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期盼,在为基层减负的当下,期盼今年公安工作更轻松、职级晋升更顺畅、勤务模式更科学。如果要让公安各部门工作都能各司其职,各行其是,一切都有章可循,那就必须解决基层公安机关的三大问题:
一是取消不合理考核, 回归法治,解决一切考核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
为了出色地完成考核任务,有的地方竟将有限的警力投入到无矛盾时去“寻觅”矛盾、无舆情时去“探寻”舆情、无案件时去“营造”条件之中。这种不合情理的考核所造成的后果,便是扭曲了基层民警的价值观,既劳民又伤财,还白白耗费了有限的警力。所幸,最高人民检察院率先取消了那些不必要、不适宜、不合理的考核,不再施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定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也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当下“一取消三不再”这一关于考核的举措,着实值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悉心学习与借鉴。倘若皆能取消那些不必要、不合理、不恰当的考核,令那些无矛盾、无舆情、无案件去千方百计想办法完成的日子彻底消逝,让一切重归法治,始终坚守实事求是,将有限的警力皆用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刀刃上。
建议取消考核,使一切回归法治,着重解决受理、立案难的问题,将应受理立案的案件尽数录入系统,依照法定程序,循序渐进地推进;在实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的今天,只要案件录入了系统,强化监督,就便于将案件一步一步走下去。
二是科学评估勤务等级,回归常态,解决一级勤务过多过滥的问题。
一级勤务,是指公安各部门一线执勤力量保持80%以上,取消休息,正常上班,并24小时备勤。曾经有人盘点一年究竟有多少勤务,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有不同的勤务名称(https://m.toutiao.com/is/SdfmxTLiyKk/ - 帅宠世家:公安机关重大节日“一级勤务”名称大盘点 - 今日头条):新春守护、清明安保、劳动护航、端午安康、中秋团圆、国庆安保。每逢重大节日,公安机关都会启动“一级勤务”逢节,有人戏称:在“节”难逃!其他还有国家、地区的重大活动都在实行高等级的勤务。根据下面的图表统计,某地公安机关一年的勤务天数110天,除11月无勤务外,每个月都有勤务,其中7月份的一级勤务长达31天;在全年的勤务中,勤务天数占全年的1/3,一级勤务占87天占88%。一级勤务如果过多过滥,会导致民辅警身体上的疲惫、心理上的麻木倦怠,警力资源的浪费,如果真的一天“狼”来了,身心疲惫的民辅警该如何应对高强度的高等级勤务?

以上统计表来源于底线思维公众号
建议:高等级勤务的实施不应该一刀切,应该细化等级标准,根据各地的案件发生、治安状况、时间节点、人流车流等进行综合评估而定,与实际的需要相符;勤务等级应该结合实际,逐步升级,不能一启动勤务模式就往高等级靠,把勤务模式的等级评估掌握在基层公安机关手中。

三是职级并行政策应该细化,不应五花八门,解决职级晋升政策落实难的问题。
基层的职级并行各地执行得五花八门,人为设限,不公开不透明,不是把职务与职级并行,而是把职务作为优先晋升条件。有人戏称:职级并行,领导先行;不是职级并行,而是职级“病”行。一个好的政策如果落实执行不好,带“病”执行,不但不能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反而使大家过早地躺平(附网民留言)。

在中央的职级并行政策里,专门针对公安机关设定了单独的职务序列,此乃契合公安机关职业特性之举。然而,这类单独的职务序列在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常常于地方的“权衡”中被消解,有人指出:上级尚未晋升,基层便不可晋升;其他行政部门领导无晋升机会,即便公安机关有名额,也无法启动晋升程序。这种所谓的“平衡”,已然丧失了单独建立职务序列的价值和意义,此种执行模式,与单独建立职务序列的初衷背道而驰。

建议:拥有单独职务序列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央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同同级组织部门共同细化规定,拟定公开透明的政策,且细化后的政策不可与中央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