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庭骂当事人说话像“放屁”。
在四川成都的赖某和公司打劳动争议官司,开庭时,因为说话的语速太快了,法官说,我记都没记下来,你这等于放屁。
律师:还要说明一点。
法官:记都没记下来,你等于放屁。
律师:2021年。
法官:慢点还没记下来,随时我都在打断你,好恼火。
律师:好好好。
再说到具体入职时间时,赖某说自己记得很清楚,当时是2009年的12月17号,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呢?是因为,当天正好他女儿满月,这个时候这个法官又跟他说,你女儿满月关我“屁事”。
法院回应称已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将介入调查。
一个女法官,动不动就把“屁”字挂嘴边上,这是天性使然,还是道德水准超乎人们的想象,这口味有点儿太重了。
这个女法官的法庭语言既不是贯彻法律,也不是维护公序良俗,颇有人身攻击泄私愤的意味,腐臭味是甚为浓烈。但有一点不可否认,当事人或者是律师如果在庭审发言时语速过快,书记员尤其是经验较少的书记员的确是记不下来,因此,法官指责他的初衷,在于让他放慢语速,方便书记员记录。
但是身为法官,坐在审判席上,代表的是国家,理应规范自己的言行。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里明确要求法官应当加强修养,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要遵守司法礼仪,言语要文明,要规范庭审言行,树立良好的形象,要礼貌示意当事人发言,说当事人说话像“放屁”,往轻了说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往重了说已经伤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应当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那么她会受到处理吗?
如果是当事人侮辱了法官,那肯定是会被处理的。在2006年的二月,一位当事人因为骂了深圳某法官两位工作人员“放屁白痴”被司法拘留。那个当事人,也是说出了一个“放屁”,不知道法官骂赖先生的这个“放屁”和那位当事人骂法官的“放屁”是不是一个味道。
有律师建议,对于这样的法官一定要申请其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审判人员回避的本质原因是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尽管这个法官的言语不当,但并不等于会影响公正审理,但已明显带有个人色彩的,应当回避。
最后我想说,法官的个人形象啊,代表的是国家审判权力的形象,法官的形象坏一点,审判权力的形象就会坏一片。因此,法官应当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尤其是在庭审之时。
最后这件事情,我们一定要等一等当地法院的调查结果,但愿莫把“此事当屁事”。
麒麟山人
但愿莫把“此事当屁事”。[点赞][点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