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时代的核心概念既是该时代精神的结晶,也是该时代社会现实的建构者。诚如方维规教授所言,“真正的概念史从来不只是概念的历史”。概念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根究概念的嬗变来考察其对于所处时代的观念世界和行为模式所带来的改变。从这一角度而言,核心概念对于其所处的时代而言关系重大。一般而言,概念研究可以细分成两个领域:一是对于概念的一般理论研究,如概念与知识的关系、社会科学概念的特性和形成模式、专业概念转变为日常知识的方式等;二是对于特定概念的概念史研究,主要从历史的角度探讨特定概念的形成、演化及其政治意涵。本文将就知识分形与概念社会化的问题展开探讨,属于概念理论的研究范畴。
一、专业知识与日常知识
知识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建构的关系:一方面,人们从社会实践中获得知识;另一方面,知识又可以建构社会现实。关于知识与现实的这种关系可以追溯到马克思、韦伯等经典思想家那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又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这两种表面上看似对立的观点实际上反映了人与环境之间的交互关系:“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马克思有关知识与现实关系的论述本质上是出于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但从社会理论的角度衡量同样具有丰富的学理意义。如果把眼光聚焦于“知识建构社会现实”之维,那么,知识是以何种方式来构建现实的?
理论的建立以相应的知识作为前提。“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内在隐含着“专业知识”与“日常知识”的区分。专业知识由知识精英所建构和掌握,具有较强的抽象性、普遍性和类型性特征;日常知识则由普通行动者所掌握,其中尽管也不乏形形色色的概念,但由于其所具有的经验性和情境性特征而难以成为理论思考的工具(它们更多是专业研究者的对象)。舒茨有关“共同世界”与“周遭世界”的区分以及吉登斯有关“双重解释学”的思想, 都表明了专业知识与日常知识的分野。知识精英在社会中尽管只占少数,但由于其所受过的教育和训练而能够提出某些具有建构性质的概念。这种概念负载了明确的“道德和意识形态的韵味”, 对社会具有较强的建构作用。例如,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韦伯从发生学意义上表明了“新教伦理”与现代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新教伦理是催生现代资本主义的决定性因素。 吉莱斯皮的研究则表明了中世纪晚期的神学思想在催生现代性社会的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在他看来,尽管不同于今天的意义,“现代”这一概念是在12世纪教会改革的背景下兴起的,现代性的起源得益于欧洲中世纪晚期发生的宗教改革等一系列运动。
从常理而言,知识精英都希望自己建构的概念能够为行动者所接受,能够转变成行动者的日常知识,从而形成改造社会的“物质力量”。但实际上,人类历史上尽管曾经建构过无数的概念,但真正进入行动者日常世界的毕竟只是极少数。马克思的名言一方面表明了专业概念被日常行动者所接受的“偶然性”——“一经”表明了被接受的几率;另一方面则表明了一旦被接受后可能产生的结果——即变成“物质力量”。由此提出的问题是,专业概念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被行动者接受或不接受?
在《常人的概念使用与现实的社会建构》一文中,王宁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了专业知识如何建构社会现实的问题,并提出了“知识同义建构论”和“知识异义建构论”两种建构类型。尽管其论述的重点主要是专业知识,与本文所探讨的专业知识与日常知识的互动以及概念社会化主题不完全吻合,但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要探讨概念社会化的方式,首先有必要对概念的语言属性做出分析:一是概念的“语义权”;二是概念的“语用权”。“语义权”是知识精英在建构概念时拥有的赋予概念涵义的权力,在概念被建构出来之后,建构者仍然可以对其涵义进行申说或者更正;“语用权”则是行动者拥有的如何理解概念的权力,无论建构者对概念如何进行申说和更正,行动者还是可以从自身需要来理解该概念。语义权与语用权的不同归属导致概念在建构社会现实时既可能与初衷一致,也可能发生背离,由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关系:一是两者完全一致的情形,即概念的“同义转化”;二是两者部分一致或基本背离的情形,即概念的“异义转化”。这两种情形表明了专业知识与日常知识之间的互动关系。每一种情形都可以细分出若干更加具体的情形。
二、概念的同义转化
“概念的同义转化”表明了语义权与语用权趋于一致的情形,说明语义权很少遭到语用权的抵消和磨损,概念基本上以其本来的涵义被扩展到行动者世界并实现社会改造的目的。概念的同义转化存在三种不同的路径。
