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万科前员工韩世同的一封实名举报信,让“53亿捐赠清华”的万科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在信中他称:王石捐给清华大学的53亿资产,是员工集体股,没有经过万科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审批,在无权处理的情况下将属于全体员工的集体股全部捐赠给清华,希望证监会组织专案小组彻查此事,以维护万科全体员工的权益。
这封信的公布,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让无数人开始质疑王石为代表的团队究竟有没有权利捐赠,那么今天借此机会带大家来扒下万科公司股权分配,客观的思考下这2亿股票(计53亿人民币)究竟该归谁?
万科企业股的起源
要想讲清楚这件事,就要从万科成立说起,说起来1984还真是个神奇的密码,诞生了联想、海尔、万科...等日后各镇一方的巨头。
1988年万科成为中国第一批股份制改造企业,改造完成后60%为国家股,40%为企业股。根据当时的规则,企业股的处理由企业自主决定,而很多企业都直接分给了创始团队个人。王石的选择大家已经知道,当时他认为,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需要不断增资扩股,并选择将企业股交由职工委员会(后更名为万科员工代表大会)管理,成为全体员工共同持有的资产,相当于员工集体股。
2011年1月5日,王石号召万科员工把这笔企业股资产贡献给社会用于公益事业。万科员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上述决定。
为了经营好这笔钱就决定成立一家社会企业,它叫“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9年过去,企业股中心的核心资产仍然是万科股票。得益于万科持续稳健增长的业绩表现,企业股价值增值到53亿元左右。
看上去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不像公益基金管理公司,更像是一家投资公司。所以这53亿并不是万科直接捐款,是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的股东捐出万科的股票。
王石及管理团队有权捐赠吗?
据了解,成立万科股资管中心时,根据万科管理层提议,用企业股成立基金,用途被设定为:职员福利,只要是万科的职员,新老职工都有享用权;重点照顾 1988 年以前进入万科的职员;另外部分用于公益活动。
根据企业股中心的章程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从企业股资产中索取投资回报,企业股资产只能用于公益方向,而且日后也不允许修改这条规则。也就是说这家企业的财产只能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因此2010年时,他们决定把这笔集体财产捐出去做公益,所以这笔财产已经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人或集体,只能用作公益,不再属于万科员工了。
那么最后,王石和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有没有权力将2亿股万科股票捐赠给清华?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当然有权力决定了,从上面的分析,我们能看出来这2亿的股票从2010年10月之后就已经变成公益性质,而且是由万科企业股资管中心管理。
而王石个人有没有权力决定?因为当初这个公司就是王石放弃了个人所得所办,那么现在王石想捐,理事也不会违背他的意愿,那么王石想捐,资管中心也是成全他罢了。
看到最后的你应该已经明白,就像软银把自己持有阿里巴巴的股票捐给清华大学,还起名叫清华阿里学院,这跟阿里有关系吗?不要因为软银持有阿里的股票,就把软银当成是阿里巴巴。那王石用本来属于自己的资金做了现在资金可以做到事,跟万科一没有什么关系,二并不存在侵犯万科全体员工的利益,三合法的动用了公益资金做公益的事情,但不管结局如何,从2008年汶川地震因捐200万被骂“吝啬”,到今天壕掷2亿股,王石在慈善的道路上确实越走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