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实施飞机喷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公告
为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维护我县生态安全,由新乡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延津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将在我县实施飞机喷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工作(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飞防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9月5日,根据天气情况择期于每天早晨5:00至下午19:00时间段实施飞防作业。
二、飞防区域:菏宝高速、新长北线(含黄河故道森林公园)、新长南线、迎宾大道、S309线等沿线两侧林木。
三、飞防对象: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等林业有害生物。
四、飞防用药:本次飞防用药为仿生制剂,高效低毒,不污染环境。
五、飞防期间注意事项:在飞防作业区及周边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严禁架设高压电线杆、塔等20米以上的高大建筑物,确保飞机飞行安全。本次飞防所用药剂对虾、蚕、蜜蜂、蚂蚱等有一定影响,请在飞防区域内的养殖户及时采取措施或搬离作业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3—7691030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