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其实邻居之间,还是应该和睦共处,许多人就是因为无法克制内心的冲动,以至于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
今天的案例,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罪犯仲某钢,男,1954年出生,赣榆人,2020年11月17日8时25分,在赣榆区赣马镇某村仲某家门前,因仲某在仲某钢家屋后修下水道问题,仲某钢及其兄仲某庚与被害人仲某发生争吵,仲某持铁锨推仲某钢一下,致仲某钢摔倒在地,后仲某返回自家院内,仲某钢与仲某庚捡起砖头向仲某乱扔,仲某钢持砖头砸中仲某头部,仲某持铁锨拍打仲某庚的背部,仲某钢的肩部各一下,仲某钢上前与仲某抢夺铁锨并抓扯在一起,仲某钢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戳仲某胸口位置,导致其死亡。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仲某钢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仲某钢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21年4月2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仲某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仲某钢赔偿仲某丧葬费4.93万余元(已支付1万元),驳回仲某家属其余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