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甘肃纪委公开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庆阳市镇原县现任副县长黄一文“榜上有名”。
《通报》显示,黄县长在2022年2月28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66mg/100ml,最后他被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近年来,纪委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是坚持“零容忍”,不少人还因此“丢了饭碗”。与大额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案件主体不同,酒驾醉驾问题多发生在科级及以下干部群体中,一方面,大领导酒后往往不需要自己开车,自然不存在酒驾风险;另一方面,在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酒驾“问题”相对较轻,且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对很多领导干部来说,“这事儿能平”。
所以,镇原县黄县长酒驾被当场查获,并被给予相应处罚,说明此地的执法环境还是比较好的,我们应为当地交警的公正执法点个大大的赞!
公开通报显示,黄县长是被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处罚的,所以他的酒驾被查地点应在西峰区境内(西峰区是庆阳市区,市政府所在地),并非在其任职的镇原县。
所以,这也可能是当地执法部门秉公执法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毕竟不是自己辖区内的县领导,既不熟悉,又管不着,自然能更好地公正执法了。
不过,黄县长与西峰的渊源颇深,是在西峰一路成长起来的领导。到镇原县任副县长前,在西峰工作长达20多年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黄县长于1995年11月在西峰区原陈户乡政府参加工作,后先后历任西峰区寨子乡司法所所长、副乡长等职,2002年11月出任了寨子乡的乡长。
此时,他参加工作才刚满6年时间,即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晋升为一乡之长,足以看出他的能力不凡。
此后,他又担任了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街道办主任、乡镇书记等职,并于2013年6月担任了西峰区委办的主任。
2016年9月,“黄主任”调往镇原县工作,升任副县长。目前的镇原县官方分工显示,黄县长负责该县的农业农村、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水利、林业和草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大小部门20多个。
在自己工作了20多年的地方,被酒驾查获,黄县长估计也很郁闷。但我们历来讲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黄县长的被查,是当地交警公正执法的一次生动宣传。既教育了广大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也为执法部门公正、平等执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案例。
看来,社会真的绝症了!本就是正常执法!却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了!还要获的点赞。试问执法人还要脸吗?
为什么没有拘留?
这算什么,三十多年前,我县交警直接扣过大使馆的车!
应该是直播没法操作
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