民。夫然后信从者众。而一举手一投足皆足以为轻重……是故理想上最圆满之多数政治,其实际必归宿于少数主政。然缘是而指其所谓多数者为虚伪得乎?曰不得也。主持者少数,而信众者多数,谓之多数,名实副也。” “凡一国之所以与立者,必以少数之上流社会为之中坚,而此少数人品性之高下,即为一国荣悴所关。”这一群体的道德品行状况,其重要性超过了其他一切: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期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子张问政。子曰: “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颜渊》) 在孔子看来,“忠”和“信”是为政的崇高美德,其重要性超过了生命本身。如果说这只是政治领域的美德的话,那么“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就更是君子的普遍道德要求。换言之,在仁义面前,生命的保存价值只能属于次级价值。正是出于政治的示范作用和君子美德的追求,贾谊果断地主张官员在犯罪之后应该自杀。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夫人之所设,不为不立,不植则僵,不修则坏。《莞子》曰:“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使莞子愚人也则可,莞子而少知治体,则是岂可不为寒心哉!秦灭四维而不张,故君臣乖乱,六亲殃戮,奸人并起,万民离叛,凡十三岁,社稷为虚。今四维犹未备也,故奸人几幸,而众心疑惑。岂如今定经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奸人亡所几幸,而群臣众信上不疑惑!此业壹定,世世常安,而后有所持循矣。若夫经制不定,是犹度江河亡维楫,中流而遇风波,船必覆矣。可为长叹息者此也。(贾谊《治安策》) 但是,很少人能够懂得这一点,“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治安策》)主张官员有罪自杀的目的是为了砥砺官员的气节和培养其廉耻之心。在官员的示范之下,如果整个社会的人有了气节和廉耻之心,整个社会有了崇尚气节和顾及廉耻的风气,那么就会减少犯罪的发生,社会也会安定和谐,国家也会长治久安。所以,主张有罪官员自杀的最高目标是“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治安策》),从根本上解决国家长治久安的渠道。而秦朝之所以迅速灭亡的原因,就是忽视了这一点,只从法令末端而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制不定,是犹度江 河亡维楫,中流而遇风波,船必覆矣”(《治安策》)。 从历史的角度看,贾谊的这一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汉书》记载,贾谊提出这一主张的直接动因是“是时丞相周勃免就国,人有告勃反,逮系长安狱治,卒亡事,故贾谊以此讥上。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是时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刘邦在临死之际,对吕后说:“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观周勃一生,实不负重托。司马迁曾经对周勃予以高度评价并且为之感叹不已:“太史公曰:绛侯周勃始为布衣时,鄙朴人也,才能不过凡庸。及从高祖定天下,在将相位,诸吕欲作乱,勃匡国家难,复之乎正。虽伊尹、周公,何以加哉!亚夫之用兵,持威重,执坚刃,穰苴曷有加焉!足己而不学,终以穷困。悲夫!”孝文帝对之礼遇有加,对周勃晚年的持守忠节应该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更加广阔的历史视域来看,历代官员的自杀,尤其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自杀,或者是涂尔干(?mile Durkheim)自杀分类中的“利他型”(altruisticsuicide)、“失范型”或“殉国型”(anomiesuicide)自杀,被赋予了崇高的道德评价。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论及汉代风俗时说: 汉自孝武表章《六经》之后,师儒虽盛,而大义未明,故新莽居摄,颂德献符者遍于天下。光武有鉴于此,故尊崇节义,敦厉名实,所举用者莫非经明行修之人,而风俗为之一变。至其未造,朝政昏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故范晔之论,以为桓、灵之间,君道秕僻,朝纲日陵,国隙屡启,自中智以下,靡不审其崩离,而权强之臣息其窥盗之谋,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议。所以倾而未颓,决而未溃,皆仁人君子心力之为。可谓知言者矣。 清代史学家赵翼也对东汉的风气崇尚有加: 自战国豫让、聂政、荆轲、侯嬴之徒,以意气相尚,一意孤行,能为人所不敢为,世竞慕之。