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富案件给县委书记们的警示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正确履行职责:县委书记作为地方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正确履行职责。在处理涉及本人及其他应由上级受理的信访事项时,应当回避则回避,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遵守组织程序:县委书记在处理各类事务时,应当遵循组织程序,避免个人主义和专断行为。任何决策和行动都应当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合法的程序,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3. 强化法治意识:县委书记应当加强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项决策和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
4. 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县委书记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时刻警醒自己,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公信力。
5. 加强监督和问责:县委书记应当支持和配合上级和同级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应当加强对下属部门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问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6.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委书记应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通过法治化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李贵富案件的发生,提醒县委书记们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法治水平,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运用,服务于人民,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