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垣墙,窃马牛”。
作为最古老的罪名之一,这种剑走偏锋,公然占有的偷盗行为,一直都被世人所不耻。
都说“小偷败德,大偷违法”,如今更是出现一些爱“占便宜”的大爷大妈们,奉行“拿来主义”。
碍于老人年事已高,大伙常常会选择小忍息事。
本打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王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这人在家中坐,锅却从天上落。
自己心爱的水仙被偷不说,反而莫名其妙背上了“毒害他人孙子”的罪状。
自己本是受害者,却被扣上加害者的帽子。
面对恶人先告状的“无理大妈”,王女士又该如何应对?
“不问自取”的农村老太要说李老太,在村里可谓“一霸”。
菜市场几毛的零头,都让给自己除掉,不肯便倚老卖老,搞得小贩们都避之不及。
街坊邻居的家中更是未能幸免,时不时的便有物件“凭空消失”,这让村里人都颇有微词。
但碍于李老太都是些小偷小摸,并未造成较大的困扰,大家都只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儿媳有孕后,李老太便从安徽农村赶到城里,照顾儿媳的饮食起居。
来到城里的李老太依旧“我行我素”。
除了时常趁商店店员不注意“顺手牵羊”几颗鸡蛋外,还喜欢去小区里“四处搜刮”。
东家的洗衣粉,西家的自种蔬菜,都成了李老太要偷的“好东西”。
街坊们的投诉很快传到了儿子李先生这里。
对此,他却不以为然,觉得母亲的小偷小摸无伤大雅,况且自己身为儿子,也劝不动老母亲。
得不到管控的李老太也愈发放纵,只要想要的,没有经过允许也都要搞来。
受害者“王女士”苦不堪言由于两家只隔了一堵围墙,这也导致邻居之一王女士成了经常被“光顾”的对象。
平时对于一些小物件的“不翼而飞”,王女士顾及邻里面子,也并未追究。
“尝到甜头”的李老太却不料更肆无忌惮,扭头打起了王女士阳台的主意。
白天的王女士忙于工作,闲时便喜欢在院子里养些花草。
喜人的花朵开满阳台,让心情也变得美丽。但没过多久,越来越少的郁金香让王女士意识到了“不对劲”。
从小区里的街坊邻居那才得知,原来是“偷花大盗”便是隔壁的李老太。
终于在某一天,探头探脑的李老太被王女士当场撞到,眼看郁金香都要被李老太“薅没”。
王女士开口劝告李老太,想要花可以提前告知自己,自己转送一些。
没必要“偷偷摸摸”的不经允许就摘花。
面对王女士好心好意的劝告,到了李老太这里,却完全不奏效。
李老太一口否认自己“偷花”的行为,更是直言几朵花至于吗。
让王女士哭笑不得,只得不了了之。
“偷花事件”后,王女士也只能将种植范围缩小,平时多加看管,来避免李老太的偷花行为 。
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自己千防万防,还是没能阻止李老太“再次出手”。
更是差点卷入“命案”,这到底从何说起?
倒打一耙的“水仙事件”王女士在自己小花园里种上了油绿绿的水仙,开花后的水仙不仅芳香扑鼻,花瓣也煞是好看。
但还未来得及一品“这花中仙子”,便被李老太再次偷走。
原来是小孙子吵着闹着要吃饺子,爱孙心切的李老太立马开始忙活起来。
正当想去买韭菜时,却扭头扯起了王女士的水仙花。
没有开花的水仙叶在形状上与韭菜俨然一对“孪生姐妹”,狭长的叶子酷似韭菜,时常让人“傻傻分不清”。
李老太也以为这些水仙花是货真价实的韭菜,这个便宜她怎能不占。
很快“韭菜”馅饺子就被端上了餐桌,吃完饭的孙子则看起了电视,李老太则在厨房里洗碗。
一声惨叫给忽然从客厅传来,孙子正捂着肚子,呕吐不止。
这可把李老太吓坏了,连忙打了120,将孙子送到医院。
所幸抢救及时,住院治疗后,小孙子并无大碍。
在得知孙子是食用水仙中毒后,李老太觉得这是王女士存心报复,故意毒害自己孙子。
于是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法庭 索赔50万大额赔款。
这边的王女士更是有苦说不出,自己种的水仙莫名被偷不说,还反被倒打一耙。
法院判了,结果如何?几个月后,这场备受人们关注的“水仙中毒”案也终于有了结果。
在本案中,重点便是在于王女士是否需要向李老太的过失行为承担责任?
