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山东路的故事

历史王汉周 2024-12-18 13:54:27

01

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的钟山宾馆,是民国时期的励志社旧址。大院里面有三幢仿清大屋顶宫殿式建筑。其中的大礼堂高三层,重檐庑殿顶,非常气派。

是著名建筑师关颂声、赵深设计的。礼堂内部是现代化的剧院布置,当时是作为社交、集会和娱乐的场所,经常举办戏剧演出和文艺活动,梅兰芳等艺术大师也曾经应邀在这里演出。这里还发生过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

1932年8月举行过第一次全国体育会议。1941年9月,汪伪政府在此成立汉奸军校“绥靖军官学校”。但今天想强调的是,1946年2月15日,国民政府在励志社大礼堂设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专门审讯侵华日军战犯。

02

二战结束后,1946年1月,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日本首要甲级战犯开展国际大审判。分别在南京、汉口、广州、沈阳、太原、北平、徐州、上海、济南、台北等10个城市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

乙级战犯是指违反战争法规的现地责任者,即犯违反人道罪;丙级战犯是指违反战争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即犯直接责任罪。

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在各地逮捕以及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的日本乙、丙级战犯,共2357名。其中,设在南京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和其他日本战犯。法庭向东京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提出,要求将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来接受审判。

03

1946年5月底,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首次开庭,审判的是战犯酒井隆。

这是一个贯穿日本侵华历史,犯下累累罪行的家伙。从1928年开始,先后制造“济南惨案”、起草“何梅协定”、推行华北自治、参与发动卢沟桥事变。在任日军第23军司令官,指挥攻占香港后更是宣布日军“大放假”,大肆奸杀妇女及残害无辜平民。南京军事法庭最终对酒井隆宣判死刑。9月13日押往雨花台执行枪决。

04

1946年8月,另一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战犯谷寿夫被押解到中国。谷寿夫是原日军第6师团中将师团长,1937年12月12日日军第六师团最先攻入中华门。

攻占南京后,谷寿夫命令所部在南京进行了40余天的大屠杀,日本军队用集体枪杀、活埋、刀劈等残忍手段,杀害30万以上军民,烧毁全城三分之一的建筑。谷寿夫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南京大屠杀的惨案被美国记者爆出,世界为之震惊。

迫于舆论压力,当时的裕仁天皇将谷寿夫调回日本。抗日战争刚结束,战犯处理委员会就将谷寿夫列为重要战犯。1946年2月,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在被美军逮捕后不久,还演了一场装死的闹剧——知道日本天皇已经保不了自己时,与两个手下干将合谋,想用假装死亡蒙混过关逃跑。

当时负责看押他的中方军官对于谷寿夫的死亡觉得不对劲,便命人暗中观察。果然,深夜时分,谷寿夫的手下企图前来营救,谷寿夫也在两个小时内醒了过来。谷寿夫的诡计没有得逞,两个手下侥幸逃脱了。8月谷寿夫被引渡到中国,随后第一绥靖区军法处专门派人把他从上海押送到南京,关押进小营战犯拘留所。

10月28日,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发布“关于调查战犯谷寿夫罪证的布告”,要求受害的南京军民进行犯罪事实的检举。还在中华门外的雨花路设置临时调查庭。

南京百姓纷纷来到法庭,露出身上的枪伤和刀疤,悲愤地控诉日军惨无人道的暴行。调查庭详细记录受害者的姓名、籍贯、性别、年龄以及受害地点,并由受害者按上手印保证所述内容的真实性。为了彻底调查谷寿夫部队在南京的屠杀行径,将民众的控诉办成不容置疑的铁证。

主审法官石美瑜亲自带领人员专门前往中华门外花神庙万人坑,挖掘遇难同胞的尸骨。人们用十字镐和铁锹掀开地面掩埋的泥土,将挖出一块块尸骨,用水小心清理后,仔细检查尸骨上的痕迹。

几千具遇难同胞遗骸堆成小山,上面几乎都有日军用刀砍、枪击以及钝器击打留下的伤痕。一具具白骨无声地控诉着日寇当年的暴行。法庭调查人员和现场围观的群众悲愤难忍,哭出声来。就连负责现场警戒的那些在战争中出生入死的士兵,也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公审开始后,谷寿夫由两名头戴钢盔的宪兵押入法庭。他头戴灰色礼帽,还夹着个公文包,似乎自己是来参加会议的。旁听席上的市民和受害者见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对他的斥骂声不绝。如果不是法官再三警告阻止,人们恨不得将谷寿夫乱拳打死。

