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管理,规范交易指令使用,维护期货市场交易秩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拟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取消立即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异常交易行为豁免。
具体内容为:
一是删除《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九条第一款中关于立即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行为不构异常交易行为的相关表述;
二是修改《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九条第二款的表述, 改为“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符合交易所公布情形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具体情形将由能源中心以通知的方式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拟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对上述管理细则修订有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7月10日之前反馈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您的反馈信息同时表明您同意将您的联系信息和资料被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使用,并仅用于本公告所述征求意见事宜,敬请知悉。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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