第一种路径是通过提炼行动者的“共有知识”而实现的同义转化。相对于知识精英,行动者的概念建构能力尽管更加有限,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日常互动过程中形成大量“共有知识”。如吉登斯所指出的,行动者在日常生活中拥有大量无法直接觉察但能够被反思性运用的“共同知识”(mutual knowledge)。一旦知识精英将这种早已隐藏在行动者心中的共有知识概念化以后,这种概念便更加容易为他们所理解和接受。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它表明,概念要真正为行动者所理解和接受,关键在于反映其生活的本质,只有这样才能激起他们的共鸣。
以“弱者的武器”概念为例,美国学者詹姆斯·斯科特曾经在马来西亚的塞卡达村庄生活过两年,濡染于当地农民的日常生活,对他们的“日常”反抗形式形成了清晰的理解。那就是,面对试图从他们身上榨取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的压迫者,农民经常采取一系列平淡无奇却又持续不断的斗争形式,比如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农民们在使用这些斗争手段时几乎不需要任何事先协调和计划,但彼此都能心照不宣、配合默契。 斯科特把这些现象概念化为“弱者的武器”。农民自身未必能提炼出“弱者的武器”之类的概念,但一旦有概念将他们所娴熟掌握的共同知识概括出来,相对于其他专业性概念而言,他们不仅能更好地理解其中的涵义,而且更容易将其作为下一步行动的手段。
如果说第一种路径反映的是概念建构者与普通行动者间权力对等的情形,第二种路径反映的却是一种权力不对等的情形,即建构者以实质性概念塑造行动者的知识和行动,最终达到同义转化的方式。以概念的内涵作为标准,可以将概念区分为“形式性概念”(如身高、情感)和“实质性概念”(如矮子、愤怒)两种类型。一般而言,表达感情、态度、动机等内涵的概念属于实质性概念,它们能对人的知识和行为构成实质性的影响。比如,当上司用“有进取心”来表扬下属时,它代表了上司对下属的肯定。这一概念客观上可能导致下属对上司的迎合,上司获得了有关“进取心”概念的语义权,下属则以各种方式揣摩上司赋予“进取心”的涵义,并根据这些涵义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最终达成两者在“进取心”概念上的一致理解。
第三种路径则反映了知识精英与普通行动者之间的知识能力差异。知识精英建立起远超行动者日常知识的抽象概念体系以承载某种类型的知识。行动者在实施这一概念体系的过程中尽管也参与其中,但由于无力理解和掌握其中的原理而只能被动地加以接受。例如,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尽管也参与股市运作,但他们可能并未且无力掌握股市运作的原理。在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更像是工厂流水线上的生产者,只需扮演已经设定的角色、完成特定的操作即可。 类似的情况还可见于医生的诊疗,病人无需也无力理解专业医疗知识,只需遵医嘱即可。在这些情形下,单个行动者尽管没有与知识精英形成共享的知识,但后者所建立的专业概念体系在现实转化过程中并没有受到减损,而是形成了完整的同义转化。尽管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抽象概念体系能否得到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和权力的需要,但从建构者与行动者关系的角度衡量,产生这种同义转换的关键却是两者间的知识能力差异。
三、概念的异义转化
“概念的异义转化”表明概念的语义权与语用权发生抵牾的情形。在人类知识史上,思想家曾经提出过无数概念,但其中大部分终归没能进入行动者的日常世界,从而无法对现实产生影响。对于那些已经进入行动者世界的概念而言,出现涵义偏离、减损或者增补也是常见的。同一概念在情境A中的涵义与在情境B中的涵义可能大相径庭,概念建构者赋予概念以A内容,但现实中却被理解成B内容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造成概念异义转化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种。
原因之一是知识库存差异所导致的涵义偏离。概念从建构者到行动者的普及过程同时也是一系列涵义再造的过程。这种再造过程实际上从概念创建者那里即已开始。当创建者将自身的主观想法付诸文字表达时,即可能由于文字表达能力的限制而造成思想的扭曲和流失,概念文本所表达的涵义与作者真实希望表达的涵义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词不达意”或者“两张皮”现象。而当概念进入到行动者世界以后,行动者从自身“知识库存”(stocks of knowledge)的角度对它们做出理解,从而进一步导致涵义变形。 西方解构主义者所提出的“作者之死”,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这种现象的存在:文本一旦生成,作者便失去了对文本的控制权,读者成为文本的最高阐释者,在文本构成的意义空间内,读者可以做出任何阐释和结论。这是典型的语义权与语用权分离的现象。作者与读者之间以及读者内部的知识库存差异是导致阐释标准多元化的根本原因。由于文本已经摆脱了作者的支配,意义便不再具有单一的源头,阐释也不再受单一意义的支配,基于不同知识背景下的各种想象和体验相互竞争,任何阐释都变成是正确的了。
