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没有“静默期”

不老仙 2018-06-13 19:51:30

市委日前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这是当前我市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对“四风”问题“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全面释放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正风肃纪没有“静默期”。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必须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形变异现象不容忽视,纠治起来从来不能一蹴而就,绝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在正风肃纪和巡察监督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不严格;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视纪律规矩和上级要求,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这些行为,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形势格格不入,如果任其蔓延,势必影响绍兴现代化产业强市建设进程。

因此,我们必须紧盯“四风”突出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抓出习惯、化风成俗。针对我市实际,尤要集中力量整饬三个重点:其一,由明转暗、改头换面等隐形变异吃喝问题;其二,变相用公款送礼及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其三,违规设立津补贴项目、提高津补贴标准、扩大津补贴发放范围,违规发放各种节日福利费、购物卡和实物等问题。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整治“四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同时,要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强大合力。

作风的背后就是纪律问题。要坚持动真碰硬,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走形式,查纠问题打折扣、搞变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指名道姓通报一起,防止有禁不止的“破窗效应”。对因“两个责任”不落实,导致所在地区、单位出现严重“四风”问题的,更要坚决问责形成震慑,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当前,我市正大步迈进在高质量发展的征途上。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与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为推进“清廉绍兴”建设、实现绍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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