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还能反悔吗

吴律无虑 2023-11-10 17:02:25

张大妈和老伴儿李大爷育有一儿一女。就在前几年,李大爷因病去世,儿子一家主动提出与母亲共同生活。后来,老家的房屋拆迁,李大爷名下的房屋拆迁分了100多万元的拆迁款。在母亲的劝说下,女儿和张大妈自己放弃了继承权,将拆迁款和安置房全部留给了儿子一个人,并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公证。

然而,街坊邻居听说了此事,便提醒张大妈说,别最后连自己的地方都没有了。张大妈夸自己的儿子很孝顺,共同生活肯定没有问题。但没想到的是,房屋一拆迁,儿子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度的转变。80多岁的张大妈被儿子从家里赶了出来,之后被女儿接走照顾,从此和儿子断绝了任何联系。在伤心难过之余,张大妈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回之前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主张分割拆迁的份额。

那么,张大妈的放弃继承权公证还能撤回吗?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了,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允许。如果继承人因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有特殊困难,无法独立生活,而请求取消放弃继承的,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可以允许其反悔。此外,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因遗产分配问题而反悔的,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后才提出反悔的请求,则不予支持。

在此案件中,张大妈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无法独立生活。因此,她主张撤回之前的放弃继承权公证并分割拆迁份额的请求是合理的。最终法院判决允许张大妈反悔,并对拆迁利益进行了分割。张大妈分得了40万元作为自己后续生活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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