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重度抑郁少女,被父母送进所谓的军事训练营接受“感恩教育”,却被教练侵犯3次,期间多次尝试求助、逃跑均失败。
训练营结束后,女孩在家长带领下报案,警方火速将嫌犯刑事拘留,而就在同天,女孩精神崩溃,跳楼自尽。
——寥寥数语,字字带血,不敢想这个女孩在生命的最后时段,承受了多么大的痛苦。
而大多数网友看了这条新闻,都只关注一个问题:嫌犯能判死刑吗?
答案是,很难讲。
强奸罪的量刑弹性幅度很大,从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上,无期,死刑,都有可能。
其中,奸淫幼女是典型的“加重情节”,然而本案中的女孩已满14周岁,超出“幼女”年龄线。法律对年龄认定采取刚性标准,超一天都不行。
其他从重情节看下来,满足的有三条:
一是,导致被害人自杀,属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这条打底,就可以往十年以上,无期,死刑考虑了。
二是侵犯次数高达三次,属于“强奸多次”的酌定从重情节。
三是其中一次有他人在场,根据两高两部关于“性侵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办案意见,在学生集体宿舍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性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看到,均可认定为“当众”,进而从重处罚。
那么三条叠加,我认为无期及以上,很有可能。
其实我本来想说死缓及以上的,但我查到一个和本案情节极其相似的案子:
也是一个少女,被性侵时还未满14岁,怀孕后堕胎,患上重度抑郁,随后不堪忍受精神折磨,坠楼自杀。这个案子,强奸犯一审被判了无期,还觉得自己被判重了,提出上诉,最后二审维持原判。
我相信这个结果跟许多人的正义直觉相抵触。
毕竟强奸年幼的女孩,致其精神崩溃自杀,其恶意之深重、手段之残忍、后果之恶劣,完全配得上一个死刑立即执行。
但实践中,能判得到死刑的强奸,往往伴随的情节更加恶劣。
比如广西百香果女孩案,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将10岁的女孩劫持到山上,使用残忍暴力手段奸淫,致其当场死亡。
比如中国版素媛案,把邻居家的4岁女孩骗到工地实施暴力奸淫,致其全身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
再比如被选入法院案例库的周某某强奸案:
周某某利用自己老师加干爹的身份,多次奸淫未满14岁的万某,致其怀孕并染上严重性病,父母发现后三天,一家人就受不了这个打击,一起喝农药自杀,最终孩子被抢救回来,父母则双双死亡。
我相信大家都能品出来这三个案子被判死刑的原因。
当然,每一桩悲剧都是深刻的,当事人的悲惨不能这样拿来被这样比较,只是在同一个罪名下,法律必须保持清晰的刻度。
这里有个概念叫“边际威慑”,在三年到死刑的区间内,量刑越重,对罪犯威慑程度越大,但死刑往后,惩罚无法随着罪行加重,那么法律的威慑就会失灵。
因此,如果法律不对案件细节作出精确区分进而区别量刑,那么实际上就是在鼓励犯罪开了个头就必须进行到底——
既然我已经奸淫了这个孩子,那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杀了;既然我已经把她杀了,那干脆残忍分尸躲避侦查——反正结果都是死。
这就是法律的无奈之处,人性之恶是深不可测的,但刑法的刻度却是有限的;拿有限对无限,就需要进行一种冷静的衡量,保持一点无奈的克制。
关于这个案子,还有其他两点我想聊聊:
首先是孩子的家庭。
年仅14岁的孩子,患上重度抑郁,十分罕见。
我跟一个心理专家聊过,他说他接诊过很多父母带着孩子来看病,实际上有病的都是父母。孩子刚说两句,父母就不耐烦地打断:“你就是想太多了!”
