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古代最可惜的太子”这个话题,一直很有热度,从扶苏、刘据到朱标,各执一词,见仁见智。今天要聊的主人公,汉文帝的太子刘启,应该是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太子”。

一、先秦的继承制度
在秦始皇扫灭六国,统一天下,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系之间,主要存在并具有广泛统治力的王朝,是夏商周,三朝各自的统治制度和基础,各有不同,同时,君王的继承制度亦然。
夏王朝是大禹的儿子启所建立,是第一个家天下的王朝,因国君为夏后氏,故而国号“夏”,君主尊称为“后”。
夏朝的存在年代久远,所存史料不多,单从夏启驾崩后,太康继位,不久后国君之位就被有穷氏部落首领后羿篡夺,直到少康时复国来看,夏王朝的君主依旧扮演者类似于“部落共主”的形象,应该没有完备的继承制度,只要血统符合就可以。

商朝时,国家制度进一步完善,有了中央王庭和地方方国的区分,有了法律和祭祀礼仪,方国需要向王庭朝贡,并随从王师征伐。商王朝建立者商汤的长子太丁,是第一个具有明确记载和官方承认的继承人,也就是第一位“太子(早逝,未继位),”或第一位王太子。
然而,商王朝依然没有明确的继承人制度,在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之间来回摇摆,造成了血腥的“九世之乱”,王室内部互相残杀,混乱不堪。
历史总是向前的,代商而立的周王朝,很好的吸取了前人的教训。周武王灭商没多久就走了,幼年的周成王继位,叔叔周公旦辅政,平定三监之乱后,创立了“封建制”和“宗法制”两个核心制度。

“封建制”即封邦建国,根据血脉远近和功劳大小,分封王室宗亲和功勋大臣前往各地,建立邦国,巩固王室,其目的,就是监视、压制、吞并原有的商朝方国,避免另一个“周国”的崛起。
宗法制除了“礼乐”的各方面严格要求外,最核心的一个制度,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正式确立了周王朝及其所属邦国的继承制度为“父死子继为主,并遵循嫡长子优先、嫡子次之、长子再次的顺位继承制度。
封建制度和宗法制度是划时代的伟大制度,宗法制确保了王位更迭的稳定,封建制度激发了王朝的活力,各个邦国开拓蛮荒,极大的扩增了华夏民族的生存空间。
周幽王废长立幼,引发犬戎之乱,被杀于骊山之下,镐京城破,周平王东迁洛阳,春秋战国五百年乱世,礼崩乐坏,诸侯都朝不保夕,太子为人质,更谈不上悉心培养,政治意义多于实际。

二、秦汉初期的太子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扫平六国,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采用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君主成为皇帝,嬴政为始皇帝。
嬴政是第一位皇帝,在位期间,却没有明确确立太子,驾崩后,赵高联合李斯,矫诏立胡亥为太子,继承帝位,法理上,胡亥是第一位“皇太子”。不过,如前言所述,他不是实际的太子。
胡亥在位三年,被赵高所杀,没有立太子。不久后,秦王子婴投降刘邦,秦朝灭亡。
秦灭之后,楚汉争霸,刘邦打败项羽,一统天下,建立汉朝,封吕雉为皇后,长子刘盈为太子。吕雉是历史上第一位皇后和皇太后,刘盈,则是第一位当朝明确册立的皇太子。
可惜,刘邦在位七年,不是在平乱,就是在平乱的路上,作为储君,刘盈没有得到应有的培养,父亲不喜,几度想要废掉。继位之后,母亲把持朝政,只能做个傀儡,年纪轻轻便郁郁而终。
刘盈之后,吕后先后立刘恭刘弘两位“少帝”,就是个样子摆设。吕后死后,陈平周勃诛杀吕氏宗亲,迎刘邦第四子代王刘恒为帝,是为汉文帝。
自汉文帝始,汉朝才真正意义上进入政局相对平稳的时期,汉朝也迎来了第二位正统的太子,刘启。

三、幸运的刘启
周王朝灭亡了,宗法制却没有随之消失,相反,其继承人制度,影响了后世两千多年,至今依然有部分地方存留。
残存的宗法制的第一位受益者,就是刘盈,嫡长子的身份,是他的太子之位摇摇欲坠时,最有力的支撑点。而第二位,就是刘启。
公元前180年,诸吕之乱后,代王刘恒入继大统,不久,群臣上书请立太子。这个举动,看起来有些匆忙,之所以如此,是前车之鉴。
秦始皇未立太子,赵高矫诏乱政,刘邦没有好好培养太子,吕后称制废帝。早立太子,早定国本,也让天下安心。
刘恒为代王时,同王后育有四子,皆早逝,王后也逝去了。因此,刘恒此时并没有嫡子,遵循宗法制,无嫡立长,刘恒看了看自己活着的儿子,刘启最大,顺理成章,刘启被立为太子,其母窦氏母凭子贵,立为皇后。
刘启,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太子,当朝册封,名正言顺,置属官,学习朝政。虽然比起自己的后辈刘据,权利稍小,但无论是政治上还是实际上,拥有太子该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