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行为引发争议:男子玩具车占用车位遭物业强硬拖走

礼乐共读 2023-08-13 20:28:03

从2017年开始,一个小区内的车位争夺战引发了一段引人注目的故事。赵先生是这个小区的一名业主,购买了一套宽敞的一百四十平米大平层。然而,在车位问题上,他却和物业产生了严重的矛盾。

赵先生最初购房的时候,因为早购入,享受了相当大的购房优惠,其中包括一项半价车位的待遇。尽管如此,他却没有急于将这个车位用于自己的车辆。他的思考更加长远,考虑到未来可能要接父母过来,孩子也会学车,他一口气购买了三个相邻的停车位,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顺利。随着小区业主数量的增加,停车位逐渐成为了紧俏资源。赵先生的三个相邻车位引来了其他业主的嫉妒和不满。很快,赵先生发现自己的车位总是被他人占用,即便是有些业主并没有购买车位。

愤怒之下,赵先生做出了一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他购买了三辆玩具车,将它们停放在自己的三个车位上,阻止其他车主免费占用。

《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车的车位和车库的分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的业主需求。如果拟出售车位、车库的数量少于区域房屋套数,每户业主仅有权购买一个车位、车库。

在一个高档洋房小区内,住户数量不足二百户,地下车库却拥有四百多个停车位。赵先生凭借这一有利条件,成功购得了三个停车位,并在装修后开始在小区生活。

然而,局势迅速发生变化。随着周边商圈的兴起,小区周围的热闹景象吸引了大量务工人员和合租租户。这使得小区的车辆流量显著增加,赵先生的停车位常常被其他未购车位的居民和租户占据,他也因此难以寻找可用的停车位。

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让赵先生十分烦恼。为了解决问题,他考虑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地锁,以保障自己的停车权益。然而,这一举动引来了物业的干预。物业负责人向赵先生解释,他购买的地下车位并不具备产权证,而属于人防车位。因此,赵先生只享有二十年的使用权,无权私自在车位上安装地锁。

赵先生听闻此言,愤怒不已。回过头查阅了购车位时的购房合同,他却发现物业所言属实。他的确没有权利在车位上进行自行安装地锁。面对这一局面,赵先生感到无奈。他是否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车位被他人占用,导致自己无法停放车辆呢?

内心充满不满情绪的赵先生,最初想找物业交涉,然而物业方的回答却只是提醒他可以通过通知物业处理或拨打挪车电话来解决问题。

时间一次又一次地被耗费,每当赵先生回家,都得花费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的时间,将车停放在自己原本应该属于他的车位上。这种情况让他感到非常不舒服。

于是,赵先生孵化出一个巧妙的主意。他毫不犹豫地购买了三辆半人高的儿童玩具车,并将它们停在了自己的车位上。

通过这种玩具车占座的方式,赵先生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他的车位再也没有被其他人占用过。从那时起,每当他下班回家,他都会用遥控器将玩具车移开,将自己的车开进停车位,然后再将玩具车搬回家。虽然这样的操作步骤有些繁琐,但却大大缩短了他寻找停车位的时间,赵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满意。然而,住在同一栋楼的业主王先生开始感到不悦。

在2019年的一个夏天,王先生开着车回到小区,他在地下车库里转了好几圈,却始终找不到一个空闲的停车位。

情绪逐渐升高的王先生,终于在赵先生的车位前停下了车。这一刻,他看到了令他愤怒的场景:三辆玩具车停放在相邻的车位上。

愤怒的情绪涌上心头,王先生不顾一切地拨打了物业的电话,要求解决这一问题。然而,物业的回应让他愕然。他们告诉王先生,那三个车位是业主花钱购买的,物业无权干涉业主选择在车位上停放什么。

王先生听到这番话,怒火更甚。他随即急切地向物业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他作为租户,每月都在交纳停车费,却无法得到应有的停车权益,这岂不是钱白交了?

物业受到王先生的责备,感到左右为难。在经过一番商议后,他们决定采取行动,尝试联系玩具车的主人赵先生,看是否可以就此事进行协商解决。

物业立即联系了赵先生,希望他能将玩具车移开,为其他业主腾出车位。然而,赵先生接到物业电话后,气愤之情难以平息。毫不客气地回应道:“这些车位是我花钱买的,我就算不用,也不会让别人随意使用!”

赵先生的强硬态度引起了物业的不满,他们也毫不退让,坚决表示如果赵先生不移走玩具车,他们将采取强制手段。赵先生听到这番话后,无法继续忍受,立刻回家,恰好在地下车库遇到了正与物业人员僵持的王先生。

双方争执不下。王先生一得知赵先生是这三个车位的主人,立即发难,质问赵先生为何如此自私,不肯将空置的车位留给其他人使用。赵先生闻言,直接笑了出来,回应王先生道:“你要是有本事,自己去买个车位。这些是我花钱购买的,我有权决定是否让别人使用!”王先生听了赵先生的回答,虽然愤怒,但也感觉到自己似乎无法反驳。

然而,物业的工作人员却无法容忍这种情况。他们同样责备赵先生,指责他的行为浪费资源,是极端自私的行为。赵先生冷冷地一笑,嘲讽道:“这是我的车位,我有权在上面停玩具车,你们无权干涉。”

言辞激烈的交锋过后,赵先生毫不客气地将自己的车停入了车位,而他的两辆玩具车则毫不动摇地保持原位。面对赵先生的态度,物业的工作人员不再多言,直接采取行动。他们破坏了赵先生的三辆玩具车,将其从停车位上移走。

