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皖南山区北部,东临南陵、泾县,南连石台、黄山,西交贵池,北与铜陵接壤,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风景区九华山座落境内。青阳历史悠久。自西汉年间设县至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先后荣获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绿化先进县"、"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县"等称号,并连续多次蝉联"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安徽省文明县城"。
历史沿革
《青阳县志》(清·光绪版)和其它有关史料,对青阳的建制沿革,阐述虽不详尽,但我们可以从中窥探一些线索,并能初步地描出轮廓,分清眉目。现引述若干资料,按朝代年序简介如下:
禹分全国为九州,青阳古属扬州。春秋时属吴地。战国时吴灭属越,越灭改属楚。秦始皇统一中国,设郡县制,全国分三十六郡,青阳属会稽郡。
西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改郡置县,析泾县地置县于陵阳山麓之陵阳镇,称“陵阳县”,属丹阳郡。
三国吴赤乌年间(公元238一251),析陵阳西北境地,分置县于城子山(即今青阳县城南五里)之东,称“临城县”,属丹阳郡。与陵阳县并存。
西晋武帝太康二年(281),陵阳、临城两县同属宣城郡(由丹阳郡南部分出)。
东晋成帝咸康四年(338),因避讳杜皇后,改“陵阳”称“广阳县”,仍属宣城郡。
晋南渡初,于古丹阳郡,置定陵县(今青阳县之东北,古为“定陵乡”),属淮南郡。
宋齐时,定陵、临城、广阳三县并存,各自分属淮南郡、宣城郡。
梁时,属南豫州,南陵郡。
陈时,属北江州。
隋时,广阳因避蜴帝讳改称“南阳县”。后三县俱废名:南阳并入泾县,临城、定陵并入南陵。
唐天宝元年(742),析泾县、南陵、秋浦地置今县,以其在青山(今县城北三里)之阳,故名“青阳”。属宣州,县名沿用至今。至代宗永泰元年(765)又分县南地,置“石县”,属池州。
五代初,属吴。后晋以后,属南唐,隶江宁。
宋代,属池州,隶江南东路。
元代,属池州路,隶江南道。
明代,属池州府,直隶南京。
清代,仍属池州府,隶安徽省。
民国初属安徽省芜湖道。二十一年(1932)起,安徽省分为十个行政区,青阳县列入第八区。
1949年4月21日青阳县城解放。同年,青阳县人民政府成立,属皖南行署池州专区。
1952年池州专区撤销,改属安庆专区。
1965年池州恢复专区建制,改属池州地区。
1980年2月池州地区撤销,改属宣城行署。
1983年7月,省调整宣城地区行政区划时,对芜湖试行市管县体制,青阳县属芜湖市。
1988年9月,复属新建的池州地区。
2001年1月起,隶属新成立的池州市。
行政区划
1949年4月,本县解放,初设蓉城、吴潭、庙前、陵阳4区,区直辖村。
1950年撤吴潭区,分设石安(原名石堰)、丁桥2区,增设杨田区,共6区、128个行政村。
1952年划乡建政,本县设6区、63乡、2镇[蓉城(临城)、木镇]。
木镇区:辖长河、清义、金石、酉华、乔河、云桥、木镇、东山、青梅、金源等10个乡(镇)。
丁桥区:辖石冲、茗山、平山、天平、长狮、牛山、丁桥、洪山、长山、黄檀等10个乡。
杨田区:辖和坦、东桥、五梅、杨田、良海、桥梅、朱备、石山、新中、鸡海、东溪等11乡。
陵阳区:辖分石、陵阳、三河、梅山、上东、将军、沙济、所村、兰溪、南阳等10乡。
蓉城区:辖双溪、杨山、临城(蓉城)建兴、清桥、平桥、三合、联溪等8乡(镇)。
九华区:辖逸兴、西河、上宗、庙前、五溪、狮拥、罗华、九华、华源、玉屏、老田、东河、二圣、长龙、善渠、镇华等16乡。
