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和宣传《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近日,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大讲堂开展了“聚在工会 四季有约”新时代职工大讲堂公益系列活动——解析《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00余名女职工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了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培训学校妇联培训部主任、五华区先锋讲师袁妍授课。讲座内容涵盖了《特别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意义等方面,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女职工们对《特别规定》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理解。
在讲座中,袁妍重点解读了《特别规定》中关于女职工招录、劳动保护、生育保障、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内容。袁妍指出,《特别规定》不仅关注女职工在生理特点上的特别需求,还涵盖了职业健康、工作安全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对女职工全面而细致的关怀。
同时,袁妍还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出了具体建议。她强调,各级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确保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讲座期间,女职工们积极互动,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和交流。老师耐心解答,并鼓励大家将所学内容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女职工提供更好的劳动保护。
此次讲座得到了职工们的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讲座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不仅提高了大家对《特别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今后,市总工会将继续加大《特别规定》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宣讲,确保用人单位了解并执行《特别规定》,让广大女职工增强依法维权本领,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过此次讲座,大家不仅深入了解了《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内容,也认识到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未来将继续关注和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女职工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和支持。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介绍
近日,云南省正式颁布了《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保障其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这一规定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上位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更是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规范。
在《特别规定》中,对用人单位在招录、雇用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得以性别为由设置障碍,确保女职工在各类劳动中享有平等待遇。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措施,如为经期女职工提供卫生费或卫生用品,为孕期女职工调整劳动岗位与时间等,体现了对女职工的特殊关怀和尊重。
此外,《特别规定》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学校、工会等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托育托管服务,满足女职工育儿需求,减轻其育儿负担。同时,也鼓励用人单位采用灵活用工机制,探索用工余缺调剂、岗位机动用工池等方式填补工作岗位空缺,为女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在监督与责任方面,《特别规定》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工会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同时,也鼓励女职工通过投诉、举报、申诉、控告、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出台,是云南省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它不仅为女职工提供了更加全面、有效的劳动保护,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相信在各级政府、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云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