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块钱,两条人命。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凶手畏罪服毒自杀未遂。
——关于这个案子,我实在总结不出什么教训。
据官方通报,凶手党某,五十岁,未婚,骑电动车和汽车发生碰撞,轻微受伤,对方全责。
因赔偿无法谈拢,提起诉讼,索赔一万八千多元。
交通事故纠纷和婚姻家事一样,是最简单最容易处理的,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有医院的病历和票据,有统计局统一发布的赔偿标准,法官只要根据证据算个账就行,基本没有争议。
王法官接手后,审查了全案证据,对党某提出的医疗费和施救费全额支持;同时发现,他住院29天,后14天都没有实际诊疗项目,因此对这部分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其他没有证据证明的财产损失予以驳回,最终一万八千多,判了九千多。
这个判决,从程序到实体都没问题,可以说谁判都一样。
即便一审支持党某诉求,被告的保险公司上诉,二审也会根据证据改判。
估计党某的律师跟他解释过这一点,因此他没有通过二审继续维权,而是将仇都记在了王法官头上。
毕竟如果不是王法官识破自己“假住院”,自己垫付的住院费怎么会打水漂呢?
可能有人觉得,为了9000块钱玩命,至于吗?
通报中写,党某的律师是通过司法局法律援助指派的,估计是无业人士或者低收入群体,经济状况不乐观,这9000元对他来说可能是一笔天降横财。
通报发布前,也有人猜测,法官肯定偏袒了汽车车主,甚至有人猜测接受过对方贿赂。
这种人,等你下次碰到这种人,小磕小碰却在医院赖着不走多讹你成千上万,你就知道厉害了。再说,谁会为了9000块钱走后门?即便走了,法官也不可能为了9000块钱承担违法危机的风险。
还有人说,这个法官应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更好地接受和理解判决结果。
这是正确的废话。
通报中提到,王法官去年一年审结了428个案件,一天一个全年无休都判不完。
要知道,审案不是开个庭、发个判决那么简单。
首先要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开庭要仔细审查双方证据,看看有无伪造和证明力不足的情况,有些案子光证据就有几本书那么厚的A4纸,读一遍就要好几天。
写判决时还要搜集类案判决和最新的司法解释,与最新裁判规则保持一致,否则二审很可能会改判或发回重审——这一点与法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同时,法院内部一直强调“快立快审快结”,一个案子从开庭审理到审结归档有严格期限——在这样的压力下,法官哪儿还有精力安抚那种胡搅蛮缠的当事人?
更何况,有些当事人的不满,根本就不是解释和安抚能化解的。
法律依据和事实道理,判决书里都写得清清楚楚,他们根本不是理解不了,只是无法接受判决结果不符合自己的利益。
比如党某,他就是无法接受自己讹人不成,垫付的住院费还打了水漂。
唯一能安抚他的结果,就是枉法裁判,硬把9000多元判给他才行。
但如果王法官真这么做了,是什么后果?
二审改判,她个人被追责都是轻的——以后其他无赖流氓都有样学样,受点小伤就把医院检查都做一遍,往医院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再拿着账单讹人,你愿意吗?
一份枉法裁判,往往是全社会买单,所以我们才说法官是正义底线的捍卫者。
还有人说,应该给法官加强安保,甚至是直接配枪。
实际上,法院安保已经是公检法司里最严格的了,不仅入院要接受严格安检,法庭还都有法警全天值守,只要法官需要,3分钟内即可赶到。而法官配枪则是无稽之谈,枪支管理的成本和枪支滥用的风险都是无法估量的,我们不能为了一些小概率事件耗费掉不成比例的社会资源。
其实本案让我想到了前阵子李晟医生被刺案。
凶手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单身汉,都是挟私报复无辜之人,都是作案之后畏罪自杀。
我倾向于认为,这种人早就想杀人了,也早就想自杀了,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拉人垫背。
因此,只要对方一点点自以为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注意我说的是自以为,他们就会毫无心理负担地举起屠刀。
跟这样的人你讲什么正义,讲什么公理?
不存在的。
他们只在乎眼前的利益能不能立刻得到满足,只希望社会按照他们的想法来运转,最好直接发钱发老婆来挽救他们失败的人生。
这也是为什么我说,我总结不出什么经验教训——
这种垃圾人,以前存在,以后还会继续存在,而法官,作为正义底线的捍卫者,天然要站在社会矛盾最激烈、最冲突的地方,与最黑暗、最丑恶的现实近身肉搏,他们如果后退,正义的底线也会跟着后退。
因此,我们能做的只有感谢和铭记。感谢王法官在每一个案件中依法裁判,它们见证了法律的公正;铭记王法官为法律事业披上的不朽荣光——您坚持捍卫的,我们将继续捍卫下去。
老人无责,货车全责。老人医院一共18000元,给9000元,打5折。关键老头受伤身体健康有后遗症,药费还给一半,就不能补点费用。法外乎人情,难道在家养病就不算费用了。
连凶手 岁数都搞不清,,,小编胡诌什么
如果官方公布资料完全属实,法官这次死的冤。
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法官,他不会知道贫苦的人住院期间只要病情稳定离家近的大部分都会白天去检查拿药后就回家了,就为了节省那一点点的吃饭钱,而医院还是一样的收取护理费跟床位费的
实行陪审团制度,减少法官权与利这样就会分散矛盾,少些不公。
凶手头晕不能住院观察?要是脑溢血死家里了小编赔钱?
教训就是:莫伸手,敢向钱看,就让你没命用
我来告诉你、本良心做事,不要为了钱毁了公众良裕。
这应当是每一个受到过教育的,有良知的,对社会负责人的人该有的态度和立场。整天瞎渣渣乱评论的,代表的不是民意,是浮躁,也是唯恐天下不乱
你放心,以后她不会这么任性了!
平时给惯的
坏人死了以后就不能害人了,她是好人?
就公布的信息来看,法官做的没错。但是大多数交通事故到不了法院那一步,车辆都有保险,医院费用都有发票,保险报销就是。但是能把案件弄到法院的事都不是正常的事,所以公布的信息不实或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