1956年合并为4区、1镇、40乡。
城关区:辖蓉城镇及五梅、东溪、杨田、石山、鸡海、桥海、朱笔、平桥、三合、清桥、建兴、双溪等12乡。
木镇区:辖木镇、洪山、长狮、茗山、新河、丁桥、青梅、酉华、金石、乔河、青义等11乡。
九华区:辖九华、五溪、镇华、东河、西河、老田、二圣、华源、庙前等9乡。
陵阳区:辖陵阳、所村、南阳、梅山、沙济、分石、兰石、将军等8乡。
1957年撤区级建制,本县设蓉城镇1镇及临城、丁桥、木镇、乔木、酉华、杨田、陵阳、南阳、沙济、朱备、庙前、九华、杜村、新河等14乡。
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本县建蓉城镇1镇、城关、新河、丁桥、木镇、乔木、九华、酉华、杨田、陵阳、朱备等10公社。下设230个生产大队,1315个生产队。
1960年调整为1镇,即蓉城镇;城关、九华、木镇、陵阳、杨田、石安等6公社,下设138个生产大队,1314个生产队。
1961年,恢复原1镇10公社。
1963年,撤蓉城镇并入城关公社,全县划分为城关、丁桥、木镇、乔木、酉华、新河、朱备、杨田、陵阳、沙济、南阳、九华、庙前、杜村等14公社。
1965年,恢复蓉城镇建置,改名城关镇,城关公社更名为城郊公社。
“文大”期间,公社纷纷更名,庙前更名四新;杜村更名红旗;朱备更名胜利;丁桥更名红卫;乔木更名前进;九华更名东风。
1971年,恢复原公社名称,是年,划城郊公社为城东、城西2公社,本县设城关镇1镇及城东、城西、丁桥、木镇、酉华、竹阳、乔木、新河、童埠、杨田、东堡、陵阳、南阳、沙济、朱备、庙前、九华、杜村等18公社,170个大队,1458个生产队。
1984年4月,本县实行体制改革,政社分置,恢复乡村建置,改公社为乡、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为村民小组。政社分置后,本县设蓉城1镇及18乡,是年7月,增设五溪乡,辖从庙前乡析出的五溪、云山、河西3个村民委员会。
1986年,城西乡并入蓉城镇。
1987年,改木镇乡为建制镇。1989年,本县设2镇17乡,178个村民委员会,5个居民委员会,1809个村民小组。
1992年,撤庙前、陵阳、丁桥、童埠4乡分别建镇。全县调整为6镇、13乡。
1994年,撤朱备、沙济、五溪3乡分别建镇。全县调整为9镇、10乡。
2000年,撤东堡、杨田2乡,合并新建杨田镇。
2001年,撤城东乡并入蓉城镇;撤新河乡、童埠镇,合并新建新河镇。是年9月,根据池州市政府决定,九华乡划归九华山管理处管辖。
2005年12月28日,安徽省民政厅以“民地字”[2005]152号文件对池州市政府《关于青阳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池政[2005]70号)作出批复:经省政府同意,五溪镇整建制并入蓉城镇;竹阳乡、木镇镇整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木镇镇;沙济镇、南阳乡、陵阳镇整建制合并,设立新的陵阳镇;保留庙前、杨田、新河、丁桥、朱备、九华6镇和乔木、酉华、杜村、九华4乡。由于时届岁末,此次区划调整年内未及实施,故是年底全县仍为11镇、6乡。其中九华镇、九华乡归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管辖。
2022年,青阳县辖10个镇、3个乡:蓉城镇、木镇镇、庙前镇、陵阳镇、新河镇、丁桥镇、朱备镇、杨田镇、酉华镇、九华镇、九华乡、乔木乡、杜村乡。青阳县人民政府驻蓉城镇。
现在总面积1196平方公里,第七次人口普查全县常住人口为248464人,辖9个镇,2个乡,县政府驻蓉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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