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医疗保障局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飞槐惠城 2024-06-04 01:47:54

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是国家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当不确定的疾病风险来临时,如未及时参保缴费将导致医疗保障待遇受损或不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增加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我们在参保工作中发现部分学生尚未参加居民医保。惠州居民医保待遇在全国、全省保持前列。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元;此外还有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保障。

  身体健康是个人及家庭最大的财富和幸福。为更好地保障学生健康,请及时为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现就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一、参保范围。(一)本市户籍学生;(二)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上述各类学生统称为大中专学生;(三)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惠异地务工人员,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四)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学生,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学生。

  二、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正常缴费。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可到所属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在线上办理。线上办理路径为: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不支持代办,需参保人自行登录参保);或浏览器搜索广东医保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网厅→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支持代办,按要求填写并提供材料)。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组织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到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党群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三、缴费标准。居民医保“缴一年保一年”,每年都有集中缴费期,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每年9-12月缴纳下一年度的个人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断缴费或新参保的人员可在当年年度内参保缴费(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如在6月30日后参保,个人需增加支付财政补助部分<预计670元,新生儿等部分人员除外>),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一)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费路径:打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人员登录→在【我的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及缴费类型进行缴费。(二)POS机自助缴费。参保人可以到当地银行网点(惠城区、博罗县、惠东县、仲恺区四地可以到建设银行网点,惠阳区、大亚湾区两地可以到农业银行网点,龙门县可以到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所属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或办税服务厅缴费。

  五、注意事项。(一)外地户籍人员参保。我市在参保政策上打破了户籍限制,落实持居住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但需注意不能多地重复参保。(二)在本市就读的外地学生参保。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为避免在本市就读的外地学生在本市就医时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或垫付医疗费用,建议尽量选择在本市参保。

  非常感谢您对惠州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与信任,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如您在参保缴费或就医报销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虑,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提供帮助和解答。

  敬请关注“惠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医保政策和服务。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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