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嫖成漏网之鱼满载而归:约嫖的索要付款不成反丢一把米

宛丝听涛 2024-09-15 20:04:42

蹭的意思是白占便宜。

听说过蹭车、蹭饭、蹭网,蹭嫖还是第一次听说。

案例回放

从外地回来的张三给好朋友李四打了一个电话说想他了,李四便约张三小聚,张三满口答应,二人在当地牛杂馆里见了面,两人酒过三巡,牛杂吃了一大盘,仍感意犹未尽,李四对张三说哥俩今天放松一下,由他请客包个夜,张三没有反对。

李四便在网上约了一个小可爱,对方要求支付2000元,李四要求素视频,小可爱自己先未露脸,见李四是在喝酒吃肉并非是扫黄打非人员后,也露了脸,并约定在某某酒店见面后付款。

小可爱到约定的地点后,李四高兴地给对方支付了2000元现金。因李四想到包夜的话,自己不在家恐被妻子发觉,便让张三先陪小可爱上楼,自己回家应付一下妻子后再赶过来,三人就此话别,各行其是。

小可爱与张三独处一室,见小可爱青春气息逼人,加之李四事前说过包夜是他花钱请客犒劳自己,便试探地对小可爱说“张三回家了估计还得一会儿,我们在这儿白白浪费时间,要不我们先玩一下可以吗”。

张三话一出口正担心被小可爱拒绝,没想小可爱满口答应“和谁玩不是玩呢”。

两人于是进行了友好的互动(此处省略279字)。

事后,张三因过于投入,加之旅途有些疲劳,想回家休息,再说李四过来他们两人办好事自己在场看现场直播也很尴尬,便催促李四早点过来,随后张三向小可爱告别后便回了家。

李四赶到酒店后,小可爱正在梳洗,急不可耐地要去搂抱,谁知遭到小可爱的严辞拒绝“干啥,刚才你的朋友已经消费了,你要再消费的话,需要别付2000元,加了一个人,我的承受力不一样,需要再消费一次情感支出。”

李四不以为然“不是说好的包夜2000元吗,怎么坐地涨价呢”

小可爱:“一个人与两个人付出是不一样的,对付两个人身心需要双倍付出,我的身体受到的撞击不一样,磨损程度也不一样,总之与约定的不一样,那么费用自然也要不一样”。

李四见小可爱不让自己近身,气不打一处来,一下子也没有办好事的兴趣,索性将小可爱推在床上狠狠打了她上十个耳光“你怎么不讲一点职业道德呢,说好的事说变就变,2000元差不多我半个月的工资,你这不耍我吗”,骂完后还不解气,又从小可爱的包里将见面时支付的2000元掏了出来,走时还甩了一句“真倒霉,白开了一个房间”。

小可爱年龄虽小,游走于江湖却有好几年,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自己白忙了一场不说,什么收获也没有,还挨了上十个耳光,越想越气,于是果断报警“说自己被李四抢动了”,很快李四被抓获。

争议之处

01、张三的行为是否违法

张三与小可爱之前不认识,双方的性行为没有合理解释,不过小可爱报案没有涉及到张三,李四主张小可爱说的消费是张三的消费,自己并没有与小可爱发生关系。张三与小可爱发生关系是不假,问题是张三事先与小可爱进行过友好协商,得到小可爱的同意,并不存在违背小可爱的意愿,因此不构成强奸罪。

至于属不属于嫖娼也难以认定,嫖娼的行为特征是“一方支付金钱,另一方提供性服务”,很显然小可爱向张三提供了性服务,但张三并没有支付金钱,是李四向小可爱支付的金钱并约定包夜。

从这个角度来说,要认定张三涉嫌嫖娼缺乏构成要件,因此张三若受到治安处罚有一定的难度,很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02、李四的行为如何定性

李四的行为有两个:一是招嫖,二是殴打小可爱并从包里拿走2000元,招嫖构成嫖娼确定无疑,尽管两人没有发生关系,但事前有约定,后又支付了嫖资,只不过是嫖娼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而已。

比较难以定性的是李四拿走的2000元算不算抢劫。

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抢劫罪,李四约嫖未能如愿,拿回自己支付的嫖资不算抢劫,再说嫖资不受法律保护。认定这2000元究竟是谁的钱,如果认定不是小可爱的财产,则难以认定李四抢劫。至于认为不构成抢劫可能构成抢夺,这种探讨意义不大,抢夺与抢劫只是罪重与罪轻的问题,本质上都是犯罪。

另一种观点认为构成抢劫罪,李四支付了嫖资,2000元已成为小可爱的财产,并在小可爱的掌控之下(在小可爱的包中),李四采取殴打的方式,暴力从小可爱的包中拿走,符合抢劫罪的行为特征,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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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丝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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