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女教师出轨16岁高中生事件被曝光后,浙江金华又有一大学女教师被丈夫举报说出轨自己的学生,这次有所不同的是,出轨对象是成年人,且女方对男方的曝光行为进行了法律维权,选择了之前的老师们都没有做过的事情:报警。
据悉,这位女教师姓刘,硕士学历,年轻貌美,她的老公也帅气多金,当年求婚制造的浪漫现场还曾轰动一时。按理说,这么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在一起应该非常和谐幸福,但从男方晒出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女方冷淡,男方卑微,好像出事前两人关系就已经出现裂痕。
咱也不知道他们夫妻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男方如此卑微,而女方居然出轨自己的学生,这种情况一旦被证实,别说被自己的学校开除,以后还能不能当老师都是个问题。
那这位刘老师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一定要对自己的学生下手呢?难道只是因为小鲜肉长得帅会撩妹的缘故?还是她觉得自己的事情不会被暴露?
要知道,像老师公务员这类的职业,道德要求比普通人是要高的。尤其是教师出轨自己的学生,这已经不仅仅是出轨的问题了,还是师德的问题,那种出轨自己未成年的学生,还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赤裸裸的犯罪行为。稍微有点脑子的老师都会知道,一旦这种事情曝光,不仅仅是名誉尽毁,自己的教师生涯也要划上句号了。
她哪怕是出轨别的学校的大学生,也不至如此,最多也是个道德层面的问题,但出轨自己学校甚至自己的学生,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因为老师和学生之间其实很多时候有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涉及到一些利益交换问题。
就比如我大学期间,班里的女班长自从跟咱们的辅导员谈恋爱以后,一等奖学金几乎都是她的了,咱不能直接说这一定是利益输送的结果,但通常这些需要审批的好处,一些无良的老师是可以拿来做诱饵对学生下手的。
咱不知道这位刘老师和自己的学生是否有利益交换关系,亦或只是为了追求刺激,即使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她们的行为也不被社会接受,更何况女方已经是有家庭的人了。已婚教师,出轨自己的学生,两条加起来就会很炸裂,一般人都会羞耻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吧。
但这位刘老师反手就去报警了,她认为即使自己有错,丈夫大可选择离婚,但把自己的隐私曝光,引发舆论战,并且让自己遭受了学校的处罚,是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她有权要求男方赔偿。
估计很多人看到这里,又会骂声一片。虽然我以前也讲过,男方直接曝光女方出轨的证据,确实涉及到侵权,但很多人表示不能接受,在他们的观念里女方既然做了,就不怕被人知道,更何况是这种违背师德的行为,更应该让所有人都知道这种人不配当老师。
大家有朴素的正义观很正常,比如大家常说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已婚教师出轨自己的学生,这种事情就是应该拿出来作典型,让这个女人被钉死在耻辱柱上。
但大家要想一个问题,即使该教师出轨,那也是她个人的私事,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我们要纠正一个观点:隐私不分好坏,不是说别人犯的错误就不是隐私,可以无条件被公开。、
但谁又没犯过错呢?谁又没做过一些不想被人知道的不是很光彩的事呢?如果这些事情都可以被人无条件公开,进行公开审判,那就太恐怖了,人人自危啊。夫妻俩离婚还可以申请不公开审判呢,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都可以不公开的呢。这些都是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很多人对隐私的理解还不透彻,所以网络上对一些有关“出轨”、“劈腿”这样的桃色新闻,各种聊天记录甚至视频的曝光,层出不穷,要不是网络严格限制,估计这种暴露根本就没有底线。
我很理解被出轨方在得知自己被出轨时的愤怒,让出轨者名誉尽毁、万人唾弃以达到报复的目的,是很多曝光者的真实想法。
就拿这位男士来说,自己卑微了这么久,老婆最终还是没守住,而且出轨的还是自己的学生,作为一个老师,只要把这个事情曝光,那对她注定就是毁灭性打击,所以他选择了报复,将事情曝光。
女方也愤怒反击,选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无可厚非。虽然可能会招致一些人更加恶毒的谩骂:你这样还有脸报警?但女老师的做法确实是合法的,不能说自己不占道德高地,就没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况且男方单方面的爆料,也并不能还原事情全貌,网络上还可能为此而发酵更多虚假信息,对其进一步造成人身伤害,女方选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明智的做法。
作为老师,还是应该有最起码的师德,跟学生保持正常的师生关系,私生活再不检点也不能打自己学生的主意,而被出轨方在选择将女方出轨的事实公之于众,也要谨慎自己可能涉及到的侵权问题。心情可以理解,但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解决问题,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