其后贯高、田叔、朱家、郭解辈,徇人刻己,然诺不欺,以立名节。驯至东汉,其风益盛。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 顾炎武、赵翼都盛赞东汉“风俗之美”,推崇备至无以复加。其所论虽然仅仅涉及东汉,并且将之原因归结为光武帝“尊崇节义,敦厉名实”,但厚重风俗之养成,断非一朝之积,一日之功也。如无贾谊当初之提倡,如无文帝之“取舍”,又何来东京风俗之美呢?西汉早期贾谊对气节廉耻的强调、对社会领导阶级的道德示范作用的重视,经过数百年流风余韵涵养蕴蓄,终在后汉结出硕果。贾谊之功,不可忽矣。当初贾谊劝诫文帝说:“汤、武广大其德行,六七百岁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余岁则大败。此亡它故矣,汤、武之定取舍审而秦王之定取舍不审矣。”这与其说是在盛赞汤武通过“广大德行”而使其王朝延续久长,倒不如说是对自己决策的自信。这一切的取得,都与贾谊当初提倡的教化有关,正是在这一教化之下,官员崇尚气节、顾念廉耻,不仅获得国祚的延续,而且培养了厚重美好的风俗,进而造就了影响深远的政治传统。顾炎武引用罗仲素的话清晰地阐明了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 罗仲素曰:“教化者,朝廷之先务;廉耻者,士人之美节;风俗者,天下之大事。朝廷有教化,则士人有廉耻;士人有廉耻,则天下有风俗。” 国家的首要之务在于教化;士人的美德在于廉耻;风俗则是天下之大事。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因为朝廷重视教化,所以士人才能有廉耻美德;士人有了廉耻,就会使天下有美好的风俗。这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贾谊主张有罪官员自杀的思路。贾谊的根本出发点也是认为朝廷要以教化为先务———具体而言,朝廷不仅仅是单纯的行政机关,也是施行教化的机构,对贾谊而言,这一教化的内容为儒家的仁义、礼义;在此教化之下,作为社会中坚的士人(含官员)也就有了廉耻;士人(官员)的廉耻会深刻地影响社会,从而使社会形成良好的风俗。数者之中,关键在于官员有无气节廉耻之感。也正因如此,顾炎武将“国耻”定义为 “士大夫之无耻”。 只有厚重的风俗,才能够“托”起伟大的政治,反之,风俗的偷薄则导致政治的堕落,所以传统中国政治非常注重良好风俗的营造,从而也有“风俗厚重”、“风俗偷薄”等说法。对此,司马光进行了深透的说明: 臣光曰:教化,国家之急务也,而俗吏慢之;风俗,天下之大事也,而庸君忽之。夫惟明智君子,深识长虑,然后知其为益之大而收功之远也。光武遭汉中衰,群雄糜沸,奋起布衣,绍恢前绪,征伐四方,日不暇给,乃能敦尚经术,宾延儒雅,开广学校,修明礼乐,武功既成,文德亦洽。继以孝明、孝章,遹追先志,临雍拜老,横经问道。自公卿、大夫至于郡县之吏,咸选用经明行修之人,虎贲卫士皆习孝经,匈奴子弟亦游大学,是以教立于上,俗成于下。其忠厚清修之士,岂惟取重于搢绅,亦见慕于众庶;愚鄙污秽之人,岂惟不容于朝延,亦见弃于乡里。自三代既亡,风化之美,未有若东汉之盛者也。及孝和以降,贵戚擅权,嬖幸用事,赏罚无章,贿赂公行,贤愚浑殽,是非颠倒,可谓乱矣。然犹鼦鼦不至于亡者,上则有公卿、大夫袁安、杨震、李固、杜乔、陈蕃、李膺之徒面引廷争,用公义以扶其危,下则有布衣之士符融、郭泰、范滂、许卲之流,立私论以救其败,是以政治虽浊而风俗不衰,至有触冒斧钺,僵仆于前,而忠义奋发,继起于后,随踵就戮,视死如归。夫岂特数子之贤哉﹖亦光武、明、章之遗化也。当是之时,苟有明君作而振之,则汉氏之祚犹未可量也。不幸承陵夷颓敝之余,重以桓、灵之昏虐,保养奸回,过于骨肉;殄灭忠良,甚于寇雠;积多士之愤,蓄四海之怒。于是何进召戎,董卓乘衅,袁绍之徒从而构难,遂使乘舆播越,宗庙丘墟,王室荡覆,烝民涂炭,大命陨绝,不可复救。然州郡拥兵专地者,虽互相吞噬,犹未尝不以尊汉为辞。以魏武之暴戾强伉,加有大功于天下,其蓄无君之心久矣,乃至没身不敢废汉而自立,岂其志之不欲哉﹖犹畏名义而自抑也。由是观之,教化安可慢,风俗安可忽哉! 正是因为道德的教化,使士人具有了浓厚的廉耻之感,进而在官员的示范下,整个社会拥有了厚重的风俗。在这一浓厚风俗的影响下,就算政治上的腐败也不能彻底击穿其基础底线。连曹操这样的“暴戾强伉”的人,尽管“蓄无君之心久矣”,但是至死也不敢“废汉而自立”。但是这样的远见绝非一般人所能认识到,“惟明智君子,深识长虑,然后知其为益之大而收功之远也”。早在司马迁之前,贾谊就曾经清楚地表明: 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陛下又不自忧,窃为陛下惜之。(贾谊《治安策》) 在贾谊看来,风俗对于政治之作用,断非刀笔俗吏所能理解认识,只有“知大体”的人才能理解认识。在中国历史上,殷周、周秦、唐宋为巨大的变革时期,王国维先生在论述殷周之变时认为: 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又自其表言之,则古圣人之所以取天下及所以守之者,若无以异于后世之帝王;而自其里言之,则其制度文化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其心术与规摹,迥非后世帝王所梦见也。 