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人家说还是要有实权呢?你看7年前,民政部就要求对“村章乡管”进行整改纠正,结果到了现在,河南登封还能做到我行我素,就是“按兵不动”,坚持“村章乡管”,这不又被新华社记者的抓住现行了吧,这是不是可以算着一种“回头看”呢?村民委公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村委出的证明,只有村干部签字没有公章屁用没有,人家是认章不认人,章才能代表“权力”。
村级公章有多少,谁管理?一般村委是两个公章,党支部公章和村民委公章,党支部章一般是副书记或者党建负责人管理,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村民委章一般是会计,有些地方是综合专干管理,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正常情况下,村支书和村主任不会直接管公章,但要知道公章使用情况,错误使用公章造成后果他们(一肩挑后一个人)要承担责任。如果那个村的章是被支书锁起来,那这个支书就太那个什么了。现在村里还多了两个章,一个是集体合作社公章和财务章,一般也是在会计手里。
“村章乡管”的问题之一第一个就是对村干部的不信任。也许乡里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村干部乱用公章,徇私舞弊等做一些违法违纪的事情。这就是本末倒置,作为一级管理者,一级党组织,你自己都不信任你的伙伴,不信任下级党组织,这种风气真的难以言表。还有更重要一点,村民委是群众自治组织,你将村民委的公章上收,怎么的?想否地基层自治组织吗?没有组织观念,纯纯就是懒政代表。如果村干部违法违纪,乡里面还不能监管到位,那是自己失职,怎么能这么简单粗暴处理问题呢?
“村章乡管”的问题之二加重农民和村干部负担。村民没事谁会到村民委盖公章呢?有事需要办个证明之类的才会要求盖公章,结果村民委签字了,还需要走到乡里面才能办成事,增加了村民办事成本,增加村民生活负担,而且还可能出现被刁难的情况,加剧了村民对公信力的疑问;村干部办事成本也会增加,没在村民委工作过不清楚,工作过就知道现在很多表格需要盖章上交,公章不在村民委,是不是需要到乡里去盖章。如果让乡里工作人员代为盖章,那可是严重违法了。
“村章乡管”的问题之三公章存在被乱用的风险。“村章乡管”,还有“村财乡管”,想想公章在乡里、账目在乡里,会不会有人大胆乱来,因为都是人在掌管,很难拍胸脯保证。另外,很多村级建设项目需要村民委盖章,这其实也是一个监督环节,有时候村干部对项目有意见,质量或者其他方面不达标,不盖章项目无法完结,对施工方来说也是一个监督,可公章不在村里,是不是可能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
总之,以“村章乡管”的方式防止村干部乱作为是因噎废食的行为,既违法也不违规,不可行。说真的,“村财乡管”都不妥当,剥夺了基层自治组织的主导权。也导致一些躺平村干部理所应当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