从法律上来看,行为人王女士无任何过错,养水仙是个人爱好。
更何况水仙并非禁止种植的物种,所以不存在违法行为。
主观来看,王女士想要毒害李老太孙子的说法也是无稽之谈。
在王女士不知情偷走水仙的行为,显然也推翻了这一说法。
反观李老太,作为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请自取的做法已然构成违法盗窃行为,只是。
加之擅自闯入王女士房屋,进行偷花行为,属于非法入侵他人住宅,侵犯了王女士的私人权益。
对于此次案件,过错方显然在于李老太,倚老卖老,先发制人并非能颠倒事实。
法院也最终判决王女士无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尊老爱幼自古都是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美德,但尊老并不代表要向一些“倚老卖老”行为妥协。
“占便宜”心理无可厚非,实惠的方式并非不提倡,前提是双方自愿且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实施。
法者,事最适者。
法律作为行为准则,在极力的维护大家的权益,事实才是审判的标准。
对于侵权行为,也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反击,给予侵权者应有的教训。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还有哪些想法与见解呢?
诬告为什么不判刑?
偷东西不用赔偿吗?
老太太偷东西就算了?
几年前的老故事,经小编妙手包装再出江湖。[点赞][点赞]
偷东西属于盗窃行为,难道就这么算了?
有个新闻,一个老太太在垃圾桶里捡邻居扔的过期牛奶给孙子喝挂了!把邻居给告了!
这是小孩有惊无险,如果出了命案就不好说了
前段时间往别人家门口有个泼粪的老太太,避恐不及啊[裂开]。
诬告不承担责任吗?
就是这一代人坏了中国的社会风气,这代人大多数文化底蕴不够,没有接受太多的教育,碰瓷的,倒地讹人的,闯红灯的,随地吐痰的,乱扔垃圾的等等
检察院应该起诉老太太毒害孙子,谁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要把孙子毒死再讹人家一笔啊?
闲扯淡,因为王女士没有做好安全风险提示,承担必要责任[得瑟]
入室抢劫呢?可以不判刑,但至少要给他儿子履历里写上吧[得瑟]
王女士无错,哪李老太的诬告又如何处理!???
李老太是杀人犯应该枪毙
虽然我最终也会老,但我还是奉劝不要去帮老年人
反告盗窃
诬告他人,金额过大,告回去
多少年前的事了,就为了这么几块钱,剽来剽去的,
怕得我铲掉了屋前屋后的植物!
这是真事,新闻播报过。
偷窃,诬告应定罪
应该告那老太太,偷东西侵犯人家权利!这种人死不足惜!不惩罚以后还会干出更恶劣的事
不是的,农村的本韭菜跟超市的洋韭菜确实不一样,洋韭菜的叶子很宽厚有肉,跟水仙是差不多的。老太婆大概是以为韭菜品种不一样,农村的韭菜叶子很细长细长的。
那个水仙花是她已故的一位长辈送的最后的纪念品,唯一的念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农村出来的老人家,怎么会分不出水仙和韭菜,小编的编故事水平不行,但初衷是好的
古时候诬告是要打板子判流刑的啊。
改下日期换几张图片再来一波!麻烦小便更近一下捅死黑中介的新闻[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难道不该告偷东西的老太吗?
儿子也不是好人啊!
偷盗罪判刑坐牢
第一,说明这是个假农村老太,韮菜都不认识。第二,为什么不让老太赔偿种花者损失,偷窃事实很清楚。不管多少钱,都要赔偿。
都多久的新闻了
反告老太太偷窃,让她坐牢长记性!
反诉啊
这些老东西活着就是个祸害!
谁不讲理,谁有道理。
老不正经
鱼塘边上都要写警示牌,花盆上怎么没有警示牌[得瑟][得瑟]
[鼓掌][鼓掌][得瑟]
就这样算了,这样的人不能惯着,得寸进尺……
这种老人家,应该打死的,留着干什么
城里人真可怜啊,韭菜这东西,在农村基本上每家每户都种植的有,生活在农村里的人没有人不认识韭菜的,这可能也是某些生活在城市里面的人不认识
农村老太太不认识韭菜?小孩吃一口都尝不出来?
星爷电影里有几个人物要注意:九世乞丐,九世恶人,九世妓女……这个老太婆,应该是传说中的九世小偷,不经过血与火的洗礼,改不好的,所以, 下次应该是偷了包炸药回家……请纵容他,顺便给自家她能够得着的地方,喷洒敌敌畏、农药、一日夺命散等
坏人变老了
讲个事添油加醋带节奏
不判小偷诬陷罪?
差点毒杀人,不犯法?哪怕是自己孙子。世界这么大,“疏忽大意”害人,只要是亲人就不犯法了?
这件事后来不是王女士赔钱了吗?这假新闻[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