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 经过周公的制礼作乐,“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 这个“道德团体”、“道德枢机”的国家,在西周末年逐渐解体,尽管孔子曾想努力恢复,但奔走天下却得不到实行的机会。秦朝建立,却以法为治,周孔的理想也得不到实现。秦朝建立以后,“采择六国礼仪,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典法行之。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史记·礼书》)。尽管叔孙通在具体的制度方面进行了有限的恢复重建,但是在治国的根本要道上,则尚未有根本的变革。贾谊洞察现实,深谙政 治之大道,适时提出变革的对策,尽管尚未得到完全的实现,但经过汉初“三贾”、董仲舒等的持续努力,终于在汉武帝时期确立“罢黜百家、表彰六经”的国策,自此,儒家的政治开始在仁义大道上艰难前行。贾谊对儒家政治秩序的重建之功,不可没也。 余论 在自杀行为已经成为一项个人“权利”的今天,我国现行刑法也并没有规定自杀行为是犯罪(特定情形除外)。自杀不再是国家(皇权)能主导的集体一致行为(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军法《军人敕喻》规定军人战败必须自杀)。无论是国家、社会还是他人,均无权影响或主导他人的自杀意念和行为。在这样的视野下,当我们猝然面对贾谊的主张时,或许会感到相当的不适应,会认为国家、皇权命令官员自杀,是国家权力或“封建皇权”对个人权利的剥夺和侵害。甚而由此批判传统社会的封建、腐朽、专制和落后等等。但当我们深入了解其历史背景及其历史的现实氛围后,我们会发现,我们基于现代观念所做出的种种批评或许都是隔靴搔痒、隔空喊话而已,也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的体现。在贾谊的高远眼光和深刻洞察面前,我们或许都属于他所批评的“不知大体”的“俗吏”而已。 在贾谊看来,“仁义”“礼义”才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真正的基础,没有这个坚实的基础,任何政治共同体都难免败坏毁灭。由此激发我们思考政治共同体的基础问题,这个问题具有超越贾谊那个时代的普遍、永恒价值。此外,自杀与对生命价值的理解密切相关。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关于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问题,古今出现了巨大的转变。在古典时期,生命的价值并非仅仅在于肉体的保存和延续,而是在于人格、德性的提高和完善。但是,自近代以来,自我的保存却成为了生命的第一要义。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德性的完美不再成为个体的追求和目的,与此相应,现代思想家们“有意降低了政治的目标;它们不再关注于要对最高的政治可能性了然于心,以使得所有现实的政治秩序都可以借此得到可靠的评判”。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随着政治目标的降低,政治社会的品质也日趋下流。国家不再具有崇高的追求,而是成了单纯的“机械装置的国家”(施米特语)。由此以来,自杀与生命的价值意义和政治秩序的品质密切相连。自杀也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学”学科所处理的社会问题,而是严肃的关涉到政治秩序建构的政治哲 学问题。所以,自杀问题可以提供一个深入研究政治哲学的新的道路。 据目前文献所及,毛泽东主席一生两次写诗赞颂的历史人物,仅贾谊一人而已。其中一首是《七律·咏贾谊》: 少年倜傥廊庙才,壮志未酬事堪哀。胸罗文章兵百万,胆照华国树千台。雄英无计倾圣主,高节终竟受疑猜。千古同惜长沙傅,空白汨罗步尘埃。 回顾毛泽东主席的这首诗,或许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贾谊…… 来源:《云南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不做其他用途,若有侵权,敬请联系,十分感谢! 欢迎关注@文以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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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05 17:12

    孔子教的本质是一种种姓制度,是一种传销模式。多遇几次杀猪盘你就明白了。那的礼可不是礼仪的礼,那是奴隶里的礼,都是暴力和奴隶。要不然怎么说,老子的道德是人的道德,孔子的道德是鬼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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