几次审判中,狡猾的谷寿夫面对着一系列铁证,不仅死不认罪还厚颜无耻地进行狡辩。他居然责问为什么日军攻克上海,南京处于战争状态时不早作撤退准备。面对着万人坑里挖掘出的带着洞孔和划有伤痕的头骨,他抵赖说:“你们凭什么说这是日本士兵的刀枪穿刺的?”

还狡辩说:“军人以服从为天职,我是奉命来华作战,战争责任不在我身上。”面对众多出席作证的大屠杀幸存者和被害者家属的血泪控诉,他恶狠狠地威胁:不要带上民族感情来对我审讯。

铁证如山之下,谷寿夫的狡辩当然是徒劳的。南京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的审判,从1946年10月谷寿夫被押到南京开始到最后审判结束,共历时6个多月,法庭调查确认证据四五千件之多,证人出席500多人。3月10日,法庭以充分可靠的证据判处谷寿夫死刑。

谷寿夫要求复审,企图苟延残喘,最终在4月25日被蒋介石亲自驳回。26日上午,两个法警将谷寿夫从看守所提出押往监刑室。监刑法官葛召棠对谷寿夫验明正身后,宣读了执行处决的命令。

最后问:“战犯谷寿夫,你若有话还可以作最后的陈述。”谷寿夫脸色惨白,要求将一个装有他的头发、指甲的小布袋寄给他的家人,“回归故里”。监刑法官答应“一定负责将它寄给你的妻子。”

让他在死刑命令上面签名后,两名法警将谷寿夫五花大绑,在他背上插上“处决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的木质斩标,押上刑车驶向雨花台刑场。南京城万人空巷,都想亲眼目睹这个大屠杀首犯的最后下场。聚集在道路两边的南京市民,看到谷寿夫的刑车开来,指着谷寿夫大骂,向谷寿夫挥舞着拳头发泄着心中的愤怒。

雨花台刑场周围的山坡上也早已站满了黑压压的民众。谷寿夫没有了庭审时的嚣张,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他吓得两脚发软,根本无法自己站立。松绑后,谷寿夫被搀下了刑车,然后由两名宪兵架着他的胳膊才走进刑场。

行刑官一声令下,瘫软在地的谷寿夫被左右两名宪兵一人拉着一只胳膊勉强跪下,行刑人员手执驳壳枪对准其后脑勺,随着两声枪响谷寿夫当场毙命。这时漫山遍野围观的民众高声欢呼,掌声雷动。

05

1947年,三名臭名昭著,罪恶滔天的战犯田中军吉、向井敏和野田毅先后被引渡到中国。1937年12月,日本《东京日日新闻》在题为“超纪录的百人斩”一文中,详细报道了两个日军少尉以屠杀中国军民百人为目标进行“杀人比赛”的过程。这两个恶魔就是向井敏和野田毅。

1937年11月,在侵华日军由淞沪战场向南京进军的途中,侵华日军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少尉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向同在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任职的另一名少尉军官野田毅提出,进行灭绝人性的“砍杀百人大竞赛”,以谁先杀满100人为胜利,奖品为一瓶葡萄酒。

《东京日日新闻》连续刊登该报四名随军记者分别从常州、丹阳、句容、南京等地发回的现场报道。详细报道了二人在无锡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和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余人的经过。

这些报道不仅仅时间、地点明确,杀人过程及数字清楚,而且同时还配发了照片。12月13日,日本《东京日日新闻》再度刊登了特派记者浅海、铃木从南京紫金山麓发来的报导:向井少尉与野田少尉举行杀死100个人的竞赛,其锦标现尚未能决定,向井少尉已杀死106人,野田少尉已杀死105人,但不能决定谁先杀死100人。现两人同意不以100人为标准,而以150人为标准。两个恶魔在对话中居然高兴地说:“我们于不知不觉中,就已经超过了斩杀100人的纪录,这是多么愉快的事情啊!…”

