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邯郸发生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相信大家都还有印象,有三名13岁的初中生,张某某、李某和马某某,他们做出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故意杀人埋尸。
如今,这件案子终于迎来判决:
张某某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相关部门会对他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法院的审理下,他们交代了作案细节:
13岁的张某某、李某与同班同学小光有些矛盾,你能想象吗?就因为一点日常的矛盾,张某某竟然起了歹念,还想着杀了人平分对方的钱财,这是多么可怕的想法。
这两人经过多次秘密谋划,确定了作案手段。张某某作为主谋,精心选定了一个偏僻的废弃蔬菜大棚,甚至提前挖好了埋尸的深坑。
那天,张某某把被害人小光骗出来,带着他前往大棚。李某骑电动车载着马某某,途中,李某把这个杀人计划告诉了马某某。
到了大棚后,张某某拿着铁锹就朝小光行凶,李某在旁边帮忙控制。看到眼前的场景,马某某被吓跑了,并没有参与动手。
随后,张某某和李某把尸体掩埋了,还转走了被害人手机里的钱财平分。
这一连串丧心病狂的行为,竟然出自两个初中生之手,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是意外还是预谋?
案发后,受害者小光所在学校的校长曾说:“孩子的死是一场意外。”
可如今种种细节表明,凶手并非激情犯罪,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埋尸的深坑是提前挖好的;
当天小光是被张某某以“看地道”为由骗出去的;
虽然凶手只有十二三岁,却能想到带上一次性手套作案……
种种细节,是不是细思极恐?
而在此之前,被害人小光已经被同桌张某某霸凌很久。家人回忆,那段时间小光心情很差,总是特别着急地管家里要钱,一要就是5块、8快的,甚至还生出了退学的念头。
事发过后,三名凶手正常生活、正常上学,没有表现出一点异常。可见心理素质之强大。
当民警找到张某某之后,他还曾编谎话误导民警,说看见小光跟一个矮个子走了。
后来,小光的尸体被找到时,家人前去辨认,只见他已经血肉模糊,脸上的伤口刀刀致命,可见凶手之狠辣。
凶悍残暴,极强的心理素质,这不是天生的坏种是什么?
而这样的例子并非偶发。
2010年,韦某第一次犯罪时才12岁,当时他在广西老家涉嫌杀害一名 4 岁男童,之后不久,他又用水果刀刺入一名 6 岁小女孩小梅的肚子,并将她拖到路边的桥下企图淹死她,幸运的是小梅被村民及时救起,因未满 14 周岁,法院只对他判决了六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不到一个月,韦某就在广州掐死了一名 11 岁的女童,并对尸体进行了亵渎。
而这个结果,恰恰证实了如今大家对邯郸三小恶魔案的担忧。
判轻了?
虽然说这个案子已经按照法律顶格判罚,可在大众看来,这远远不够。
有网友表示,如此残暴、没有共情能力,又有杀人经验的十二三岁少年,关进去十几年,出来以后正是青壮年,届时会怎么样?想想就令人胆寒。
还有网友说,以前的孩子知道做坏事要被抓,可现在的孩子,有各种各样获取信息的途径,某些孩子知道自己未成年,即使犯罪也不会罚太重,所以更加肆无忌惮。
作为有预谋的恶意犯罪,就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在现行法律下,只能做出这样的判罚。
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现行的未成年犯罪相关法律是不是真的适应现在的社会形势呢?
仅仅以年龄来判定刑事责任,是不是太狭隘了?
法律保护的到底是未成年受害者,还是未成年小恶魔?
这个判决结果对社会影响如此巨大,以后要是再出现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又该怎么判?
法律本应维护正义,让老百姓满意,对犯罪有震慑作用,可现在看来,这中间似乎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