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有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后四十回值得读吗?
资深红迷张爱玲说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其中最大的恨。她对后四十回简直深恶痛绝,说这后半部分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那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究竟有何差别呢?差别就在两者不是同一个人写的。
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他是个伟大的存在,是跟李白、苏东坡同一序列的人物,是不世出的文学天才,是天上的太阳。而后四十回的作者,只能说是一位文笔不错的作家,他能续写成这样,已经相当可以了。奈何萤烛之光,怎能同日月争辉。
那后四十回,到底差在哪呢?主要差在语言格调不高。
前八十回的语言风格浑然天成,但后四十回的语言风格却落入下乘。比如,前八十回里,作者并不回避“屎尿屁”,就连尊贵的王夫人或清雅的林黛玉也难免有时要说个“屁”字。好像一流的作家都不排斥“屎尿屁”,比如贾平凹的女儿贾浅浅,她的诗歌满是“屎尿屁”,不仅走红网络,她本人还入了中国作协。贾平凹称赞女儿说:“那些句子是她这个年龄人的句子,是这个时代的句子,我是远远撵不上了,倒生出几多感叹和羡慕。”(开个玩笑,扯远了)
但《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却很不屑于使用“脏”字,在那二十多万字里只出现过两次。
再比如,同样是写吃的,曹雪芹写来让你觉得滋味无穷。第六十二回中,作者写:“小燕接着揭开盒子,里面是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荧荧蒸的绿畦香稻粳米饭。”看了就令人口水直流。
可是续书作者一写,真叫人尴尬。第八十七回,紫鹃对黛玉说,她叫厨房给做了一碗火肉白菜汤,加五香大头菜,拌些麻油和醋,问黛玉“可好么?”黛玉居然说“也使得”。张爱玲真恨不得替林妹妹大喊一声:使不得!吃的什么玩意儿?光看这一点,你就可以想想,前八十回跟后四十回到底是不是一个人写的!
再比如,同样是写林黛玉。曹雪芹怎么写的,写她的眉,似蹙非蹙罥烟眉,脂砚斋朱批“妙眉”;写她的目,似喜非喜含情目,脂砚斋又批:妙目!
但你看黛玉之死,续书作者是怎么写的?他写道:黛玉手都凉了,连目光也都散了,只见两眼一翻……我勒个去,如果曹雪芹活着,看到这段话,估计也得两眼一翻。
所以,才华这个东西,真的很残酷,全看老天给不给!
但是,人生最了不起就是这个但是,不得不承认,续书作者很称职,他最了不起的一个表现,就是基本上忠实于原著,延续了故事的悲剧性。正因为有了他的努力,才没让《红楼梦》烂尾。
肯定是曹写的。不可能这么多年对一个半成品修改十次。最大可能是后四十回单独流传,有遗失,被人修改太多了
清朝禁的是西游记,不是红楼梦。雪芹不是名是号。
我只看了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我没看过。
有钱人家,也不是每顿钣饭都山珍海味。大总统袁世釩,早餐也吃二米粥花卷和咸菜。
我去!浅浅小姐也算一流作家?你俩可真是一丘河边苟苟营村出来的。
不光后四十回,前八十回也绝对不是曹家雪芹写的。曹雪芹仅仅是个化名。曹家也绝对没有一个叫曹雪芹的后代。如果署真名,灭十族大罪。
多看原著,就八十回!
[吐舌头咯]
就没曹雪芹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