在刊登这篇报道的同时,还配发了他们在紫金山麓合影的照片。照片上两个野兽叉开双腿,摆出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姿势,并肩站在一起。向井敏明双手拄刀放在胸前,稍矮一点的野田毅左手拄着军刀,右手弯在身后。两人表情中同样都显露着征服者的骄横和杀气,眼睛里射出兽性的残忍凶光。

12月14日,刊登“杀人比赛”消息的《东京日日新闻》报纸空运到南京。十六师团司令官中岛今朝吾看了以后,十分高兴地说:“很好,很好,支那人不管多少,统统都要杀掉,对妇女儿童也不能留情!”于是,在日本报纸的煽动和日军高级将领的纵容下,侵占南京的日本士兵兽性大发,掀起杀人狂潮。

06

1947年,在东京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秘书的高文彬,发现这份1937年12月的《东京日日新闻》上的报道和照片,他随即把报纸复印了两份,一份留在检察处办公室,另一份送到了中方法官梅汝璈的手中。梅汝璈看完材料后十分震怒,立即将之寄回国内,递交到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宋子文的手中。中国向驻日盟军总部提出了追捕、引渡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要求,一场追捕两头野兽的行动展开了。

梅汝璈

当时在日本的中国代表团都认为,这两个刽子手死一百遍也偿还不了他们的罪恶,但是大家都盼着他们还活着,要让他们活着接受审判。根据日军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的日记,在南京沦陷后,这支部队根据制定好的计划,对南京城内放下武器的中国人,进行了毫无人性的屠杀。仅仅在12月13日这一天,就杀害了2万多战俘和平民。而在整个南京大屠杀过程中,这支部队杀害的总人数在16万人以上。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第16师团成为进攻菲律宾的日军第14军主力。1944年,莱特湾海战之中,美军登陆莱特岛,第16师团被歼灭。根据日本厚生省资料,此战,第16师团被歼灭13158人,俘虏620人。

战俘名单中,赫然出现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名字,两人后来都被美军遣返回了日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科科长理查德·沃森通过两人填写的入伍志愿书,得知了他们的地址。率领国际宪兵先后来到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老家,拿着两人的照片挨家挨户地询问,却没有找到两个恶魔的下落,线索就此中断了。

07

天网恢恢。一天中午,一队国际宪兵路过东京赤坂路一家鱼丸店,听到店内传来争吵声。原来,一个名叫田中军吉的中年男人吃完鱼丸后不给钱,还打了店老板一记耳光。于是,两人厮打起来,只听见田中军吉狂叫道:“老子当年在支那参战,一天就杀掉了100多个支那人,还敢跟我要钱。”

田中军吉

听了这番话,宪兵们马上将田中军吉按倒在地捆绑起来押走。理查德·沃森问明情况后,决定对他进行突审。南京大屠杀期间,田中军吉任侵华日军谷寿夫部队第六师团第四十五联队上尉,曾用军刀砍杀平民300余人。审讯中又有意外的收获,从田中军吉口中得知,另一个恶魔野田毅居住在鹿儿岛县。

随即,理查德·沃森领着国际宪兵对鹿儿岛县的大街小巷进行了仔细搜查,最后在一条不起眼的水泥路边,发现一个摆摊的中年男人,此人的模样很像照片上的野田毅。宪兵们当即猛扑上去,抓住野田毅押到东京。

在田中军吉指认下,野田毅终于低头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经过审讯,野田毅又供出了向井敏明的下落。这个当年的恶魔现已伪装成平民,隐藏在山口县,靠贩卖山货维持生计。之后,国际宪兵前往山口县,抓捕向井敏明。

向井敏明被捕后,和野田毅、田中军吉关到一起。后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批准,三人被引渡到中国,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在审判中三名战犯无论面对中方出具什么证据都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屠杀的事实。田中军吉诡辩称屠杀300人的说法为当时宣传所用,并非事实。

田中军吉,向井敏和野田毅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更是表示报纸上记载的一切都是记者的想象。向井敏明狡辩说是自己对记者吹牛,目的是为了引起日本年轻女人的羡慕,回国后好讨老婆。审判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了下午14点30分。审判长石美瑜最终作出判决:

“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判处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死刑!

1948年1月28日,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三人被押往雨花台执行死刑。他们在行刑前获准抽完最后一支烟,随着三声枪响,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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