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只坐车不开车也有可能会被判刑

吴律无虑 2023-10-26 17:52:29

近年来,国家对酒驾醉驾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社会公众也普遍认识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重要性。然而,即使不是自己开车,只坐车也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沈某和杨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饮酒。散场后,沈某明知自己已经饮酒,但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天色已晚不会被交警查车。于是,沈某驾车载着杨某前往住处,途中遇到交警排查并被查获。经过检测,沈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杨某也被追加起诉了。原来,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沈某并非车主,而是杨某将车辆交由已经饮酒的沈某驾驶。虽然杨某没有亲自驾驶车辆,但仍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沈某和杨某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并且将失去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那么,杨某没有开车,为什么还构成危险驾驶罪呢?根据我国刑法工作犯罪理论,教唆他人犯罪,或者是明知他人犯罪要提供犯罪工具的,以共犯论处。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的犯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者是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二、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仍教唆、胁迫或者是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三、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使用的行为。

最终,两位好兄弟都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无论是自己开车还是乘坐他人的车辆,都不要饮酒后驾驶。同时,如果明知他人已经饮酒且仍然将车辆交由其驾驶的,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醒,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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