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话题,经常看到网友们留言:职级并行,领导先行;也有网友认为:领导们占了领导职务,就不应该再享受职级。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当领导的不应该优先晋升,或者是领导们的职务与职级中只应该占领导职务一头,不应该两头都占。
有些地方较高的职级只有当领导的才能晋升。比如,基层普通民警最多能晋升四级高级警长,县(区)公安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才能晋升三级高级警长,班子成员才能晋二级高级警长(有的规定只有现任班子成员才能晋升),有的地方的二级高级警长只有主要领导或者在任领导才能晋升;县区行政机关的二级调研员只有当过一把手局长(或者乡镇党委书记)才能晋升;普通公务员最多能够晋升到“四调”。
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职级并行?什么是职务?什么是职级?
什么是职级并行?什么是并行,按字面意思解释就是并排行走。
轻重
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是职务与职级同时实施,是两条相对独立的晋升通道,但并非二选一,就像图片中的解释一样,既要“吃药”又要“打针”。所以,作为领导既要当领导,又要享受职级。
什么是领导职务?履行领导职责,与权利和责任挂钩;领导职务分为: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级、正部级、副国级、正国级;县级以下基层的领导职务层次由低到高分为:乡科级副职、乡科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县处级正职。
什么是职级?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职级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职级与待遇挂钩。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科员(两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四级)、巡视员(两级)。
实行职级并行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让不能担任领导干部的普通公务员总是停留在科员层次,职级并行后,就有了职级晋升的通道,县级以下的普通公务员从理论上讲可以晋升到二级调研员;同样,对大部分担任领导的来说也很少有机会晋升到县处级以上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就有了通过职级晋升到县处级的机会了。
如果当领导不享受职级,那谁去当领导呢?比如说,一个县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职务中局长、政委一般来讲就是正科级,对应的是一级警长(普通公务员的一级主任科员),而并行的职级最高是二级高级警长。
换句话说,如果领导们只当领导不进行职级晋升,最多就是一级主任科员,而普通民警则可以晋升到二级高级警长(或者二级调研员),这样的话,当领导的待遇还不如普通工作人员 ,这很显然是对有领导职务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就不能调动当领导者的工作积极性,这与改革的初衷是相悖的。
职级晋升最终目的是通过职级晋升的方式,最大限度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不管是领导还是普通公务员。
职级晋升的依据是什么?职级晋升考虑什么因素呢?主要是四个方面: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原因综合考虑 ,体现的是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等。
从职级晋升的依据来看:一是“工作需要”,领导岗位的工作需要比普通公务员岗位要强;二是“德才表现”,我们党选拔干部的原则就是“德才兼备”,所以,一般来讲领导干部的“德才”比普通公务员更突出;三是“职责轻重”,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显然比普通公务员的职责更重要;四是“工作实绩”,一般来讲,领导干部的贡献可能比普通公务员大;五是“资历”方面,因人而异。
综上所述,小编认为职级晋升,当领导的应该有优先晋升的条件,但也应该兼顾一些“资历”方面的因素,且不应该将普通公务员职级晋升设限(如,县级以下普通公务员最多能晋升“四调”,而不是“二调”),只要符合条件,能升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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