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教师来说,新养老金计算办法,视同缴费年限、及退休时的职称很重要。
因为,在新办法中,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被用到两次,一次是基础养老金计算,一次是过渡养老金计算,特别是后者,直接乘以1.3%。
所以,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视同缴费指数越高,最后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就越金就越多。
根据鲁人社发〔2015〕46号文件规定,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来确定”,这也就是说,教师退休前是副高或正高职称,那么它所有的视同缴费年限都按副高或正高职称来对待。
视同缴费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对一般教师来说,从上岗之日起到2014年9月30前的年限都为视同缴费年限。
这也就是说,一名教师从2014年10月1日起到评聘上副高或正高职称前这一段时间是中级职称,但2014年9月30日前,却按副高或正高职称计算,这对教师来说,实在是一件好得不能再好的好事!
有朋友说,不是你说的这样,按规定,2014年9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按实有缴费年限计算,其缴费指数也据实计算。唯有缴费之前的年限才是视同缴费年限。
一名教师如果1984年参加工作,养老金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缴纳,到2014年9月30日前已缴了20年费,所以,视同缴费年限也不过10年。
理论没错,可能有地方是这样的,但是大部分地方教师,却都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费的。所以,鲁人社发〔2015〕46号文件规定,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到2024年9月30日为10年过渡期,从2024年10月1日起,所有退休人员养老金均采用新办法计算。
当然,作为教师,不必为此事纠结,你的实际缴费从哪年开始,可以到社保局官网查询。你缴费之前的教龄,就都是视同缴费年限。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