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历来鼓励贫困户通过正当手段脱贫致富,对于低保户同样如此。
周围群众对低保户经商、打工持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
不打工、不经商就是懒汉,政府就不该养懒汉,凭什么给他们吃低保,哪怕饿死了也不要管他们;也一部分人看到低保户打工、经商了,会觉得本身收入就不错,怎么还能吃低保呢?
两种看法其实都没有错。有劳动能力者就该劳动,不劳动者不得食。对有劳动能力恶意逃避劳动的,应该把低保拿下来,让给有需求的应该享受的人;而对那些通过自身努力,已经脱贫的低保户应该及时清退,以体现社会公平。
能够做好上述工作的人,是我们的镇、村级公职人员。既然政策法规把社会救助的任务赋予了他们,就应该不负时代重托,切实履行好职责。只要经常深入群众,多走访了解,发现这些问题并不难;就看敢不敢动真碰硬了。
低保触碰的是真金白银,难度可想而知。换句话说:事情不难做,又要干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