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大幅度扩大支持范围、优化组织方式、提升补贴标准,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
国家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为氢能装备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支持和发展方向。据梳理,目前以四川、北京、青海、河南、安徽、云南、海南、重庆、甘肃、山西等为代表的地区在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中对氢能装备应用提出鼓励和资金支持,将为氢能装备应用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
各地区详情如下:
1、四川省推动氢能源城市公交车应用
8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在氢能方面指出: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氢能源城市公交车应用。对新购置氢能源城市公交车,按其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
2、北京重点支持报废并新购新能源(含纯电动、氢能等)
8月28日,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主要措施。
北京将支持老旧货、客车辆更新。加快推动注册登记在北京市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客车更新。对仅报废、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客车给予适当支持,重点支持报废并新购新能源(含纯电动、氢能等)货、客车。对仅新增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给予资金支持。由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青海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
8月1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青海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明确了本次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主要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购置新车、购置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更新、国家家电以旧换新、省级家电以旧换新、省级智能家用电器购置、家装焕新9个方向。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4、河南支持重型卡车氢燃料电池替代
6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支持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更新替代。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范围内,支持重型卡车(吨位31吨以上、系统功率≥120千瓦)氢燃料电池替代,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5万元/台的补助。
5、安徽支持氢能船舶、绿色航空
5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指出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甲醇、氢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6、云南加强充换电、充气、加氢等设施建设
5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引导各地统筹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带动运输装备更新换代。加强充换电、充气、加氢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逐步扩大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积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7、海南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试点,提高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
4月28日,海南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琼府〔2024〕15号发布,提出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老旧柴油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投放,鼓励提前淘汰燃油公交车并更换新能源公交车,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试点。
8月21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与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将提高海南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对自2024年5月15日起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方案提高后的标准予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10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13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补14000元;30万元(含)以上的,补15000元。
8、重庆推进加油站、充电站、加氢站等交通配套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氢能船舶应用
4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城市,推进加油站、充电站、加氢站等交通配套设施更新改造。
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非标准化船舶,逐步扩大电动、氢能、LNG、绿色甲醇等新能源动力船舶应用范围。到2027年,全市完成老旧运输船舶拆解300艘、更新100艘。有序推进机场内10年以上汽柴油车辆设备和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备更新。
9、甘肃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加快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4月1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加快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
10、山西加快甲醇、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
4月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
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持续推进太原、临汾等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交车绿色化水平。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动晋中、长治、运城等市电动汽车、甲醇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甲醇、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