原因之二则来自行动者的“实用目的”。日常生活中的行动者大都是理性的,他们不仅会对自身行动的理由始终保持“反思性理解”,而且还会尽可能动员各种资源来服务于自己的目的。言下之意,很少有行动者仅仅出于概念本身的目的而去理解和接受它;相反,概念之所以进入行动者的世界并引起他们的关注,主要在于它能服务于行动者的特定目的。因此,概念主要是作为一种资源而出现在行动者的世界中的。吉登斯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资源:一是权威性资源,二是配置性资源。前者是对人类自身活动行使支配的资源,如关系、规则、知识等;后者则是对物质资源行使支配的资源,如生产资料。 专业性概念属于权威性资源的范畴,它有助于增进行动者对于自身生活环境的认识。但问题在于,这种目的导向型的概念理解方式很可能导致概念涵义的偏离,行动者所感知的概念涵义迥异于建构者所赋予的涵义。
以“citizen”一词在近代中国的翻译为例,面对列强入侵和国将不国的政治形势,梁启超深感中国积弱的根源在于中国“有部民而无国民”的现实。“部民”或者唯一家一族之衰荣是问,或者关怀天下之理而不问现实之用。“吾中国人之无国家思想也!其下焉者,惟一身一家之荣瘁是问;其上焉者,则高谈哲理以乖实用也。”在他看来,这种国民性根本无法与以公民文化为基础的西方民族国家相抗衡,因此,建立中国现代国家的关键在于使“新民成为当务之急”。为此,以西方公民文化作为参照对象,梁启超有意识地把“citizen”翻译成“国民”以强调“国”对于“民”的重要性,并有意识地将具有“国家思想”“政治能力”“权利思想”“义务思想”“自由自治”等塑造成国民精神的基本面向。梁启超重建的“国民”概念尽管与西方公民概念存在不少共通之处,但也因出于建构中国现代国家的目的和需要,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尤其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梁启超的“国民”概念被赋予浓厚的“国家主义”色彩,从而与西方公民概念的涵义形成鲜明对比。
原因之三是基于概念传播过程所造成的涵义损益。概念从最初被发明出来,到成为行动者的日常知识需要经历一系列过程,那就是概念传播的过程。行动者即使在第一时间便接触到新发明的概念,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宣传和灌输,很可能不会引起他们太多的注意。为了使受众形成新的认知和行动方式,各种形式的宣传、讲解(比如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宣讲”)便不可或缺。这些宣讲者和阐释者属于语义权与语用权之间的新中间环节:相对于概念发明者而言,他们属于语用权的范畴;相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他们又旨在保证语义权免遭侵蚀。但由于前文已经提到行动者之间知识库存的原因,这些宣讲者和阐释者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概念涵义的损益。当行动者再从自身知识库存的角度来理解该概念时,这或许已经经过了第三甚至是更多层次的涵义过滤。由建构者自身来宣讲新概念的涵义,是否就可以避免由这些中间环节所造成的涵义损益?不尽然。面对没有受过专业知识训练的普通行动者,建构者必须以一种能让行动者“听得懂”的话语进行言说——即将抽象的理论语言转化成日常话语。但这一转化同样带来了概念涵义的再造,从而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涵义的损益。或者,为了加深受众的印象,建构者会将新概念涵义加工成“口号”——许多权力精英在提出某些新政治概念时即是如此。口号在“掌握群众”的过程中作用明显,但当概念涵义被浓缩成口号时,其涵义也难免有所减损。
如前所述,一个时代的核心概念既是该时代精神的反映,也参与了该时代现实的塑造。概念史研究的任务旨在通过对特定概念的研究来理解它参与时代建构的方式。但是,从一般理论的角度来理解概念被转化成行动者日常知识和行为的方式,同样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从某种意义而言,后一项任务更加基础和根本。因为只有在对概念社会化的原理形成充分理解的前提下,概念史研究才能更加有的放矢。借用马克思“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的名言,本文考察了概念转化成行动者日常知识的方式,从总体上说明了概念在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可能性。但在实践中,不论“同义转化”抑或“异义转化”,都非截然分开的方式,而更多是彼此融合在一起的。新概念的发明并不必然被转化成行动者的日常知识,但它的确为新的社会和政治想象提供了可能,为新“物质力量”的出现提供了动力。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0年第1期P4-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