王先生得意地将车停在他原以为属于赵先生的车位上。然而,当赵先生回家后发现玩具车不见了,愤怒之情难以压制,他毫不犹豫地拨打了报警电话,并迅速查看了地库的监控录像。通过监控录像,赵先生看到,将他的玩具车破坏并丢弃的人竟然是早前与他发生争执的物业工作人员。

这一发现令赵先生怒火中烧,他拿着购买玩具车的发票,迅速赶到物业办公室,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他的损失。两辆玩具车的总价值高达四万多元。

然而,物业公司的回应却出人意料。他们表示,事件的起因在于赵先生占据车位用于其他物品,这违反了物业的管理规定。物业有权对占据停车位的杂物进行处理,因此赵先生无权向他们索要赔偿。

赵先生和物业公司陷入了争执,双方坚持各自的立场,但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最终,他们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场纷争。

这场事件凸显了个人权益与社区管理之间的冲突。赵先生与物业的对峙,也暴露出管理规定和个人行为之间的复杂关系。面对争议,双方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也提醒我们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协商解决,以实现公平和和谐。

6 阅读:2320
评论列表
  • 那么多空房子,为什么不让没房的住?那么多存款,为什么不让没钱的花?

  • 2023-08-13 22:09

    自己车位怎么处理是自己的事,物业有什么权力?

  • 萧叶 26
    2023-08-14 18:18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且数额巨大 业主不签和解书 那就已经刑了……

    平原君 回复:
    物业人员该判刑了
    萧叶 回复: 平原君
    业主追究责任的话 可以判了……
  • 诚实 16
    2023-08-14 11:30

    自己的车位放什么这是自己的权利,只要不存在安全问题就无可非议,他人没有权利做评论。请喷子认清所有权。

    变化 回复:
    喷子在哪里?
  • sea 14
    2023-08-13 21:24

    物业本该是服务业主的,现在都骑在头上了

  • 老鼠 12
    2023-08-15 09:36

    人防车库用作车库的话,就只能停车。这种事物业能不管肯定不会管,但碰到投诉了,作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也只能硬上了。

    小胖 回复:
    人防车库的产权在人防部门手里,这是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必须保证的。物业没权利收钱的。只有开发商可以在非战时出租车位。因为人防设施的产权无法转让,所以车库的产权不可能在业主大会手里,更不可能在物业手里,但开放商为了博好感,可能会把这部分收益转让给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才会委托物业代收停车费。物业对于人防车进行管理是法定义务,业主和开法商签订的合同不能免除物业的法定义务。对于这种得罪人的事情,物业管了没好处;不管的话,一但文中的王先生举报,物业必然被处罚,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小胖 回复:
    人防车库的使用是要遵循《人民防空法》的。人防车库在非战时可以在满足普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进行长期出租用于停放汽车,租期不可以超过二十年。至于什么是汽车,国家有明确的标准。文章里在车位紧张的情况下租用大量车位用于停放玩具车,明显和法律精神相违背。这也是为什么常会有物业拦着电动自行车,不让进车库的纠纷出现。如果物业不管,物业就责任。
  • 2023-08-14 14:32

    这物业是疯了吧,遇到有钱有关系不怕事的能让他们赔破产。

  • 2023-08-13 21:12

    呵呵 你不会买三辆报废面包车。。

    二哈 回复:
    报废面包车就不能够按一下遥控就自动开出来,而且可以抱着上电梯拿进家里了[得瑟]
    用户10xxx05 回复:
    看文了没?他自己回家之后还要把占位用的玩具车拿走,你搞报废面包车,那个车咋弄走啊?
  • 2023-08-14 15:42

    1500就有一辆垃圾车了,买几辆停就是了

  • 2023-08-14 21:40

    自己的车位,自己用,何为占用?占谁的了!

  • 2023-08-14 19:03

    私人财产!!!报警!!!

  • 2023-08-14 20:01

    编故事都不会,两万多的玩具车被损坏都够刑事立案了,还用诉讼吗,报警,要求认定损失,对方立刻服软,还得多陪,要不坚持不和解追究刑事责任

  • 2023-08-15 09:24

    这个自己花钱买的车位还真不好说。

  • 2023-08-15 14:33

    最后一段纯属放屁!

  • 2023-08-14 12:26

    国内的这些行业制度也是世界奇闻!!

  • 2023-08-15 09:52

    故宫房子多,物业敢去强征吗[笑着哭]

  • 2023-08-15 09:01

    人家真金白银买的。

  • 2023-08-15 08:59

    4万块,够得上刑事责任了吧!别和解,让他坐牢。

  • 2023-08-15 15:53

    别说放在自己车位。就是放在别人车位被弄坏也可以让他赔

  • 2023-08-14 19:12

    这种事情只有中国的法律法规才能出现!是不是非要道德绑架?人家花钱买的你物业公司装什么好人?

    毒药丸 回复:
    物业人员私自超收了停车费,又不想吐出来。
  • v5 1
    2023-08-15 07:28

    所以,没有车位为什么要交停车费?[吃瓜]

  • 2023-08-15 08:25

    锤子自私,谁买的就是谁的。管我放什么车。

  • 2023-08-15 12:36

    人防位不能卖?怎么又卖了呢?

  • 2023-08-15 21:12

    等物业领导上班去了,住物业领导家去啊,这还不简单?

  • 2023-08-15 15:59

    买两辆体型小的车,压线停车,两辆车就能占三个车位。

  • 2023-08-13 22:40

    那个老王估计给了不少好处物业,要不物业才不会这么傻站在业主间冲突的中间拉偏架!

礼乐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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