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603517)索赔:被立案前曾多次被监管警示,股民如何挽亏

不止探索 2024-08-22 08:12:51

2024年8月15日晚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绝味食品(60351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上海梁律师提示:2024年8月15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gyzx365.com)登记申请索赔挽损。

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公司此前曾多次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被湖南证监局、上交所警示。

2023年8月18日,根据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绝味食品、戴文军、彭刚毅、彭才刚、王志华、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9号),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监管警示。

2023年4月29日,公司公告披露的上述《警示函》显示:因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投资,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22年9月30日,因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公告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显示: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所产生的净利润已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告,也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监管警示。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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