孩子刚聊两句对家庭的看法,父母就气急败坏地骂:“好吃好喝把你养这么大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背后是对孩子人格的蔑视和极强的控制欲。
本案中父母也是一样,把重度抑郁的小女孩送到军事夏令营接受所谓的“感恩教育”,实际上就是花钱把教育责任外包出去,看似是对孩子上心,其实是狡猾的逃避。
而这种训练营,无一例外主打的都是“绝对服从”和“没苦硬吃”,青春期孩子最渴求的“独特性”会被进一步抹杀,抑郁症患者最需要的“陪伴支持”会被进一步剥夺,对孩子状态没有一点好处。
家长还强调了这里的“感恩教育”很出名,可见家长对孩子隐隐有一种“我是你的恩主”的凌驾心态。
这种隐形的权力欲,生活中就会表现为对孩子的打压和控制。
不知道孩子是不是因为这个,才小小年纪就重度抑郁,但我想告诉各位家长,孩子的“感恩”并不是理所当然的,更不是所谓的“感恩教育”能培养出来的,你需要源源不断地付出爱、关怀、照料,才能得到,才配得上。
最后是这个所谓的军事训练营。
这种机构在法律上处于一个很尴尬的状态,因为涉及培训、旅游、教育多个方面,且生命周期只有一个暑假,所以监管部门并不清晰,基本处于“蒙眼狂奔”的状态,这其实是非常恐怖的。
学校的老师,都是教育部门精挑细选出来的,且要接受严格的管理约束。
而这里呢?啥都没有,阿猫阿狗都能来当教官,对待孩子没有任何限制,人格侮辱、变相体罚、甚至拳打脚踢都是家常便饭,美其名曰“苦难教育”。
早前青岛那个8岁的孩子被两个教练绑起来活活打死,说是兼具辅导的武术学校,其实和这种训练营差不多。
包括那些所谓的网瘾学校,把孩子绑起来反复电击,把孩子电伤、电死、电到自杀的不在少数,我就奇了怪了,到底什么样的家长忍心让孩子接受这种战争剧里才会出现的酷刑?
一个需求庞大的机构,在法律上处于监管空白的状态,那么就必然会导致人鬼混杂。
而家长如果还非把孩子往这种地方送,那我只能说:夜路走多了,总会碰见鬼。
人还是太多,畜牲也多了[不开心]
不管怎么样 得有和父母联系的方法 封闭式带来的可怕后果
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人家后台硬,你能告倒他嘛
这父母脑子有病,抑郁症本来就不爱和人交流想的多,还把她送一个封闭没朋友的地方
畜牲必须死刑
现在有不少父母还想着什么用苦难培养孩子的坚韧,艰苦朴素之类的。在和孩子相处时也没把孩子当一个有思想的人来对待。基本都是被以前那些公知毒害的。
我对作者的逻辑性很无语了。要是法律也是这么认为的,那干脆就别威慑各种犯罪了。你最低是要防止人被杀害,可是罪恶偏偏要故意的向法律示威。哦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就放弃对无耻罪犯的惩罚吗?要是按照这样的逻辑性,我们是不是要放弃军队啊[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作者说的对……反正结果都是死[晕][晕][晕]可是犯罪的人最后的结果不还是要杀人吗?
不说别的,减肥去训练营的我都觉得很搞笑。花上钱,这不让吃那不让吃,吃的少,盐摄入量减少大量水分流失这是减肥吗
这个教官无论在监狱或看守所不会孤独
教官判死刑,父母判无期,剥夺生育权!终生不能再生儿女!
唉~
基本上判不了死刑,除非闹大,很大才行
如何体现讼棍的重要性,重罪轻判是其一[笑着哭]
枪毙
为什么一定要参考相似的案子??错误的也一直参考??
孩子遇到这样的父母也太倒霉了
最好终身监禁!强奸犯在监狱里有他受的!
国男跟日本人有一拼
说实话这种父母本来就很逆天,真是遭罪的不清,难怪自杀。估计在自己父母身上也看不到什么挽救的希望了吧
看强多少个了,有20个的话够判死,几个的话不会。
刚看了说江西,现在才两分钟有说重庆,这自媒体都这么不严谨就出来了吗?[汗]
要看有没有后台,赔偿到不到位,重点有没精神病,还是间歇那种。估计15年往上
死刑,缓刑两年,或者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