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杀人偿命,许多人都因为一时冲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注定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应有的代价。
本案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
罪犯乔某,1977年出生,遵化市人,2015年7月,乔某与妻子高某协议离婚,后因琐事与其产生矛盾,2017年3月19日16时许,乔某途经遵化市某医院东侧公路时遇到前妻,追赶前妻未果后,来到前妻母亲家中,乔某从前妻母亲怀中夺过高某之子高某某(被害人,被害时8个月),多次摔击头部,致高某某颅脑损毁死亡。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18日,唐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乔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乔某提出上诉,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河北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8年7月17日作出二审判决,乔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河北省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乔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乔某因琐事与前妻产生矛盾而迁怒于无辜被害人,将八个月大的婴儿摔死,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藏在记忆里
是不是在果菜批发市场打工送水果那个?隐约听说是因为那女的骗光了他的钱
文刀sir
死缓却还要上诉[???]
今夜星光灿烂
杀害婴儿比杀害大人都可恶,应该凌迟处死![好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